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渠道有哪些种类,有何优缺点?

2.房产有哪些种类

海外房源联系方式有哪些种类_海外房产优质房源

澳洲房地产主要有4大类,分别是公寓、联体别墅、别墅、土地。不同类型的地产有不同的特点。

1、公寓Unit/Apartment

一般靠近火车站,Unit 基本是三、四层,无附加设施,Apartment,可以是低层或高层,通常为居民提供泳池等设施,物业管理费一般较高。该类型的房产土地地契为共享地契。海外人士只能购买期房和楼花。

2、联体别墅Townhouse/Villa

Townhouse 多为双层和多层建筑,Villa 多为单层建筑。该类型的房产土地地契为共享地契。

3、别墅House

通常所说的 house,房子前面有一个小花园,房子后面还有一个大花园。该类型房产的土地地契多为独立地契。

4、土地Land

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农业用地。土地购买后需开发建房,完工后物业可自住、出租或转手。这种方式可以省印花税。

渠道有哪些种类,有何优缺点?

 海外移民的方式一般都有多种,大家在进行申请的准备的时候,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下面和来看看移民海外可以选择哪些种类和方式?

  英国移民

 一、投资移民英国定居(Investors)

 对于到英国投资至少100万英镑或者更多资金的人士,可以作为投资者,带着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到英国定居。投资者在证明自己拥有和支配100万英镑的能力后,通常可以获得3年+2年的签证,在英国住满5年后,可以申请英国的永久居留(定居)签证。投资者不需要提供英文成绩,但在申请定居时65周岁以下的申请人需要用英文通过英国生活常识考试,及英文听说能力测试。

 二、企业家英国移民定居(Entrepreneurs)

 英国移民政策提到对于有志于在英国创业和经商的人士来说,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在英国投资不同数目的金额来创办企业,为英国本地人士创造工作职位,来获得英国的企业家签证,同样在5年(3+2)后可以申请英国的定居签证。

 企业家人士目前的投资额度是20万英镑和5万英镑。其中5万英镑的路径的申请人必须已经在英国持有PSW签证。企业家签证申请需要申请人提供英文成绩(最低要求,以雅思为例,需要4分),65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在申请定居时需要用英文通过英国生活常识考试,及英文听说能力测试。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一并申请,一并定居。

 三、工作人士定居(Workers)

 被英国本土的企业聘用,在英国持有二类技术人士工签(Tier2(General))的人士,如果其年薪水平达到税前35,000英镑,则可以在英国连续工作满5年时,申请英国的定居签证。

 工作人士申请需要申请人提供英文成绩和相应的技术能力证明,65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在申请定居时需要用英文通过英国生活常识考试,及英文听说能力测试。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一并申请,一并定居。

 四、家属定居(Familymembers)

 英国本地人士(包括英籍、定居签证、欧盟籍)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在满足相应的条件后可以申请定居签证。65周岁以下的申请人需要提供英文成绩,在申请定居时需要用英文通过英国生活常识考试,及英文听说能力测试。

 五、长居人士定居(Long-residencelicant)

 已经在英国居住满十年且一直持有合法的签证的人士,如果满足在十年期间未出现“签证中断”的情况,也未有其他不良记录或者犯罪情况,则可以以长居英国的记录为理由申请定居。65周岁以下的申请人需要提供英文成绩,在申请定居时需要用英文通过英国生活常识考试,及英文听说能力测试。需要注意的是,长居人士申请定居时,不能够替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并申请,而需要在取得永居签证后再为家属办理相应的签证和定居申请。

  美国移民

 一、亲属申请

 亲属移民占了所有移民中的绝大部分的比例。如果你在美国有符合条件的亲属是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那么他们可以向移民局提交申请确认你们的关系,你可以凭此获得绿卡。按照申请人的身份和亲属关系的远近,亲属移民可以分为五类(至亲:FB1,FB2A/B, F3, F4)。可以申请绿卡的亲属关系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至亲是指:美国公民申请配偶、父母和21周岁以下的未婚小孩;

 FB1 是指:美国公民申请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FB2A是指:绿卡持有者申请配偶及未婚子女(21周岁以下);

 FB2B是指:绿卡持有者申请未婚子女(21周岁以上);

 FB3是指:美国公民申请已婚子女;

 FB4是指:美国公民申请兄弟姐妹。

 在亲属类的移民申请中,美国公民或绿卡人士是申请人,外国亲戚是受益人。申请人必须是21岁以上,而且要出示经济能力书面担保。兄弟姐妹是可申请移民的最远的关系。更远的如叔伯姑舅等是不能申请绿卡的。绿卡人士也不能为父母申请绿卡。

 同是亲属移民,有些种类有名额限制,有些没有。有些种类排期长,有些种类排期短。有些国家的排期长,有些国家的排期短。这和移民配额的发放和需求关系有关。

 如果是需要排期的类别,小伙伴们就要耐心等待了,尤其是兄弟姐妹类是排期最长的,现在怎么也要等10年吧。美国给美国公民的至亲(配偶,父母,及21岁以下的未婚小孩)以优待,每年没有配额限制。整个申请过程中只有必要的处理时间,而没有白白排期等候的时间。亲属移民看起来很简单,但有些时候,也有复杂的情况出现。譬如碰到家暴配偶企图延缓绿卡申请对申请人进行人身控制,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不幸身亡等,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出现身份变化,受益人婚姻状况出现变化或者年龄跨越二十一岁,非婚生子女,经济能力担保欠缺等等状况。

 二、抽奖移民

 抽奖移民的正式名称是多样性签证,其设置目的是为了增加美国国内人口的多样性。对于那些过去5年移民到美国不足5万人的国家和地区,每年保留有5万个名额随机抽取。虽说是多样性签证,但是对于抽奖人也有资历要求,但和上述职业移民的要求相比,那就简单许多。抽奖人需要有高中学历或者两年以上的技术工作经验。鉴于中国大陆向美国移民的人数之多,中国大陆出生的同胞们,就显然没有这个机会了。不过,在大陆以外出生的人,包括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出生的人,都还是可以登记参与抽奖移民的。

 三、职业雇佣移民

 以雇佣为基准的职业移民一共有五个优先类别: (EB-1, EB-2, EB-3, EB-4, EB-5)。

 EB-1第一优先包括三小类:

 EB-1A特殊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outstandingresearcher)

 EB-1C 跨国公司高管。第一优先的特点是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移民配额充裕,但要求受益人的成就或能量很大。

 EB-2第二优先包括两小类:非常规的国家利益豁免(NIW)和常规的EB2劳工证PERM。 NIW不需要工作承诺,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不需要雇主支持。常规的EB2,雇主要证明劳工短缺。雇主所承诺的工作应该至少要求硕士以上学历,或者本科加上五年的工作经历。

 EB-3第三优先包括两小类:申请绿卡的工作岗位要求本科或至少两年的技能经验的归为一小类。不要求学历技能的,归为另外一小类。

 EB-3的雇主也要证明劳工短缺。

 EB-4第四优先:宗教人士签证。这要求有教会组织出面。受益人应该服务于教会的事工。

 EB-5第五优先:投资移民。满足三个条件:投资100万美元或50万美元到美国一个商业实体;创造或增加10个全职的就业机会给美国工人。投资的资金要证明合法来源。雇佣为基准的移民种类都有固定的配额。供不应求的时候就会出现排期。EB-1,EB-4全球范围内没有排期。EB-2对中国和印度出生的人有严重的排期,但对其它国家出生的人来说没有排期。EB-3以前排期很严重,但最近往前移动得很快。EB-5中国投资者要排期。基于一份工作承诺必须由美国雇主出面提交移民申请的是EB-1B,EB1C,EB-2-PERM,EB3和EB4。不需要雇主出面,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光凭受益人本身的成就就可以申请的是EB-1A,EB2-NIW. EB-5是凭自己的投资出面申请,投资者是申请人,也是受益人。EB5投资移民是归在职业移民(Employment-based)项下的。这也暗含了投资移民一个内在的基本要求——为美国创造工作机会。投资移民有最低投资金额要求,一般情况下是100万美金,如果是特定的高失业率地区或乡下地区则最低门槛是50万美金。投资人要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将投资资金完全投入到商业运作中,并且证明为美国创造至少10个全职的就业机会。

房产有哪些种类

1、直接渠道(direct channel) :

又称零级渠道,意指没有中间商参与,产品由生产者直接售给消费者(用户) 的渠道类型。直接渠道是产品分销渠道的主要类型。

直接渠道适用范围:

一般大型设备以及技术复杂、需要提供专门服务的产品,企业都用直接渠道分销,如飞机的出售是不可能有中间商介绍的。

在消费品市场,直接渠道也有扩大趋势。像鲜活商品,有着长期传统的直销习惯;新技术在流通领域中的广泛应用,也使邮购、电话及电视销售和因特网销售方式逐步展开,促进了消费品直销方式的发展。

直接渠道的优点:产销直接见面,环节少,有利于降低流通费用,及时了解市场行情,便于生产企业开展维护服务等。

直接渠道的缺点:由于生产企业自办销售直接为用户服务,所以必须承担销售所需的全部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市场相对分散的情况下,将使企业背上沉重的负担,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

2、间接渠道(Indirect Channel):

是指商品从生产领域到达消费者或用户手中要经过若干中间商的销售渠道,即生产者通过若干中间商将其产品转卖给最终消费者或用户。间接渠道是消费品销售通常用的主要渠道。

间接渠道适用范围:

间接分销渠道主要用于缺乏出口经验能力、没有海外分销渠道和信息网络的中小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或面对潜力不大、风险较大的市场;间接渠道一般适用于消费品。

间接渠道的优点:通过专业化分工使得商品的销售工作简单化;中间商的介入,分担了生产者的经营风险;借助于中间环节,可增加商品销售的覆盖面,有利于扩大商品市场占有率。

间接渠道的缺点:中间环节太多,会增加商品的经营成本。?限制了国内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的经营销售能力的扩大。

扩展资料:

一、渠道选择要量体裁衣

企业在选择分销渠道模式时,为了争取在市场中处于优势地位,要注意结合企业自身的多方位优势,将分销渠道模式的设计与企业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促销策略结合起来,增强营销策略的组合优势。

在渠道选择中,仅仅考虑加快速度、降低费用是不够的,还要考虑渠道的产品配送能力,考虑产品能不能及时准确地销售出去,考虑市场占有率是否足以覆盖目标市场等。

二、逆向思考渠道设计的可行性

消费者是企业、渠道、终端整个通路的最后一个环节。渠道作为整个环节中间链接的纽带,可行性是渠道设计的重要原则之一。

畅通高效的分销渠道模式,不仅要让消费者能够在适当的地点、时间以合理的价格买到满意的商品,而且还能够提高企业的分销效率,争取降低分销费用,以尽可能低的分销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赢得竞争的时间和价格优势。

三、渠道选择不可“纸上谈兵”

企业的分销渠道模式一经确定,便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建立和巩固,整个过程往往复杂而缓慢。因此,企业选择的渠道一定要具备可操作性,不能如同“赵括论兵法”一样,纸上谈兵,华而不实。

四、注重渠道的可控制性

在市场中,影响分销渠道的各种因素总是在不断变化,一些原来固有的分销渠道难免会出现某些不合理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分销渠道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以适应市场种种不可预知的变化,保持渠道的适应力和生命力。

百度百科—间接渠道

百度百科—直接渠道

第一类:国有房产,即归国家所有的房产。

具体又分三个细类:(1)直管产、(2)自管产(3)军产。

直管产又分中央级公产、市级公产、区(县)级公产和拨用产。

第二类: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三类:私有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 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四类: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五类:股份制企业房产,指股份制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六类:港、澳、台胞房产。

具体又分为合资产、合作产和独资产。

第七类:涉外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