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诉讼离婚海外财产如何分配

2.细思极恐,王宝强美国房产“只留给活人”,到底有多阴谋论

3.离婚海外资产怎么处理

4.加拿大房屋产权有哪些共有形式

5.葡萄牙移民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房本谁的名字归谁?

海外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为什么_国外房子算夫妻共有吗

王宝强被曝正低价出售美国一处与马蓉共有的房产,总大小约1555平方米,该别墅要以129.8万元低价抛售,但因为是共同财产需要分出一半给马蓉。

据当地房产知情人透露,以这样的价格挂售几是赔本求售,因为国外卖房子的手续费就差不多和上涨的钱持平了。外界推测王宝强可能是想尽快出手婚后财产与马荣撇清关系。不希望马蓉在一直纠缠着自己。

王宝强他是草根明星,凭借最初部《士兵突击》得到了大家得喜爱。后又因为他古怪,幽默得表演风格在《泰囧》等**中表现极为出色深受大家得喜欢。但近日他和马蓉的离婚案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搜先是马蓉恶人先告状控诉宝强对她又虐待嫌疑,结果反被强大的网友扒出她和宝强经纪人的一系列不正当的勾当。

爆料称,有网友曾目击马蓉和宋喆在一起动作暧昧。两人在微博里也互动频繁。在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30分钟之后,宋喆便还清空之前所有的微博记录,宋喆微博认证仍是“王宝强经纪人”。

而反观马蓉,公关手段简直跟她的人品一样糟糕。恶意在网上制造舆论。她在最拿着孩子作为自己的挡箭牌。但也有网友总结出马蓉真是人生赢家,出轨把情夫送进监狱,自己毫发无伤,还可以分这么多钱。

根据相关协议表明分割的双方财产涉及股权房产、车、有价证券、海外的房子等资产,总值近两亿元。但是因为离婚官司中认定了马蓉在婚姻中的过错,给王宝强造成了精神损害,在财产分割中被法院认为应该给予补偿,为此,这近两亿财产向王宝强方有所倾斜,即王宝强分得的数量将会更多一些。

具体数目没有公开。

中国诉讼离婚海外财产如何分配

买泰国房产是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泰国房产凭借着精装修、齐全的设施、超大泳池、永久产权、高出租收益等特质,已成为国内老百姓海外置业的首选。

外国人可以合法持有永久产权的公寓,而且和泰国人拥有同样的权益。房屋产权可传宗接代。

泰国没有“房产税”,持有成本很低。买房的税费大概是房价的1.5%,其中过户费是房价的2%(买卖双方各付一半);另外还有0.5%的印花税。

细思极恐,王宝强美国房产“只留给活人”,到底有多阴谋论

法律分析: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海外资产怎么处理

8月15日,自被网络曝光出王宝强离婚财产分割名单中有一套美国洛杉矶的房产以后,这套在洛杉矶帕沙迪纳(Pasadena)价值百万美元的独立屋就被网友扒了个底朝天。

据世界日报报道,经南加州华人地产经纪核实,王宝强的这栋房产位于巴沙迪那山脚下东北区域,产权是王宝强和马蓉两人共同拥有。

这套独立屋沿着山,购于2013年12月20日,他们转账120万美元现金,一次付清房款,从一位男性白人手中购得。

前院没有围栏,门口停著一辆红色的老式福特车,车内还放著几个高尔夫球。

按门铃没有人应门,但从玻璃窗往里面看,可以看到门口有一个鞋架子,上面摆放了一双七至八岁左右的男童穿的蓝色球鞋,屋里面竖着摆放了一张床垫。

图为网络曝光的王宝强美国房产

从洛杉矶县府纪录资料办公室(LA Ccounty Record Office)显示,王宝强马蓉夫妇在巴沙迪那的房产上特别注明了一条不同寻常的附加条款“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

意思是房子虽然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但只给活着的人,如果其中一方发生意外,另一方会无条件成为这套房产唯一产权人。

而基于此前的各种关于猜测,不少人将这个条款也冠以“阴谋论”。

意思是,若没有这一条款,而男方发生意外,男方在这套房子中本享有的一般产权通常会和老婆、孩子一同分享,而且如果男方父母也要来分房产,“这件事就会变得很乱、很麻烦”。

但加上这一点后,孩子与男方的父母就完全不必动心思了,“没有任何争议空间,房子100%属于女方,就算男方另立遗嘱,写明要将房子给父母,遗嘱都无效”。

不过,这真的是阴谋论吗?这同时也牵出了另一个话题。中国人海外买房究竟该挂谁的名字呢?

信任度很高的夫妻一般才签“只留给活人”这个条款

买房必然涉及产权问题。事实上,在美国“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条款,是联合共有(Joint Tenancy)这种产权形式的一个最大特征。

联合共有,全称留存者取得权的联合共有财产。只要财产有一个以上所有者即可用这种产权方式,它意味著联合共有人共同拥有这份完整财产的不可分割权益。

当联合共有人一方死亡,健在的另一方会自动继承已故配偶的财产份额-健在者取得权的份额,从而避免遗产认证(至少在最后一个联合共有人死亡前)。

遗嘱和信托不能控制联合共有人死亡时财产的去向,所以联合共有有时就被认为是一种便捷的遗产规划方案。因为我们仅讨论的是夫妻,所以当夫妻的一方死亡时不会征收财产税。

这种财产基本原则会按公平市价原则适用于已故配偶所有的一半财产,并且会减少健在配偶出售财产的资本利得税。

简言之,而这个条款的特别之处在于: 如果一方突然死了,处理房产手续将会变得非常简单,共同所有的房产会自动转为活着的人一人所有,不会有税的问题。

这其实是我们所见到的夫妻拥有产权的最常见方式,当然可能并非最好的方式。因为确实存在一种可能性,就是联合共有其中一方的道德风险问题。

据社长在美国的律师朋友介绍,一般夫妻在美国买房时经常会签订这一条款。不过一般来说是信任度很高的夫妻才会签订,信任度有问题的夫妻可以不勾选这一条款。

房产为双方共有 马蓉一个人卖不了

另据网友爆料,王宝强在美国洛杉矶的房产已经在美国相关网站挂牌出售。

然而,由于该房产是王宝强和马蓉双方的共同财产。根据美国的法律,若房子共有人,各占50%的权利,则其中一个人不可将房子的一半卖掉,他只能转移其对这不动产的50%的权利给他人。

所以按照法律的要求,马蓉是无权私自出售改房产的。不过如果要对美国的房产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也就是说,房产在哪个国家,就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我国法院无法对此做出处理。所以如果王宝强想要获得该房产价值的一半,需要到美国洛杉矶当地法院起诉分割财产。

对于在中国提起诉讼的打官司的钱都需要问陈思成借钱的王宝强,想要争取这套美国房产一半所有权还要远赴美国打官司,社长表示很心疼。

加拿大房屋产权有哪些共有形式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只可以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境外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把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通过中国的法律进行分割。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均分。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约定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按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葡萄牙移民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房本谁的名字归谁?

 随着国内房产政策的收紧,很多投资者纷纷转向海外,其中加拿大房产就深受中国投资者的青睐,每年投资加拿大房产的人数是居高不下。那么大家对加拿大房屋产权共有的形式是否有所了解呢?下面就和我一起了解下吧。

 作为一个重要资产,很多有家庭的购房者在买房子时就会考虑夫妻联名共同拥有产权,或者是和子女联名共同拥有产权,个别的还有和朋友联名买房而共同拥有产权的。

 但是,在加拿大,中文的“共有产权”对应到英文上,却有两种不同的形式,就是联权共有(Joint Tenancy)和分权共有(Tenants in Common)。虽然都是共有产权,但是其内涵意义大不相同,尤其是在业主一方过世之后的财产继承方面区别重大。

联权共有(Joint Tenancy)

 联权共有指共同拥有房产的两名或多名业主,以同等的份额拥有某处房,且不可分割,各名业主对使用整个房产拥有同等的权利。

 如果这处房产有两名业主,那么各占二分之一产权;如果有三名业主,就各占三分之一;以此类推。但是各名业主拥有的产权是不可分割的。

 当其中一名业主即将离世时,其产权会转移给其他还在世的产权共同共有人。这意味着,该财产不会成为死者遗产的一部分,不受遗嘱的限制;既不会作为遗产的一部分被征税,也不会在遗产受益人中进行分配。

 对于大多数夫妻来说,联权共有是比较普遍的。

分权共有(Tenants in Common)

 相比于联权共有,分权共有产权的两名或多名业主,并不一定要平等地共有这处房产。各名业主可以拥有该处房产的不同比例,例如,一方拥有40%的产权,而另一方拥有60%的产权,而且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出售或抵押属于他们的部分。如果产权文件上没有指明各名业主的产权份额,那就默认各名业主有同等份额,比如两个人就是各占二分之一,三个人就是各占三分之一。

 如果不幸共有产权的其中一名业主离世,他所拥有的这部分房产属于他的个人遗产,并受遗嘱的限制,将在遗产的受益人中进行分配。然而,房产作为一个整体,是很难具体切割分配的,通常需要冗长的法律程序。

 一般来说,再婚组成的家庭通常会选择“分权共有”形式的共有产权。朋友之间共同投资买房,或是投资度地产,也会选择分权共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多人共有房屋产权,但产权文件上没有注明是“联权共有”还是“分权共有”,BC省的法律会将其默认为“分权共有”。

 有时候我们会看到一所房子出现两个地产经纪分别代理挂牌的事情,这通常是离婚夫妻将房产中各自的权益部分委托不同的地产经纪人出售而出现的情况,两部分加起来才是整幢房屋的价格。

“联权共有”续存必须满足四个特征

 在房地产的产权文件中,即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业主作为联权共有人,但在法律上联权共有并不会自动产生或继续延续。为了创造和维持“联权共有”,在法律上,在财产转让以及共有关系续存期间,必须满足以下四个“一致”特征:

 业权一致(Unity of title):财产转移发生在同一法律文书中:

 利益一致(Unity of interest):在性质、范围和持续时间上,每名联权共有人者的利益必须一致;

 所有权一致(Unity of possession):每名联权共有人对整个房产有不可分割的所有权;

 时间一致(Unity of time):每名联权共有人的利益必须同时生效。

 因此,在法律上,如果上述四个特征的任意一个特征不能保持,那么“联名共有”关系就被切断或破裂,产权共有关系就回归到“分权共有”形式。

 这一点非常重要,设你和某人联权共有一套房产,但这个人可以在你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切断“联权共有”关系。比如说他(她)可以在你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权益转让给第三方,这时就会自动切断原来的“联权共有”关系,而转变成三方“分权共有”。

 总之,“联权共有”是一种极易打破的产权共有形式,即使你想规避遗产问题而通过“联权共有”的方式在身后将房产转移给自己的子女,这其中也还有其他许多比较细节的法律问题。我不是法律专家,也难以将此问题讲述清楚,读者有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律师。

和成年孩子一起联权共有要考虑可能的后果

 对于父母与成年子女联权共有房产以规避遗产继承问题,地产律师Peter Borszcz说,这样的安排可能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和缺陷,因此进行规划前最好找律师咨询。

由于房产是家庭的重大财产之一,因此夫妻买房都对房产证上的名字都比较敏感。在葡萄牙买房移民过程中,对于财产分割方式有明确的分类:

1. 财产分割(只归主申请人所有)

2. 婚后财产分割(即夫妻婚前自有的财产不进行分割,婚后财产视为夫妻共有,平均分配)

3. 夫妻财产共有(即不论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均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统一平均分配)

在葡萄牙购房时,需要签署了POA(授权书)和诺成合同,这两份文件上都要写清财产分配方式,而较终的地契是根据合同上的财产分配方式来签发的。

例如,如果在买房签署合同和文件时没有注意,随便选择了财产分割方式,那较终的地契就会显示房产只归主申请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