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海外房产_海外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怎么算
1.新婚姻法离婚妻子可以分割丈夫在海外的房产吗?
2.离婚海外财产怎么分配
3.中国诉讼离婚海外财产如何分配
4.离婚海外资产怎么处理
5.葡萄牙移民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房本谁的名字归谁?
随着国内房产政策的收紧,很多投资者纷纷转向海外,其中加拿大房产就深受中国投资者的青睐,每年投资加拿大房产的人数是居高不下。那么大家对加拿大房屋产权共有的形式是否有所了解呢?下面就和我一起了解下吧。
作为一个重要资产,很多有家庭的购房者在买房子时就会考虑夫妻联名共同拥有产权,或者是和子女联名共同拥有产权,个别的还有和朋友联名买房而共同拥有产权的。
但是,在加拿大,中文的“共有产权”对应到英文上,却有两种不同的形式,就是联权共有(Joint Tenancy)和分权共有(Tenants in Common)。虽然都是共有产权,但是其内涵意义大不相同,尤其是在业主一方过世之后的财产继承方面区别重大。
联权共有(Joint Tenancy)
联权共有指共同拥有房产的两名或多名业主,以同等的份额拥有某处房,且不可分割,各名业主对使用整个房产拥有同等的权利。
如果这处房产有两名业主,那么各占二分之一产权;如果有三名业主,就各占三分之一;以此类推。但是各名业主拥有的产权是不可分割的。
当其中一名业主即将离世时,其产权会转移给其他还在世的产权共同共有人。这意味着,该财产不会成为死者遗产的一部分,不受遗嘱的限制;既不会作为遗产的一部分被征税,也不会在遗产受益人中进行分配。
对于大多数夫妻来说,联权共有是比较普遍的。
分权共有(Tenants in Common)
相比于联权共有,分权共有产权的两名或多名业主,并不一定要平等地共有这处房产。各名业主可以拥有该处房产的不同比例,例如,一方拥有40%的产权,而另一方拥有60%的产权,而且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出售或抵押属于他们的部分。如果产权文件上没有指明各名业主的产权份额,那就默认各名业主有同等份额,比如两个人就是各占二分之一,三个人就是各占三分之一。
如果不幸共有产权的其中一名业主离世,他所拥有的这部分房产属于他的个人遗产,并受遗嘱的限制,将在遗产的受益人中进行分配。然而,房产作为一个整体,是很难具体切割分配的,通常需要冗长的法律程序。
一般来说,再婚组成的家庭通常会选择“分权共有”形式的共有产权。朋友之间共同投资买房,或是投资度地产,也会选择分权共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多人共有房屋产权,但产权文件上没有注明是“联权共有”还是“分权共有”,BC省的法律会将其默认为“分权共有”。
有时候我们会看到一所房子出现两个地产经纪分别代理挂牌的事情,这通常是离婚夫妻将房产中各自的权益部分委托不同的地产经纪人出售而出现的情况,两部分加起来才是整幢房屋的价格。
“联权共有”续存必须满足四个特征
在房地产的产权文件中,即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业主作为联权共有人,但在法律上联权共有并不会自动产生或继续延续。为了创造和维持“联权共有”,在法律上,在财产转让以及共有关系续存期间,必须满足以下四个“一致”特征:
业权一致(Unity of title):财产转移发生在同一法律文书中:
利益一致(Unity of interest):在性质、范围和持续时间上,每名联权共有人者的利益必须一致;
所有权一致(Unity of possession):每名联权共有人对整个房产有不可分割的所有权;
时间一致(Unity of time):每名联权共有人的利益必须同时生效。
因此,在法律上,如果上述四个特征的任意一个特征不能保持,那么“联名共有”关系就被切断或破裂,产权共有关系就回归到“分权共有”形式。
这一点非常重要,设你和某人联权共有一套房产,但这个人可以在你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切断“联权共有”关系。比如说他(她)可以在你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权益转让给第三方,这时就会自动切断原来的“联权共有”关系,而转变成三方“分权共有”。
总之,“联权共有”是一种极易打破的产权共有形式,即使你想规避遗产问题而通过“联权共有”的方式在身后将房产转移给自己的子女,这其中也还有其他许多比较细节的法律问题。我不是法律专家,也难以将此问题讲述清楚,读者有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律师。
和成年孩子一起联权共有要考虑可能的后果
对于父母与成年子女联权共有房产以规避遗产继承问题,地产律师Peter Borszcz说,这样的安排可能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和缺陷,因此进行规划前最好找律师咨询。
新婚姻法离婚妻子可以分割丈夫在海外的房产吗?
王宝强被曝正低价出售美国一处与马蓉共有的房产,总大小约1555平方米,该别墅要以129.8万元低价抛售,但因为是共同财产需要分出一半给马蓉。
据当地房产知情人透露,以这样的价格挂售几是赔本求售,因为国外卖房子的手续费就差不多和上涨的钱持平了。外界推测王宝强可能是想尽快出手婚后财产与马荣撇清关系。不希望马蓉在一直纠缠着自己。
王宝强他是草根明星,凭借最初部《士兵突击》得到了大家得喜爱。后又因为他古怪,幽默得表演风格在《泰囧》等**中表现极为出色深受大家得喜欢。但近日他和马蓉的离婚案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搜先是马蓉恶人先告状控诉宝强对她又虐待嫌疑,结果反被强大的网友扒出她和宝强经纪人的一系列不正当的勾当。
爆料称,有网友曾目击马蓉和宋喆在一起动作暧昧。两人在微博里也互动频繁。在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30分钟之后,宋喆便还清空之前所有的微博记录,宋喆微博认证仍是“王宝强经纪人”。
而反观马蓉,公关手段简直跟她的人品一样糟糕。恶意在网上制造舆论。她在最拿着孩子作为自己的挡箭牌。但也有网友总结出马蓉真是人生赢家,出轨把情夫送进监狱,自己毫发无伤,还可以分这么多钱。
根据相关协议表明分割的双方财产涉及股权房产、车、有价证券、海外的房子等资产,总值近两亿元。但是因为离婚官司中认定了马蓉在婚姻中的过错,给王宝强造成了精神损害,在财产分割中被法院认为应该给予补偿,为此,这近两亿财产向王宝强方有所倾斜,即王宝强分得的数量将会更多一些。
具体数目没有公开。
离婚海外财产怎么分配
要看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原因在于如果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离婚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夫妻任何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如果房屋为夫妻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或者夫妻婚内约定财产个人所有以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在夫妻离婚后另一方不得请求分割因为房屋为一方的个人所有财产,因此如果房屋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离婚后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坚持如下原则;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国诉讼离婚海外财产如何分配
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
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海外资产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葡萄牙移民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房本谁的名字归谁?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只可以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境外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把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通过中国的法律进行分割。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均分。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约定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按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由于房产是家庭的重大财产之一,因此夫妻买房都对房产证上的名字都比较敏感。在葡萄牙买房移民过程中,对于财产分割方式有明确的分类:
1. 财产分割(只归主申请人所有)
2. 婚后财产分割(即夫妻婚前自有的财产不进行分割,婚后财产视为夫妻共有,平均分配)
3. 夫妻财产共有(即不论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均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统一平均分配)
在葡萄牙购房时,需要签署了POA(授权书)和诺成合同,这两份文件上都要写清财产分配方式,而较终的地契是根据合同上的财产分配方式来签发的。
例如,如果在买房签署合同和文件时没有注意,随便选择了财产分割方式,那较终的地契就会显示房产只归主申请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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