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外房产移民政策_美国房产zillow
1.外国人在美国买房有哪些限制?在美国买了房不让入境可以退钱吗?
2.美国投资移民有什么条件和规定?
3.美国12项新移民政策详细解读
4.移民美国后,国内房产是否需要向美国申报?在何种情况下要交税?
5.美国移民的合理避税法介绍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税收数额。
比如,外国人在新加坡购买房产,需要交4%的买家印花税和20%的额外印花税。
泰国曼谷,自住+旅签+外国人业主落户(持蓝色房屋户口本),房产税费评估价5000万泰铢以下,首套房税率为最低标准 0.02%。就不能享受免税政策。如果是长期签证,就是**的户口本,首套房可享受免税政策,之后的房产税费评估价值5000万泰铢以下。
马来西亚吉隆坡,需要:1.总地契税。总地契为就整块土地开发案或整栋大楼发出之地契。每平方英尺0.06令吉,每年缴付一次,由建商先行缴付后,再向各户收取。2.门牌税和地税。依地段而有差异,无法确切计算,每年约1000-3000令吉。门牌税缴纳时间为2月及8月,地税缴纳时间为5月。3.印花税。办理分层地契更名时缴付。自2019年1月1日起,价值超过100万令吉的房产印花税税率将从3%上调至4%。设你买了一栋价值150万令吉的房子。最后50万令吉的金额将花费您2万令吉(4%x50万令吉),使总印花税支付到4.4万令吉。
外国人在美国买房有哪些限制?在美国买了房不让入境可以退钱吗?
1、选择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当绿卡申请人
如由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申请绿卡,则另一方在美国境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征税的问题。另外,绿卡申请人如果在美国境外持有财产,也必须依照法律和程序向美国国税局披露其在海外的资产,包括公司股份,金融账户等。
2、避免取得绿卡前就成为税务居民
若申请人前一年度在美国停留时间超过了183天,或者前三年依照美国税法规定加权计算超过了183天。
3、移民前考虑财产处理问题
您可以在移民前先将房产或股票出售,取得现金移民后再买回,或者赠与家人,从而避免相关税务问题。
但若您在美国拥有自住房,若您在过去五年内住满两年后出售,则可以享受25万(单人)至50万(夫妇二人)的免税额。
4、善用外国人境外赠与及美籍赠与免税额
外国人赠与美国人的境外资产,若超过每年10万美金,受赠方取得后只需申报,而完全无缴税义务。
5、准备移民时进行资产项目的净值报告
6、移民后在美国成立LivingTrust,ILIT信托保险或IDGT信托来做税务规划
7、选择在海外工作(美国以外的国家),则可享受美国免税政策
除了上述税务规划方式外,再补充几点建议:对于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具有升值潜力的财产可以安排在子女,配偶或其他亲属的名下,而对于那些贬值的财产可延缓处置,这样在税法中出现资本损失,可一次性对冲其它资本盈余或分期对冲今后的资本盈余。
分散处置财产完全有可能大大减少税收费用。投资人在产生移民动机并决定移民时,就该开始梳理自己名下的财产,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或注册会计师,为自己拟定财产处置方案并列出时间表,依据时间表和具体情况,按部就班地申请移民,争取在拿到绿卡时,自己名下的财产尽可能少地包含在美国税法的征收范围内。
由此可见,在准备移民美国前,有必要咨询精通美国税务筹划的专业律师和注册会计师,妥善处理财产,合理避免或减少移民后的各种税收费用,这样就不用担心资产会变成美国税务局课税的对象了。
美国投资移民有什么条件和规定?
外国人在美国买房有哪些限制?
购房不受限制
从购房方面来看,美国并不受限制外国人在美国买房,且没有户数限定。美国美国联邦从来没严禁外国人在美国购买房地产业,一切外国人都能在美国买房子。美国是一个移民欧洲,是热烈欢迎外国人在美国购买的房产,在买房层面几乎没有什么限制。
建筑类型基本上不受限制,纽约深度合作公寓楼以外
从建筑类型而言,不论是商业楼宇、土地或是住房,全是对外开放的行业,但纽约,有一种建筑类型,对国外人限定比较多,便是协作公寓楼(coop),因为核查苛刻,一般外国人不容易选购。
住房资质:外国人的住房规章制度更苛刻
国外购房者在美国买房能吗?完全可以!一般来说,海外买家第一款也较高,务必高过35%之上,最大能够贷出200万美金。并且国外买房者在美国办理的时间会非常长,在其中审查、明确买家还贷能
售卖房地产:都需缴纳收入税,外国人还要延付
美国联邦对外国人在美国买房买地尽管不限制,但是对于她们售卖房地产业则无专业要求。依据1980年外国籍人士房产投资法令(ForeignInvestmentinRealPropertyTaxActof1980,FIRPTA),当非居民外国籍人士售卖美国房地产时,必须事先扣押售价的10%做为此的房产收入税的延付。延付由产权过户公司从售价的账款上直接递交给美国国税局。
在美国买了房不让入境可以退钱吗?只要没有美国中国公民或是住户,出入境都需要办理签证的,中国国藉的人士可以在美国买房的,但不能做为出入境的通行卡,如美国容许购房可以随意出入,那么就完成了移民投资了,全部外国人都要去美国买房子了,显而易见根本不可能。
尽管美国买房不能做为出入境的通行卡,可是美国在14年修了签证办理现行政策,中国可以办美国10年有效期来回签证办理,这就能解决随意出入境的难题,但是也不表明能够长期居住,若想长期居住也是需要申请移民的。
非美国国藉人士还可以在美国买房子吗?1、非美国国藉人士还可以在美国买房子。
2、中国国藉人士还可以在美国买房子,美国中间房子很便宜。
中国许多家庭对美国移民投资不太了解,听见美国选购移民投资很高兴,想起在美国买套房子就能全家移民,孩子就能去美国念书,全家人随意出入美国了,便开始四处寻找购房移民的数据。
移民投资也是需要法令的,有一些网上宣传购房移民只是一个营销手段,法令中并没规章,换句话说购房根本无法处理移民投资。
购房也无法随意出入美国,每一次入关也是需要签证办理。
3、在美国买房不可以移民投资,也无法随意出入美国,若想全家移民,如今有效的方法便是EB-5移民投资,1990就纳入美国法令中,推行迄今。
美国12项新移民政策详细解读
投资移民 ( 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fth
Preference,简称为EB-5)。美国为增加国内就业机会、刺激经济发展,规定在美国境内投资达一定标准以上者可申请移民美国,依不同的投资方式及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规定,如下所示。
设立新公司
区域中心:投资金额分为90万和180万美元
一般地区(传统型):投资金额分为90万和180万美元
投资现有公司
1.1990年11月29日后设立,或
2. 1990 年11月29日前设立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购买后进行重组;
(2) 增加公司净值或员工人数比率达40%以上;
(3)仍须符合在区域中心投资金额美元90万元以上,一般地区达美元180万元以上。
除了投资达一定金额以上,另该投资项目尚须能够直接或间接增加或保留达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保留达十个以上的工作是指透过投资问题企业(亦即在进行投资前亏损二年以上,且累计亏损达其亏损前净值的20%以上之企业)后,为该企业美国籍员工保留达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者。符合规定者可取得有期限的临时绿卡暂时在美国居住,二年后移民局会审核其当初的投资是否属实且符合相关规定,若能通过审核便可将当初取得的临时绿卡转为一般正式的绿卡,取得永久居留权。
随着移民美国人数逐年上升,加上投资移民项目层出不穷的投资纠纷,美国移民局可能针对EB-5投资移民项目的批准取更严格的审核。这一年已经有不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规定,使得投资人无法将临时绿卡转换成正式绿卡,造成在美国就学的子女可能被迫休学。因此移民投资项目的选择会影响是否可以顺利取得美国身分,不可不慎。
投资移民和其它方式比较
除具备特定技能的专业人士外,一般人会取投资移民或亲属移民的方式移民美国,相较之下,取投资移民美国有其优缺点。优点概述如下:
一、对申请人的条件规定较为宽松:一般而言若能证明其资金来源合法,通常不会被拒绝。尤其是在美国认定的区域投资移民中心的投资申请,只要能通过认定资金来源合法,很容易得到核准。
二、入境美国较为便捷:在持有临时绿卡或正式绿卡的期间,入境美国时视为美国居民,移民审查官便不会以观光客的审核标准来多所怀疑。
三、可全家移民:投资人及其配偶或未满二十一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移民。
投资移民有上述好处,但是欲取此方式移民的人士需要考虑以下条件:
一、所需资金庞大:一般可分为二类──第一类、一般地区(即传统型EB-5)投资额为180万美元,若为高失业地区(TEA)则是90万美元;第二类、美国认定的高失业率的区域投资移民中心投资额为90万美元,但若该区域未来发生变化,新投资人若想再投资同一区域中心,投资门坎可能会调整到180万美元。未来投资金额门坎将根据通胀每五年调整一次,详细金额以实际公布法令为主。
二、投资移民须符合的附加条件:直接或间接在美国创造至少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
三、投资可能亏损的风险:在美国投资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四、投资移民所取得的是为期二年的临时绿卡,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取得临时绿卡后第二十一个月)向移民局提出申请,核准后才能取得永久绿卡。
由于以EB-5投资移民方式申请美国移民看起来最为便利,且又以投资移民项目中心最省时省力,但整个移民办下来,除投资资金90万美元外,可能还需项目发行费、基金管理费、申请费、律师费、房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他项费用约10万美元,整体花费达100万美元。而依据美国移民局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截至2019年11月
4日总共批准了?811?个区域中心,各种移民项目五花八门,移民者该如何规避投资风险,以避免绿卡拿不到,投资资金又损失,笔者认为可由下列四个方向评估:
一、EB-5投资人应仔细筛选投资移民区域中心,并确认经营专业团队背景,包括公司负责人信用记录、项目主导人的信用资料、公司资产研究(有无虚增资产市值)、公司背景调查以及犯罪记录等,并确认有无EB-5项目的成功案例。
二、投资人本身应了解美国EB-5的基本法律要求,不可盲目听从区域中心及移民中介公司的宣传数据,若称已取得与知名酒店管理公司的所谓「特许经营协议」,或称取得「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准和许可」应追根究柢,了解文件真实性;又有所谓「保证」、「支持」、「参与」通常可能性非常低。
三、直接到美国移民局的上公布的区域中心进行确认是否有该移民项目的存在。
四、必要时委托有经验的美国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KEDP安致勤资
移民美国后,国内房产是否需要向美国申报?在何种情况下要交税?
美国移民的新政策变化,对我们的移民和签证有哪些影响呢?跟着来一起详细了解一下美国12项新移民政策详细解读。
变化一:提高H1B门槛 (我们只要最优秀、最聪明的外国人!
受影响人群:
H1B工作签证持有者、正在申请H1B的人
预计生效时间:2019年8月
报告内容:
国土安全局提议
1、 修改专业职业(Specialty occupation)的定义 ,限制H1B的申请和发放,以确保将工作签证发放给“最聪明、最优秀的的外国人”。
如果此提案最终实施,“将成为自1990年以来,对H1B的最大规模的改革!”
2、改变H1B抽签规则。首先将所有申请人纳入6万5千个常规名额进行抽签,如果达到上限,再从剩下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申请人中抽取2万个名额, 这样会使得导致硕士及以上学历的H1B中签率提高15%。 (目前抽签方式是将会抽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万个名额。之后,没抽中的美国硕士或以上学位的申请,将会有再一次机会和常规申请一起参与抽签程序,抢占6万5个名额。)
3、要求雇主向H1B持有者支付合理的工资。这一提议是希望将H1B授予更加专业的人才,避免H1B的滥用,并且,H1B只是作为美国缺失人才的一种补充,最应该受到保护的是美国工人的利益。
这项提案预计将于明年开始正式执行,一旦实施,今后本科学历的中国留学生,想直接通过H1B留下来可能更难了。
变化二:H4要被取消合法工作资格 (影响很多华人家庭的去留)
受影响人群:
H1B工作签证持有者及其配偶
预计生效时间:2018年11月
报告内容:
2015年时,移民局发布通告称,当持有H1B工作签证的人满足一定条件时,他/她的配偶(持H4签证),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并获得EAD卡。
之前,通过工作签证留在美国也是一条辛苦的途径,但是好在,当夫妻两人其中一人抽中H1B,并且在提交绿卡申请或者H1B被批准延期的情况下,另一个持有H4签证的配偶也可以合法工作。2017年秋季章程中就已经提及要取消H4的合法工作资格,但迟迟没有执行。而这一次秋季章程中再一次被提及,极有可能在近期执行。
报告指出,H4的合法工作极大地影响了美国人的工作机会。但是截止至2017财政年,来自中国大陆的H4 EAD持有人有多达4千余名,并且其中90%女性。还有不少华人家庭,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合法留美并合法工作的几率。 H4 EAD取消将让很多家庭被迫面临分隔两岸的决定。
变化三:F1签证重大改革 (限定在美国的最长停留时间)
受影响人群:
F类学生签证、B类旅游签证、H1B、H4、J1、J2、M1、E1、E2、I类等所有非移民签证
预计生效时间:2019年8月
报告内容:
美国海关ICE在2019财年出台新的规定:给包括F1学生签证在内的这些非移民签证, 设立一个在美国的最长停留时间。
时间截止前,可以申请延期,但必须要给出充足的理由,和比较具体的延长时间,否则会影响他们合法留美。
目前现行法律下,持有F1、H1B、L类等签证的人进入美国时,海关会输入D / S(duration of status)表示逗留时间,不会给出一个具体结束时间,因为F类学生签证的停留时间往往是根据学校签发的I-20表上的时间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尽管签证有效期为1年,只要你不离开美国,而且在美国待的时间是在学校的I-20表上的有效时间之内,那无需任何其他文件/或者申请,就可以在美国合法居留。目前总共可以停留在美国的时间为:在美国维持全职学生的时间+被容许留在美国实习(OPT)的时间+以及必须离开美国前的60天。
明年开始这一做法将取消,目前不清楚ICE可能设定的停留期限有多长,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留学生未来进入美国就读后,如果需要转换学校、申请OPT、继续就读其它科系或求取更高的学位等,都必须提出延长停留在美国期限的申请。
程序会麻烦很多,但是有助于降低非法居留的概率。
预计这一政策会影响到30多万中国留学生的毕业后去留,以及OPT后能否留在美国。
变化四:明确划分B1、B2签证的区别 (对申请者标准透明)
受影响人群:
B1商业临时访客、B2旅游签证
预计生效时间:2019年9月
报告内容:
新规要求区分B1签证和B-2申请入境美国的标准,标准更加透明便于海关在出入境检查时更公平的裁决和执行。
B-1/B-2商务旅游签证,主要面向短期商务旅行(B1)/旅游观光(B2)/寻求医疗服务(B2)的申请人。但长期以来,划分界限模糊,往往合二为一,但其实我们申请最多的B2类旅游签证仅是纯旅游、或短期医疗咨询的签证,处置房产、洽谈合同、参加会议等需要申请B1签证。
新政下会对两种签证有更明确的界定标准,也需要申请人在访美目的上更加明确。
变化五:EB5投资或指定区域( 创造就业条件被重新定义)
受影响人群:
EB5投资人
预计生效时间:2019年9月
报告内容:
国土安全局将重新定义“创造就业”的标准 ,并可能会在将来指定投资的区域中心以及运营条件。国土安全局会加强对于投资的管理和检查,并且鼓励将投资更多地放置到美国农村地区。
变化六:加速绿卡处理时间
受影响人群:
绿卡申请者
预计生效时间:2019年9月
报告内容:
国土安全局提出,要提高永久居住登记申请或调整状态(I-485)的处理效率, 减少签证倒退的可能性,去除积累的库存 ,并且阻止签证欺诈。
另外,建议取消优先类别移民签证的申请人同时提交签证申请和I-485表格。
变化七:出入境使用人脸识别 (准确追踪所有外国人出入境记录)
受影响人群:
所有人
预计生效时间:2018年12月
报告内容:
国土安全局要求实施自动化进出数据系统: 例如人脸识别技术。 对进出美国的所有外国人和公民的数据以及生物识别,以避免外国恐怖分子进入美国。目前这些系统已经全部准备就绪,预计将会在今年12月开始执行。
并且,为了能够更加准确和高效,国土安全局正在修改规定,要求所有外国人在出入境时拍照。海关还提议,将美国公民的生物识别收集进一步扩大,关于美国公民的这项提议将会在2019年2月公布。
变化八:留学美国成本增加 (F1留学生的SEVIS费要涨)
受影响人群:
F类(留学生及其家属)、J类(交换访问者及其家属)、M类(培训类留学生及其家属)
最后生效时间:2019年3月
报告内容:
根据美国海外学生和交流学者SEVP最新的研究,为了维护其运营,有必要调整个人和组织的费用。明年将增加SEVP认证的学校管理费,以及每一个留学生都需缴纳的 SEVIS费(目前为200美元)、学校证明费等。
变化九:修改签证费、护照申请费
受影响人群:
所有人
生效时间:2018年12月
报告内容:
美国院表示将修改某些非移民签证、移民签证、特殊签证和某些公民服务的服务费用,并且将会修改护照申请的费用。
变化十:审查某些学校官员资格
受影响人群:
F类、M类以及交流访问学者
最后生效时间:2019年3月
报告内容:
对于接受F类、M类以及交流访问学者的学校,国土安全局会指定一些学校官员访问学生数据的权利,在此之前,会加强对他们的审查,以避免潜在的欺诈犯罪活动或泄露国家机密信息。
这是章程中的一条新规则,归根到底来说,是加强对美国学校某些官员的审查,对于学生的影响并不非常大。
变化十一:加强对实践培训学校的监督
受影响人群:
F类、M类学生
生效时间:长期行动Long-Term Action
报告内容:
这一行动最主要的目的是加强对于实践培训以及学校机构的监督,防止滥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而最深层的目的是加强对于美国工人的保护,他们认为,F类和M类学生的就业实习培训可能会对美国工人产生负面影响。
变化十二:外国医护人员的英语能力要求
受影响人群:
想要进入美国工作的外国医护人员
生效时间:已进入最后决议流程
报告内容:
国土安全局支出,要为国外医护人员制定英语语言标准,并要制定考试标准和最低分数线,以便能够更好地与患者家属进行交流。
美国移民的合理避税法介绍
根据目前美国法规规定,移民申请者在美国以外个人名下拥有的房产,不在要求申报的项目内。成为美国绿卡持有人后,其房产増值部分,在日后出售获利并缴纳中国物业増值利得税后,若中国缴纳的税款仍低于美国资本利得税15%,才可能有美国税务的义务。如果投资者有房产且房产没有出租,那基本上不需要申报。此外,房产增值部分不需要申报。因为美国税法认为投资者还没有变成所得,等投资者把这部分卖掉的时候,就要纳税。建议投资者在申请移民之前,把所有名下的财产和房产做评估,方便以后报税时可以证明房产来源。可以去海那边了解相关移民信息。
美国移民的合理避税法
据介绍,美国的税收是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家庭年总收入并非为最后的纳税基础,在总收入之后,可以减去例外、折扣、扩展项、个人养老金、购房及等等。按照最后的净收入来纳税。如何合理避税?有以下几种方式:
1、申请人在获得美国移民签证后,需要在180天内入境美国报到,而登陆美国之日,新移民才开始履行向美国申报财产的义务,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所有的海外非增值资产都不需要向美国交税,只有登陆后已经实现的增值收入,才需要向美国申报并依法纳税。因此要保存好自己的收入和资产的各种来源证明文件,为了避免误征或罚款,应尽量保证财产来源证明的准确性。
2、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做主申请人。如夫妻申请移民时,以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当主申请人,如只有一人申请绿卡,则配偶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课税问题。
3、海外收入有免税额,中美税收可互抵。对于永久居民一年在美国境外工作居留超过330天的。例如,中国企业所得税为20%~25%,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是20%,累计近40%,而美国不同州个人所得税税率约为15%~20%;购房投资等盈利收益在中国按20%的税率,而投资收益在美国仅为15%的税率,那在中国缴的税就可以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
4、规避遗产税,成为美国公民前,对于美国境内的财产,外国公民可以毫无顾虑地赠与给自己的子女。
5、还可以成立公司,将家庭部分花费(能与经营相关的)计入公司营运费用,减少税收。
6、美国规定,可以得到房屋总价10%的退税,不超过8000美元,这部分在税法上是退税,与减免还有区别,即退税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而减免则是在总收入中减去一部分收入,然后再根据余下的部分计算应缴税额,因此,退税比减免更有利报税者,能够得到退税就不要用减免。
7、移民前考虑财产处分与否的差异,规划资金如何流入美国。例如可以在移民前将房产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现金后待移民后再买回,或者赠与家人,就可避免相关税务问题。美国税法有很多抵税和免税的条目,中国移民的牵涉面相当广,因此省税方式也很多。财产转移与赠与、房屋买卖、长期投资都可以省税,甚至坐飞机或开车外出也能获得适当的减免。以一个在海外年收入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申请人为例,除去海外收入抵税额、房屋开销减免额、个人免税额,他在美国所需缴纳的税费仅为3000多美元,如在中国有合理交税还可以抵扣。所以那些担心自己移民美国资产要大缩水的人,可以不于担心了。
扩展阅读:怎么找着美国移民担保人
身处美国的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合法永久居民)亲属为其在中国的亲属递交移民美国签证申请时,即表明他们愿意为其打算移民美国的亲属提供经济担保。在申请过程中,美国领事官员根据情况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联合担保人。
美国移民政策规定,要申请绿卡,必须要有一个担保人,担保人要么是与自己有雇佣关系的公司,或者是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家人。
事实上,担保人就是美国申请人。某些情况下,当美国申请人没有足够收入为其申请人提供经济担保时,那么申请时就需要联合担保人。联合担保人通常是另一个人,常常会是美国申请人或签证申请人的朋友或亲属;他们同意在美国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时为申请人提供经济担保。
对于绝大部分的美国移民签证申请而言,美国领事官员都会在签证面谈时审阅所提交的担保材料,包括经济担保书(即I-864表或I-134表)。官员同时也会审阅美国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纳税记录以及资产证明。领事官员将根据家庭人数而确定美国申请人的收入是否达到联邦贫困线水平的125%或以上。
联合担保人必须是居住在美国,并且愿意为打算移民美国的人提供资金担保的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对联合担保人的要求和担保人是一样的。
扩展阅读:美国移民的攻略
首先要想移民去美国,最主要的就是自己年满21周岁,自己的配偶或者未婚妻如果没有达到21周岁也是可以进行同时办理的。当然在个人资产方面一定要达到50万美金以上,这样才能够有着权利去申请的。其个人的资产需要通过相关的合法途径进行取得的,而且在相关的机构当中得以证明以后才算的。所以在这一点上一定要注意到自己的资产方面还是要有着合法性和渠道正规的特点。当然,每一个移民的市民一定要在美国进行投资,其投资金额不能低于50万元美金,这样就能够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说是中国的铁饭碗。
移民的申办流程:
每一个中国籍市民要想移民美国的时候,首先在办理的流程上还是很重要的,必须要在这个过程中注重的。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应该掌握好,这样办理的效率才会更高一点的。总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有着相关的担保机构或者人员,才能够办理成功的。所以在每一个细节流程上都应该熟练的掌握好,这样去办理的时候才会更加快速的。在其细节上来说还是要注意到,这样才能够让移民的成功率上还是会更高的。
移民投资的方向:
作为投资者来说,虽然是移民到美国,但是在投资方面一定要更加的准确。由于美国的金融不稳定性较强,所以说,在这个过程中投资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才能够掌握好投资的方向,这才能够在投资的时候有着保障的。总之,在投资的方式上还是要多元化,这样才能够让自己的本金能够得到认可的。在这个角度来说美国投资移民往往比其他国家的要求更多一点,需要在移民手续办理的过程中注意到这些要点,这样才能够在投资的过程中更加理性的,能够掌握好其中的流程和细节,才能够投资更加准确的。
选择适合的投资方式:
企业在深入、细致计算“战略、经济”两本账、做出赴美投资决策后,面临的首要问题是选择何种投资方式。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以及国际化战略目标不同的企业而言,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绿地投资,又称“创建投资”,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东道国的法律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选择独资或合资设立新企业。
绿地投资方式可根据企业需要和实际隋况,小至设立代表处,大到新建工厂,能有效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继续巩固品牌、产品和服务认可度。由于绿地投资会带来新的生产能力、税收、就业岗位,往往容易受到东道国的欢迎和认可,但包括制造业在内的大规模绿地投资需要长期、大量的筹建工作,对投资者资金实力、跨国经营和市场开拓能力等有较高要求。在美新设制造业企业应特别注意当地在厂房施工、环境评估和许可、工会及劳工等方面的规定。例如,美对企业生产的环境评估十分严格,一些项目投产必须进行公众评议,获取空气排放等环境保护许可耗时较长,企业需在项目筹划阶段即摸清有关隋况,以便项目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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