美国公民海外房产申报_美国房产报税
1.如果选择美国EB-5投资移民,那我应该考虑哪些因素呢?
2.从美国看中国税收:为什么要移民海外
3.人在美国,国内买房,委托书是办理公证还是认证
4.移民美国如何合理避税
5.美国投资移民的流程有哪些?
6.为什么美国报税这么麻烦
#美国移民# 导语众所周知,美国是全球征税的,那么投资者在办理美国移民前和移民后的资产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带来不小的损失。下面 就给大家介绍下移民美国前处理国内资产的相关问题,欢迎阅读!
篇一移民美国前处理国内资产的相关问题
1、如果将资产转为现金陆续带往美国,是不是就不用被征税?
这个情况取决于您是否是美国税务居民。如果是美国税务居民,在海外任何的地方变卖资产,还要看你的资产变卖之后是赚钱还是亏钱。如果亏损就不需要被征税,如果赚钱则需要依照美国国税局的税法税率来扣税。
2、太太孩子办,丈夫不去,资产在先生名下是不是不用征税?
丈夫没有去美国成为税务居民,如资产全在丈夫名下,是不需要征税也不需要申报的。
3、中国房产有的部分,在出售后按净值纳税吗?
在美国纳税的标准,是根据你的房价,与无关。如你花100万买房子,无论是50万还是90万,如果以200万卖掉,那就是100万的资本增值利的税需要去缴纳。如果以90万卖掉,资本亏损10万块,那就不需要缴税。
4、女方收入较低,作为主申情人,男方不申请。女方登陆前是否应该把本人名下增值的房产都卖掉?
是的,女方在登陆前应该把她本人名下增值的房产都卖掉,以免在登录后,需要缴纳美国的资本增值利得税。
5、女方卖房收入存入国内戓海外,登陆前这部分财产是否应该由银行出具资产证明并公证?这部分资产是否可免税?
强烈建议申请美国移民的人在移民前都应该把所有资产做个清单,有可能的话也把它作为公证。因为这部分财产是您在移民前也就是成为美国税务居民之前,把房子卖掉产生的收入,所以是不需要缴税的。
6、女方登陆后,男方从国内汇款给女方,用于购房及生活,是否可免税?
原则上是可以免税的。因为一位不具有美国籍的外国人赠与海外的财产给美国人的话,是不需要被课赠与税的。
7、移民前买的人寿保险,理赔款算收入要报税吗?
根据现行法令,在移民前买的人寿保险是不需要列入收入的。
8、登录美国后卖出房子的话,有个免征税额度吗?
面临登陆,时间紧迫,虽然卖掉几套,但还是剩有几套房没来的及卖出!若是出售房屋符合美国税法自用住宅的规定,出售利得就可以享用免税额,所得可以全部免除或部分免除,可以享有25万美元的免税额(如果是已婚并且是合并申报者,可以享有50万美元的免税额),当利得超过免税额才需要缴交所得税。
篇二扩展阅读:2020年5月美国移民排期
1、亲属移民
中国大陆出生亲属移民类审批排期:
第一优先F1类(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推进81天;
第二优先F2A类(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需排期,有名额;
第二优先F2B类(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21岁及以上))推进75天;
第三优先F3类(公民已婚子女)推进43天;
第四优先F4类(成年公民的兄弟姐妹)推进了21天
中国大陆出生亲属移民类递件排期:
第一优先F1类(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推进83天;
第二优先F2A类(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推进一个月;
第二优先F2B类(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21岁及以上))推进84天;
第三优先F3类(公民已婚子女)推进76天;
第四优先F4类(成年公民的兄弟姐妹)前进4天。
2、职业移民
中国大陆出生职业移民类审批排期:
EB1(杰出人才)推进38天;
EB2(具高等学位或特殊能力者)推进31天;
EB3(技术类专业劳工)推进31天;
非技术劳工推进15天;
EB4无须排期,有名额;
EB5(直投与区域中心)均推进48天;
中国大陆出生职业移民类递件排期:
中国大陆出生职业移民类递件排期各类均原地踏步。
篇三扩展阅读:美国技术移民申请条件和流程
一、具有特别能力者
美国技术移民条件: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领域中具有超出普通人能力的人。国际大奖的获得者或国内符合一定条件者。例如:运动员、演艺人员、艺术家、等。
1.学历证明:包括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工作经历证明:原雇主、同事的证明信,申请人的工资税单和述职报告。
如果未获得国际公认的大奖,则应具备以下所列中至少三个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
(1)由于其杰出成就获得过低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其他全国性或国际性奖励;
(2)作为必须具有杰出成就方能加入的专业协会或组织之成员;
(3)其专业成就为专门著作、行业出版物或重要媒体所记载或报导;
(4)曾经或现在仍然作为其行业评判或评选的评判员或评委委员;
(5)在有关领域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6)发表过专业著作或者在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撰写过专业文章;
(7)其作品参加过艺术展出;
(8)身为某一机构的负责人或重要人物;
(9)身处高薪阶层(年薪至少10万美元);
(10)如果是表演艺术家,其表演的票房价值或者其唱片、磁带、光碟或影带等的销售有极好的商业收入。
二、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这类美国技术移民的条件包括:在某一学术研究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教授或研究人员。至少三年以上的教学或研究经验。曾接受过有任职期的研究职位。
申请文件:
1.学历证明:包括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工作经历证明:原雇主、同事的证明信,申请人的工资税单和述职报告。
如果是在美国大学担任教授,该学校须证明这一职位是终身职位或者将成为终身职位。如果雇主是私立机构,则应证明该雇主曾取得过突出的研究成果并雇有另外3名以上的全职研究员。除次之外,申请人还需符合以下所列中至少两个条件并提供有关证明。
〈1〉因为学术成就而获得奖励。
〈2〉作为必须具有杰出成就方能参加的有关学术协会的成员。
〈3〉其工作或成就被他人在专业出版物中予以专门记载或介绍。
〈4〉作为行业评委的成员。
〈5〉在科学或学术研究上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6〉其学术著作或登载其学术文章的专业学术期刊为全世界发行。
三、跨国公司行政主管或经理
此类人员无须劳工证,其向移民局申请所需提交的表格和其他证明与l-1相同,以证明雇主的资格及申请人的资格。
技术移民申请流程:
首先,申请专业技术移民者,要对自身的专业技术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如专业特长、研究成果、独到技术、外语水平、年龄等);
其次,对申请前往国家的国情和接纳专业技术移民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和分析(如哪些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哪些科研项目需要引进人才、哪些地区和机构需要补充人员等);
第三,通过拟前往国驻华使馆或该国的引进人才部门和移民机关等索取有关专业技术移民的资料表格;
第四,准备专业技术移民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明、科研成果资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学业成绩、年龄证明、国籍证明、身体检查证明等)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第五,将填写好的表格及相应的证件资料等一并交给有关驻华使馆或移民机关等部门;
第六,等待批准,待接到正式书面通知后再前往面试或开始办理申办护照及签证手续。
如果选择美国EB-5投资移民,那我应该考虑哪些因素呢?
绿卡公民在哪都要纳税 中国富人后悔移民美国
核心提示:对许多移民美国的中国内地富人来说,美国护照是个无法放回瓶子里的妖魔,他们中有越来越多的人正在考虑放弃美国国籍。根据美国法律,美国公民和持有绿卡的永久居民不管住在哪里,都要为他们的全球收入纳税。
对许多移民美国的中国内地富人来说,美国护照是个无法放回瓶子里的妖魔,他们中有越来越多的人正在考虑放弃美国国籍。
他们中有越来越多的人正在考虑放弃美国国籍。这在10年前几乎无法想像,因为那时在中国,获得一本美国护照是社会地位的象征。
只说自己姓吴的一名31岁家庭主妇说,她大概从一年前开始有了放弃美国国籍的想法。吴女士谈起这件事时说:“我后悔死了。我所有的朋友都后悔死了。”
她改变主意的背后原因是税。根据美国法律,美国公民和持有绿卡的永久居民不管住在哪里,都要为他们的全球收入纳税。其他国家,包括中国,也向公民的全球收入征税。但是最受人瞩目的是美国这个有着复杂税制和税务员具有无远弗届的权力的国家。
年3月,华盛顿加强税收征管工作,颁布《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目的在于打击海外逃税。细则大概在今年年底之前制定完成,美国国内税收署预计加强征管将在今后10年使税收增加多达90亿美元。
美国悠久的税收历史始于宪法修正案第16条。该修正案赋予国会征税的权力,从而使纳税成为一项移民在决定成为美国公民时没有认识到的严肃法律问题。这项法律的适用范围甚至超越生命、把死者的房地产也包括在内。
但是问题不仅仅在于要纳税。美国人和绿卡持有者面临繁杂的报税要求。他们在美国以外开设银行账户常常会遇到困难,而且经常发现难以在海外建立企业,因为潜在的合伙人担心出现在国内税收署的“雷达屏幕”上。
来自美国《联邦纪事》的数据说,去年宣布放弃美国国籍的人数增至1780人左右,而2006年只有280人。这一数字包括美国出生的人和入籍者,不包括放弃绿卡的永久居民。
香港普华永道事务所税务合伙人安东尼·唐(音)说,“有这么多的负担,我们认为,至少美国公民考虑放弃国籍的趋势”将继续。
专门从事移民事务的香港律师蒂莫斯·邓(音)说,许多富人在放弃国籍的过程中,进行到一半打了退堂鼓,因为他们得知国内税收署将检查他们的全球收入,寻找逃税的证据。他还说:“要想找到一位报税记录无懈可击的中国企业家非常难。”
宣布放弃美国国籍也很费钱。邓律师说,走完整个程序一般需要一至两年。为避免个人成为无国籍人士,美国要求放弃美国国籍的人要入其他国籍。
还有法律咨询费。邓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要价是3万美元。还有所谓的脱籍税。这项费用要在交出美国护照的时候缴纳,而且计算起来很复杂。根据交出护照日期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规定。
税务专家、普华永道香港事务所合伙人安杰莉卡·邝(音)说,规定“要求个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提供额外的流动资金,这很难办到”。
既然办了绿卡,就不要在乎了!!!!鄙视!!!
关于 绿卡 美国绿卡 美国公民 美国国籍 放弃美国国籍 中国富人 移民美国 的相关报道
从美国看中国税收:为什么要移民海外
审查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申请 500,000 美元或 100 万美元的 EB-5 签证。 投资者必须准备好验证其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能会要求投资者提供过去 15 年的外国商业登记记录、个人和企业纳税申报表、追踪资金来源的文件以及投资者民事或刑事诉讼或私人判决的证明。
即使可以记录资金来源,投资者也可能需要考虑自己的政治局势。 例如,一些拉丁美洲投资者遇到了本国的外汇管制。 这些控制限制了投资者可以转移到海外的金额。? EB-在之前,投资者需要确保他们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投资。
撇开这些普遍的担忧和未来的趋势不谈,EB 仍然可以成为一些潜在移民的选择。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是EB-5。 投资是一样的,所以投资者应该对他们投资的业务进行尽职调查。投资者还应该关注美国的收入水平和房地产税,因为一旦成为美国永久居民,投资者及其家人将面临这些问题 .
选择物品
投资者在考虑 EB-Investor 移民时面临的第一个重大决定是选择直接投资还是区域中心。 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于自己的企业。 在大多数情况下,EB 申请人是特定项目或主要投资者。 这方面的例子包括餐馆、酒店、疗养院、农场或零售店。 投资者必须表现出积极参与公司活动,包括日常管理或公司决策。 这种直接管理通常会吸引在获得绿卡后通过美国公司生活的投资者。
直接投资还有其他优势。 如果有适当的文件,直接投资者也可以使用设备或库存等非现金资产来满足最低投资要求。 然而,直接投资也有一些主要的缺点。 一般来说,这种类型的投资比投资区域中心风险更大; 投资者还必须密切关注美国税法的要求,并承担重大的合规负担。 在提交签证申请时,他们通常需要写并提供大量文件。 投资者必须准备所需的商业并证明他们的公司将如何满足创造就业的要求。
区域中心为不想经营自己业务的公司、机构或私营企业的 EB-5 投资者提供选择。 区域中心允许移民投资者投资资金来资助 EB-5 项目。 大多数时候,区域中心由当地赞助或参与。 无论区域中心是否有参与,感兴趣的投资者都需要进行适当的尽职调查。
人在美国,国内买房,委托书是办理公证还是认证
◆以下内容为 收集整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税收一直是高资产人士比较头痛的问题,为什么要移民?现在我们从税收角度来看这个问题。首先让我们先来看看近几年美国在税务方面的一些动作!
2011年2月美国国税局颁布的海外资产主动申报方案,美国人在海外拥有的金融账户,如果资产超过1万美元,即使这些账户不产生任何需要纳税的收入,也必须申报。如果出现过时申报,海外金融资产在70万美元以下将会面临5%到12.5%的罚款。超出70万美元以上的资产,罚款额更是提高到25%,甚至有可能没收一半的资产。
2011年底,来自美国的一纸通告,搅动了国内美国移民和准移民的心,一度引起通过投资移民途径移民美国的投资者的恐慌。根据美国国税局发布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即“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实施细则,居住在美国境内并拥有5万美元以上的海外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或美国绿卡持有人,均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申报。局部申报将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将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这是美国面对金融危机持续影响后出台的一项强硬措施。旨在堵塞财政漏洞,增加国家财富。因为此《法案》直接涉及了投资者的海外资产,人们担心对其海外资产的申报将引发对海外资产的征税的大幅度提高。
此外美国还规定,所有想在美国经营的外资银行,从2013年1月1日起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公民信息,否则就被视为与美国不合作。对不合作的银行机构,若有美国来源所得,美国将对其总收入征收30%的惩罚性税收。面对美国的阳光财产新政,不少已经持有绿卡的中国新富人群可能放弃美国国籍或绿卡。
中美签订《关于对所得税避免双重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根据协定持有绿卡的中国公民如果在中国已经按照中国税率缴纳完税款,只需要向美国提供相应的缴费证明,即可免除相应数额的纳税义务。但是由于两国的政策不同,绿卡持有者可能面临中国和美国都需要报税,甚至两国都需要缴税的情形。中国开始收取中国海外收益税时,是否也要双重纳税?
为什么要移民?从2011年到2013年,仅仅两年美国一步步加紧税收政策。当所有人都在挤破头“冲”进美国时,这些人正在“悄悄的”放弃他们那让人蒙昧以求的身份。据统计自美国开始对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海外收入课税以来,放弃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人数直线上升,根据国税局(IRS)的纪录,仅去年就有将近1,800人放弃美国国籍或绿卡。
那么中国都在取哪些政策呢?
住房限购令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
2010年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
截至2011年2月,已有36城市提出限购;新一轮住房限购城市将翻番达72个,目的在于遏制房价,结果如何?有目共睹!
2011年8月17日,住建部下发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
2011年12月,住建部知会地方,对于限购政策将要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需在到期之后对限购政策进行延续。
国五条
2013年2月20日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最引人关注的是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限购政策退出,代之以税收手段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2014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城市(镇)的住宅限购政策停止执行;
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住房信息已联网的城市范围内征收房产税。
2015年1月1日起,建制镇房产是否征收房产税,由各地省级人民规定。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
房产登记是大杀器,因为中国人家庭的财富50%-70%是体现在房产上的,不少富人担心,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不安全,十年前都玩起移*动,现在这个潮流已经扩大到整个富裕阶层。
2013年11月9日《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修订。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只要中国人的钱都要登记,不管钱是在国内还是海外;钱转到海外投资的,是赚是赔,有分红后也要在国内交税;学习美国一样,一步步完善国内和国外的税收体制。
为什么要移民?其实税收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广大移民人士应该综合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移民项目。
移民美国如何合理避税
人在美国要出售国内的房子在美国要办理公证和认证,美国的委托书拿到中国使用一定要办理公证和认证。
委托书本人签字后由公证人公证再经过美国的州认证最后由中国驻美国使馆认证,在国内的受托人就可以代为处理国内的房子了。
美国投资移民的流程有哪些?
合理避税保护个人资产在国外是常态。然而,面对一些移民国家税法的完善和复杂,如何避税也是新移民的难题。以美国为例,世贸通移民专家为您介绍新移民避税的5个方法。 计策一:两种方式避免遗产税 美国人主要用两种方法来避免遗产税,一是盾牌信托(shel-tertrust),二是家庭有限合伙(family limited partnership)。 盾牌信托有效地避免夫妻谁先去世的不确定性,它为夫妻各设一个信托,哪一个先去世,哪一个的部分资产就转入孩子的信托中。这样,夫妻两人的减税额都不会浪费。创立家族企业的家庭可以设立家庭有限合伙,最好在中年时就成立,父母亲担任总合伙人,然后把资产一点点转移到子女账户,最后,所有的孩子都有一小部分。对于喜欢购买商业物业的华人家庭来说,非常适合利用家庭有限合伙来转移资产。 计策二:移民前,账面增值换现 美国征税的原则,一般只针对已实现的收入征税,即财产在买卖或转移时才征税。若财产还未转移,账面上的增值是不征收增值税的。 账面上增值未实现的情形很多,如房地产的涨价、股票债券和珠宝的增值。新移民在财产处理时,很可能遇到美国的财产增值征税的问题。因为成为美国居民时从国外带入的财产不必缴税,所以最简单的办法是在报到前,把账面增值未实现的收入换现,例如把股票抛售、房地产过户。待到获得身份后再用手上的现金投资新的股票和房地产。这样,就不必为这些增值的财产缴税了。反之,若有亏损的投资,也不必急着卖,可以等拿到绿卡后再卖,这样以后可抵税。 计策三:海外工作,美国免税 对于移民来讲,绿卡、公民身份和税是矛盾的。美国移民法规定,绿卡持有人每年须在美国停留半年以上,否则绿卡可能会被没收。但若有合理理由半年内不能回美,可申请回美证(白皮书),回美证的有效期限为2年。此外,归化为美国公民,须在持绿卡5年内在美居留超过两年半,且要诚实报税。 然而,越来越多的新移民拿到绿卡后便回中国工作,每年只是象征性到美国报到,绰号“空中飞人”。 “空中飞人”在海外的劳务所得有免税额。但税法规定一年内在海外居留逾330天方能享有这项免税额,即每年只能在美居留35天。这与移民法规定每年在美居留半年才能保有绿卡的条件矛盾。但若申请了回美证(白皮书),将绿卡和回美证配合使用,即可合法在海外居留1-2年,再入关时绿卡也不会被没收。既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同时享受税法规定的一定数额的免税额。 计策四:海外账户设在“避税天堂” 根据美国银行保密法,任何人在海外如拥有银行账户、经纪账户、共同基金、单元信托基金以及其它金融账户,且这些账户内的累计资金超过1万美元,须填写外国银行和金融权表格TDF90-22.1(Reporter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uthority,FBAR)。不过,如果账户设在波多黎各、北马里亚纳群岛以及美属关岛、萨摩亚群岛和维京群岛等世界著名的“避税天堂”,则可享受免税待遇。 计策五:善用赠予免税 在美国,一个人一生只能赠予他人100万美元,每年每人可以赠予1.1万美元。如果1年内的赠予超过这个数额,就要向税务局申报,也可选择不交赠予税,即把赠予从将来的150万遗产免税额中扣除,但要让知道。 但赠予有时也会交更多的税。例如,一对父母将一套买入价为10万美元的房屋赠予子女,现在该栋房子市值70万美元。2年后出售该栋房子,获100万美元。但是,这栋房子成本价仍是10万美元,子女获得90万美元收益,就要交资本所得税。因为是赠予,基数从原始购买价算起。 如果取其他的方式,税额就会不同。例如,父母现在不赠予,而是在去世后作为遗产。若房子市价为100万美元,该房屋的基数则为100万美元。子女住满2年后出售,获得120万美元,增值的20万美元才要交税。如是遗产,基数是资产所有人去世时的市价。
为什么美国报税这么麻烦
美国投资移民的流程如下:
1、准备全套申请文件,交由美国律师审核。
2、汇出投资款至监管账户。
申请人先递交移民申请(I-526),在获得美国移民局的审核通过前,投资人的资金都存放在监督银行,资金安全度较高。若(I-526)未通过,投资资金将全部退回。
3、向美国移民局递交全套申请文件。
只要申请人申请的项目得到移民局的认可,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通常都能通过,申请周期大约4至6个月以内不等。
4、等待美国移民局审核获批。
美国移民签证申请获批后,收到移民局寄出的文件包,并完成填写。等待美国使馆的通知,前往使馆进行面谈。等待过程一般4至6个月不等。
5、美国驻中国大使馆进行面谈,并领取全家赴美签证。
美国驻中国大使馆的美国移民签证处在确定签证面谈日期后,会将面谈通知书及有关面谈信息的文件袋邮寄给申请人。面谈后,美国使馆发给有条件绿卡,拿到绿卡后需在180天内入境美国报到。
6、向移民局提交取消绿卡条件的申请。
拿到有条件绿卡21个月后,向美国移民局提出I-829申请,解除条件限制。
7、申请成为美国公民身份。
在税法制定所遵从的原则中,公平性和效率性是相互矛盾的,在追求公平性的时候有时必须要放弃效率性。每个国家制定税法的时候都会根据本国的国情来进行考虑。
例如美国有很麻烦的个税申报制度,但是家里有小孩,买车,买房等等有一系列的扣除项目保证了税收的公平性,使得同样收入负担重的家庭可以少纳税。收入低于一定水平的还可以退税(退的是交过的税不是补贴白给的)。其重视公平性而降低了效率性。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简单粗暴,基本上都是源头代扣代缴,自行申报的个体户和合伙企业也都是日常就纳入税收管理体系的。但是不考虑家庭支出和抚养儿童等社会责任之类问题,重视了效率性而忽略了公平性。
但是我觉得这是依据国情的,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全民申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第一来源,必须保证其公平性否则如何服众。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不到3000万,占财政收入的6%,如果全民申报会使原本不用申报的绝大多数人反而增加了成本,再加上我国对现金监管乏力根本没有能力去追踪每个公民的消费情况,即便想退税没有依据也无从下手。
但是美国税收也不是什么都将公平性其也有重视效率性的一面。
例如美国税收申报完全依靠收费软件和中介机构,税务局在网站贴出通知信息公开就已经履行完义务了,不按期申报或者申报错误就等法院传票吧。所以请税务局人均征收税款极高,工作效率也显得极高。但是把申报的负担全部转嫁给纳税人有些有失公平。
我国税务局完全是保姆式服务,纳税人在申报期临近结束时未申报专管员必然会通知督促,以至于很多纳税人不按时申报的理由是专管员没有通知。除了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等极个别需要专业知识的项目,税务局不会主动要求企业必须通过中介来完成,同时会给企业为完成该业务进行大量辅导。将本来应该由纳税人自己负责的申报,缴款等行为量化为申报率,入库率对税务机关来考核,过于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
此外,有的事情是在追求公平还是效率是无法确定的。
美国公民如果财产超过收入负有举证责任,必须说明财产的来源否则就是偷税。而刑法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这种做法好像是为了效率而放弃了公平。
而我国税务机关必须要能够证明你的收入未申报才能适用逃税罪。哪怕你年收入一万住别墅开跑车,在解释收入来源时也可以说:我就不告诉你。因为他没有举证责任。但是这种制度对于社会贫富分化日益加大的我国来说就真的具有公平性吗?
总之世上没有两全法,享受公平就会失去效率,追求效率就会有失公平,一部法律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而具体到税法不论追求公平性还是效率性,其结果必然是让所有人都不满意,这个才是永恒的真理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