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世纪宏图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怎么样?

2.连锁经营品牌有哪些

3.最新的利率是多少

4.信义房屋代表什么

5.麦当劳里的地产生意经

6.广告策划大师有哪些

7.单位出高额的利息集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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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具体规定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面对某些官员与非法集资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前者“拉下水”,很难说前者只是“无意间”沦为“活道具”而成了“从犯”。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绝不能放过这些面目暧昧的“活道具官员”,只要他们参与了非法集资的“演出”,无论只是收取了出场费,还是接下来还有更进一步的运作,都必须为此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相关分类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 最近的变化: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跨省非法集资

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大新特征

河北发生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13起中,都是用直接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形式,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具有三大新特征:

一是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非法集资近30亿原东华董事长

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二是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三是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

主要手段

1、非法发行有价证券。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1998年7月29日)规定:“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形式进行有偿集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院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发行,不得擅自设立或批准发行外券种。对违反规定的,要依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对上述《实施方案》进行严格解释,在现阶段我国住房抵押证券操作,在明确具体的规定出台之前,很有可能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涉嫌非法集资。再如,1998年10月6日证监会《关于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规定“先改制后发行”规则之后,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类似股票的“股权卡”方式募集设立公司的行为同样涉嫌非法集资。

2、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债权凭证。这是非法集资案件比较常见的案型,主要是非法集资者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债权凭证,承诺到期偿付高额回报方式进行集资。

3、非法发行会员卡、会员证。1993年4月22日《院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利用发行会员证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发布之后,法律规定各种形式的会员证发行一律属于非法集资,直到1998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局发布《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了会员卡发行和交易的批准程序之后,按照该《试行办法》办理批准程序的会员卡发行才不属于非法集资。

皖北非法集资案频发高额回报

4、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化,出售份额处置权。建设部《关于不得给一个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94)建房管字第09号)规定,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一平方米产权证书的行为,违反我国集资法律规定,属于非法集资。2001年《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2条明确规定:“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5、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未按法律规定批准设立基金会、互助会、储金会、农村救灾扶贫储金会、“标会”等进行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存款等,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作出了明确审批程序和业务许可范围等方面的规定。

6、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河南百花集团以与社会公众签订“连锁营销协议书”形式非法集资,又如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商品房销售中的返本销售非法集资。

7、以发行私彩或变相发行**的形式集资。《院关于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1991年12月9日)规定:“发行**的批准权集中在院。需发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人民和院有关部门,应提前半年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发行及发行办法,经人民银行审查后,报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1999年1月25日)规定下属行为属于非法集资:“(一)以有奖销售为名,变相发行**的;(二)私人擅自发行与销售**的;(三)在境内发行境外**的;(四)以传销方式发行**的。”

8、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明确禁止企业取传销经营方式,同时明文禁止如下变相传销方式:“(一)将传销由公开转入地下的;(二)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的; (三)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四)取会员卡、储蓄卡、**、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五)其他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国家工商局、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2月17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又明确认定了数种变相传销行为为非法经营行为。

皮包公司非法集资

9、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998年左右部分地区出现以开发“果园”、“庄园”的名义非法集资的现象,如某果园开发公司通过宣传“只要投入7800元,拥有50年私人果园,33株龙眼树”进行非法集资,针对上述违法现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明文禁止利用土地开发进行非法集资,并规定:“农林开发用地必须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明确规划要求和转让、转租的限定条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分割转让、转租。”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农林开发项目信贷管理,严禁利用土地开发和土地转让名义非法集资的通知》(银发〔1999〕254号)也有相关禁止性规定。

以上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明文归纳的若干种非法集资案型。

11、教育储备金。前一阶段,各地民办学校大量取教育储备金的教育收费方式,即要求学生(家庭)一次性缴纳一笔大额资金(10~30万),称为“教育储备金”,学校同时承诺学生在校期间毋须再交纳其它费用,并且在学生离校时可原数返还所缴“教育储备金”。随着番禺、湖南、武汉等地先后爆发巨额教育储备金无法返还学生家长的案件,各地向后出台政策禁止民办学校收取任何形式的教育储备金,如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策(1999)2号文件等。在此之前,国家教委1991年5月3日发布的《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第9条规定:“集资办学应贯彻自愿、量力和群众受益的原则,按地方人民的有关规定进行。中小学校不得自行向群众和社会硬性摊派费用,也不得向学生征收集资费。”《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7条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因此,民办学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即向学生家长收取教育储备金的,应认定为非法集资。

12、地方发行或变相发行地方债权。《预算法》第28条明文规定:“除法律和院另有规定外,地方不得发行地方债券”。因此,《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中明确禁止上述非法集资行为。13、以“招商”名义从事非法集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企业以招商等名义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工商企字[1998]第272号)规定坚决查处企业借“招商”名义非法集资,并且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规定核定企业经营范围,不得核定“招商”以及类似的不规范用语。”

非法证券

为揭露非法集资给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股票,是指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擅自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变相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用广告、公告、电话、信函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以及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的行为。如果是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经证监会批准,股票转让后,公司股东不得超过200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的行为也是变相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的机构和个人从事的证券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 非法证券活动表现形式主要有: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或各类基金份额,谎称这些证券将在海内外证券上市;兜售所谓原始股或基金份额;以所谓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国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甚至产权、证券的名义,未经证监会批准,非法向社会公众推销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证券投资为名,群众钱财。

浙江丽水女老板非法集资7亿

社会公众可从两方面来识别非法证券活动:一是从证券的发行方式识别,无论是股权(股票)、债券还是基金,其发行方式是不是取了前面提到的公开发行的方式,如果取了这种方式,就要看是否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批准,可以判别它是否是非法的行为。二是从发行证券的中介机构识别,看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承销、代理买卖活动,是否取得了证监会批准,如果没获批准,就可判别是一种非法证券业务。根据《证券法》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上市交易或在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那些所谓的“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及“金汇基金”“瑞士共同基金”“金手指基金”等完全是,投资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托管造林

“托管造林”是近两三年出现的现象,其基本运作方式一般是通过租赁、承包或其他方式获取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再转让给社会零散投资者,然后投资者再将林地和林木委托给公司经营。这种转让与托管为一体的经营模式,风险极大。已经暴露出一些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不法行为,并给投资者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这些“托管造林”公司主要用了以下几种欺骗手段:

一是为公司披上合法外衣,一般极力宣传“托管造林”模式是响应中央9号文件精神,是国家鼓励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建设和投资的新模式,欺骗投资者。二是以林权证为幌子,博取投资者信任。“托管造林”公司许诺购买林木后将转交或帮助投资者办理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印制的林权证,使投资者相信林木是真实存在的、权益是有保障的,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三是夸大林木生长量及林业投资回报率。“托管造林”公司多数在宣传中许诺很高的投资回报率或出材量,甚至宣传投资林业零风险。而实际上,林木生长受自然条件、品种选择、经营措施、自然灾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托管造林”公司在宣传中,向投资者隐瞒投资林业所要承担的风险。四是承诺有专业的管护队伍和机械设备,负责对投资者购买的林木进行精心管护。实际上,这种承诺是否履行很难监督,有些公司根本没有所谓的专业管护队伍,也没有实施正常的营林和管护措施,林木生长状况也很差。五是宣传林木伐不受伐限额指标的控制。这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不符。 《森林法》规定,除农村居民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伐林木必须申请伐许可证,按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伐方式等进行伐。而一些“托管造林”公司以“谁造谁有”为借口,宣称当事人想伐就可以伐,实际上在欺骗投资者。六是装扮公司经营形象,赢得投资者的好感:在重要的商业地段租用高档写字楼作为公司的经营场所,打造具有经营实力的形象;宣称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打造专业性;组建各种类型的监督委员会等,体现投资者对公司的监督权。而实际上,这正是的一部分。

河南商丘人大代表吴振海非法集资6.1亿

《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的使用权可依法转让。除此之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国家尚未制定具体的流转办法,有的省份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可按照地方性法规进行流转。国家尊重森林经营者的经营目标,保障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但在林木伐上有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按照《森林法》的规定,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伐;除农村居民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伐林木必须申请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伐。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伐林木者,需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交包括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申请文件,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发证权限,在批准的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内审核发放林木伐许可证。

回报诱饵

非法集资千变万化诱饵都是“高额回报”,非法集资犯罪虽经司法机关屡次打击,但近几年来发生的此类案件却不在少数,甚至在一些地方有愈演愈烈之势。记者在跟踪调查中发现,非法集资类犯罪正呈现出四个特点,亟须引起各方关注和防范。 部分地方的非法集资活动名目繁多。以辽宁为例,有种树、养蚂蚁、养鹅、代销食品的,还有投资港口建设、石油开发和投资啤酒生产线的,这些非法集资活动的共同点都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媒体广告宣传,利用亲友相互鼓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该类违法犯罪活动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伪装、欺骗性更强。非法集资犯罪的嫌疑人不但有合法注册的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而且处心积虑利用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振兴形势,巧妙伪装、加强炒作。有的还擅自成立有关国家办公机构,打着科研单位的招牌,“拉大旗、作虎皮”。

二是犯罪组织更为严密。当前,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与非法传销活动方式有融合趋势,主要策划者居于幕后,或者在外地遥控指挥,在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设立若干分公司,再临时雇用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宣传和发展“下线”。分公司负责人多为先期投资获利者。骨干成员的报酬根据集资额按比例提成。这样层层,又层层控制。

三是投资者成分不断扩展。集资案件的被害人多为城市下岗、买断工龄职工、较富裕地区的农民以及社会闲散人员。但目前有向高校学生、城市白领、个体企业老板等方面扩展的趋势。

四是异地作案突出。集资活动具有跨地区、甚至跨国作案的特点,资金流动和转移很快,产生的影响和损害很大,更不利于查处。

领导道具

领导干部为何沦为非法集资“活道具”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成立时,有的官员端坐在台上;企业周年纪念时,有的官员到会侃侃而谈。官员和企业老板的合影挂满了这些企业办公室的墙壁,官员视察的照片占据了企业宣传册最显要的位置。种种迹象表明,在这些官员与非法集资的企业之间,存在着非同一般的利益关系。 新华社发表评论《领导干部谨防沦为非法集资的“活道具”》,认为“少数领导干部已经沦为非法集资的‘活道具’和‘广告’,暴露出其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存在的诸多问题”,“虽然领导干部绝大多数都是无意间充当了非法集资的‘活道具’,但其巨大的广告效应正是这些骗子公司梦寐以求的,客观上起到极大的误导作用”。将这些与非法集资企业打得火热的官员称为“活道具”,可以说一点儿也没有诬陷和贬损他们。这样的“活道具”远非安徽所独有,在其他地方也时有所见,而且,有的官员并不是“无意间”充当了非法集资企业的“道具”———他们既然身为地方官员,无论就其地位、见识而言,还是从获取信息、动用的能力看,都不会是轻易上当受骗的“低能儿”,所以,他们不会平白无故赤膊上阵为这些企业呐喊鼓噪,对于自己能够为企业发挥的广告宣传作用,他们一定也有着清醒的意识;他们对群众和社会起到的极大的误导作用,往往也不只是客观的结果,而更可能含有主观的成分。

仔细分析起来,某些官员沦为非法集资企业的“活道具”,一般有三种表现形式。其一,官员只是出席企业的会议,参加企业的活动,此外没有更多更深的介入。只要官员在会议上亮了相,在活动中剪了彩,企业就有机会将官员的形象用来进行广告宣传;与此同时,某些官员亮相、剪彩也不会白忙一场,他们会收取少则一两千元、多则上万元的“出场费”。这些官员的身价相较明星大腕或许并不高,但他们将自己的形象就这样“卖”给企业,却十足令人痛心。其二,某些官员不满足于默许非法集资企业将自己的照片挂在墙上招徕生意,而是身体力行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去,与非法集资者一起“坐庄”、“操盘”以牟取暴利。如辽宁省丹东市破获一起非法集资案,一个只有中专文化的护士非法吸纳公众存款1500多万元,警方发现,该案能够发展到如此规模,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少数官员直接参与其中。比上述两种形式更胜一筹的是,一些地方的党政机关和部门不惜透支公权力的公信力,为非法集资的企业进行信誉担保。如安徽省太和县双阳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6.4亿元。该案之所以能持续近十年、涉及公众存款户6000余户,关键在于当地一批领导经常到双阳集团视察,为该集团及其负责人戴上一顶又一顶光彩照人的桂冠。在双阳集团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当地甚至动用财政资金给予资助,从而在社会上产生了更大的欺骗性,使更多群众陷入到之中。

4识别方法编辑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

一、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二、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三、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5相关建议编辑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传销印象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 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武汉世纪宏图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怎么样?

房愽士中介好些。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房博士是岳阳最大的房产中介,最多,业绩最好,公司成立时间最长,晋升机会最多,在同业中房博士成就的人也是最多的,有直营、合伙人和加盟模式。关键是,公司一直致力于对客户好,对员工好,口碑还不错。岳阳房博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涉足二手房买卖、新楼盘代理、房屋租赁、金融业务、装修业务、资产管理、海外市场等多领域的房产经纪公司。

连锁经营品牌有哪些

武汉世纪宏图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是2000-04-25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58号人信汇6栋6层2室。

武汉世纪宏图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201007179948316,企业法人孙秀高,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武汉世纪宏图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装饰工程施工;汽车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湖北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514686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5000万以上和100-1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286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

武汉世纪宏图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2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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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利率是多少

问题一:中国10大连锁百货品牌是哪些 2014年的排名:

1、沃尔玛

沃尔玛公司由美国零售业的人物山姆?沃尔顿先生于1962年在阿肯色州成立。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沃尔玛公司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私人雇主和世界上最大的连锁零售商,多次荣登《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榜首及当选最具价值品牌。

目前,沃尔玛在全球15个国家开设了超过8,400家商场,下设55个品牌,员工总数210多万人,每周光临沃尔玛的顾客2亿人次。2010财政年度(2009年2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销售额达4050亿美元,2010财年慈善捐赠资金及物资累计超过5.12亿美元,比09财年增长超过20%。2010年,沃尔玛公司再次荣登《财富》世界500强榜首,并在《财富》杂志“2010年最受赞赏企业”调查的零售企业中排名第一。

2、家乐福

法国家乐福集团成立于1959年,是大型超级市场(Hypermarket)概念的创始者,于1963年在法国开设了世界上第一家大型超市.1999年8月30日家乐福兼并普罗莫代斯组成世界第二大零售集团。如今家乐福已发展成为欧洲最大、全球第二大的零售商。2004年,家乐福集团被《财富》杂志评为全球500强企业的第22位。现拥有11,000多家营运零售单位,业务范围遍及世界30个国家和地区。

集团以三种主要经营业态引领市场:大型超市,超市以及折扣店。此外,家乐福还在一些国家发展了便利店和会员制量贩店。2004年集团税后销售额增至726.68亿欧元,员工总数超过43万人。2005年,家乐福在《财富》杂志编排的全球500强企业中排名第22位。

3、苏宁电器

苏宁云商1990年创立于中国南京,是中国商业的领先者,国家商务部重点培育的“全国15家大型商业企业集团”之一,中国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

2004年7月,苏宁云商(苏宁电器(002024))在深交所上市,成为国内首家IPO上市的家电连锁企业,市场价值位居全球家电连锁企业前列,连锁网络覆盖海内外600多个城市,中国香港和日本东京、大阪地区,拥有1700多家店面,海内外销售规模2300亿元,员工总数18万人,先后入选《福布斯》亚洲企业50 强、全球2000大企业中国零售业第一,中国民营企业前三强,品牌价值815.68亿元。

4、国美Gome

国美电器成立于1987年元月一日,是中国最大的以家电及消费电子产品零售为主的全国性连锁企业。

国美电器在中国大中型城市拥有直营门店1500多家,年销售能力1500亿元以上。

2003年国美电器在香港开业,迈出中国家电连锁零售企业国际化第一步; 2004年国美电器在香港成功上市。

2009年以来,国美电器全面推进以网络优化和提升单店盈利能力的战略,以不断调整变化的服务模式满足客户的需求,于2010年完成了新的未来五年战略规划并开始了全方位的实施与推进。国美电器持续的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以网络优化和提升单店盈利能力为核心,进一步扩展网络覆盖保持有效规模增长,并注重精细化管理,领导中国家电零售市场。5、百联

百联集团于2003年4月24日成立,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为10亿元。经营范围为国内贸易、生产资料、现代物流、商业房地产开发等,拥有超商、综合百货、生产资料贸易三大核心业务和物流配送、商业房产、电子商务三大培育业务;拥有百联股份、物贸股份、联华超市、友谊股份和第一医药等5家上市公司;拥有遍布全国25个省市约7100余家营业网点,几乎涵盖了国际商贸流通集团现有的各种业态,如百货、标准超市、大卖场、便利店、购物中心、品牌折扣店、商业连锁和物流等,拥有一批享誉国内外的知名企业,如......>>

问题二:连锁店体系的优缺点 20分 连锁店分为加盟连锁和直营连锁;首先给你简单的语言介绍直营连锁和加盟连锁。直营连锁说白了就是所有的店和资产以及员工都属于一个老板或者集团;而加盟连锁则是这个品牌由一个人发起,而在收取一点的加盟费后允许其他人加盟,也就是说,加盟连锁店并不都是同一个老板或团体。111111直营连锁的优点:管理比较集中,思想上比较统一,可以建立起很好的品牌效应和口碑;11111缺点:由于资金只有一个人或集团,所以扩张比较慢,容易出现大企业的很多通病,比如官僚化等。11111加盟连锁的优点:资金不需要太大,可以很快的扩张,技术可以共享;1111缺点:一个店如果经营的不好会影响这个品牌的形象,由于各自为政,不容易管理,如果总部或者发起者想让所有店向一个方向努力很难做到等,比如我们知道的加州牛肉面,现在新的已经改为李先生牛肉面,但由于技术上已经控制不住,所以管理上也控制不了了,有的搞分裂的为了省钱还是叫美国加州牛肉面,所以说不易管理。希望对你有帮助。

问题三:旗舰店和连锁店有什么区别? 连锁店包括了旗舰店,旗舰店只是连锁的其中一种而已 你说的旗舰店是按所开店的面积大小计算的。我是开宠物店的,我是加盟的宠物宝宝,他们就根据的店的面积分为精品店、标准店、旗舰店。

记得纳啊

问题四:中国知名的连锁超市都有那些? 家乐福 大润发 新世纪联华 欧尚 联华 振大 苏果 时代

问题五:连锁业是什么? 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连锁经营主要是“三连”。

第一、连品牌

品牌可以说是连锁企业的生命,它可是说是连锁企业服务和质量的保证。连锁企业之所以能够得到持续快速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也是连锁企业的品牌效应在不断放大的过程。

因此,作为一个连锁企业而言,品牌连锁就显得尤为重要,甚至于应该把它摆在一比较中心的位置。

第二、连标准

标准化可以说也是连锁企业的一个特性。在连锁企业中,标准化是保障企业进行低成本营运的基本原则,是配送中心和购职能部门大规模高效运作的前提,这与战略目标的唯一化和明确化紧密相关。而且,连锁经营想要系统管理下属分部和加盟商,需要更加简单的方式和更短的途径,需要更加简单的程序完成复杂的问题,无疑,标准化是个好办法。连锁企业之所以叫连锁,就是因为企业的标准具有可复制性。标准化的内容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店铺标准化。无论企业如何扩张,都必须制定自己的主营业态,并且要有标准化的门店,要求统一管理,统一进货,统一标识,统一培训,统一促销,统一价格,统一服务。这样,有利于保持企业的统一品牌形象,确保消费者对品牌的统一的清晰的认知。个性化的门店会造成事实上的单店经营,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连锁管理。如果要求单店对不同商圈用个性化竞争手法,商品库存资金利用效率由门店负责,就会导致整个企业的经营最终依赖于各个单店的经营绩效,同时必然带来扩张和管理上的困难,这与通过连锁经营实现快速扩张和规模效益是背道而驰的。

2、业务流程标准化。流程的标准化需要具备单一、简单、固定等特征。包括销售的标准化、库存的标准化、结算方式的标准化以及顾客服务的标准化等等。业务流程标准化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有利于确保品牌定位的清晰性,确保对品牌的有效管理。其次,这样也有利于总部加强对分部及加盟商的考核和管理。

业务流程标准化的前提是店铺的标准化。如果店铺都是个性化的,每个店铺的管理就不可能统一,更多地依赖于“人治”而不是“法制”,从而使得管理随意性增强,最终造成没有流程的混乱局面。

3、管理方式的标准化。连锁企业管理方式的标准化主要包括企业总部对分布或加盟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培训,还有就是在对各个分店的业绩考核上,主要是用销售额、品牌贡献率等指标来考核。管理方式的标准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用数字说话,因而,又被称为管理数字化。用数字管理企业虽不是最好的,但数据的产生是最真实的,我们如果能够将数据加以系统的收集、整理、提炼、分析,形成一套能够指导经营的信息加工系统,不论谁有没有经验,只要通过数据都能够对经营做出正确认识,那样我们的管理将更加简单化,管理的透明度和可控性将大大提高,比起我们凭个人经验管理和经营会有天壤之别。

第三、连文化

文化连锁是连锁的最高境界。由于连锁经营并没有一般企业那样严格的隶属关系,相对属于一种松散性的“联邦”性质的组织联合体,总部给予分部或者加盟商的权利较大。因此,总部对于分部或者加盟商的实行有效管理的难度是比较大的。这个时候,除了我们之前说的实行标准化管理以外,还必须有文化上的管理。文化管理的内容主要包含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培养分部和加盟商对企业远景、理念、企业价值观的认同感,培养分部与加盟商对连锁品牌的主人翁意识,增加连锁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以......>>

问题六:做成品牌连锁店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一个准备发展连锁经营的企业至少应具备这样几个条件:雄厚的资金;独具的贸易名称和商标;成功的试点经营实践;本企业所开发的一整套标准化经营体系和操作手册。

以下将逐一论述诸项条件:

(1)足够的资金力量;

现代连锁店的规模经营要求总部与基层商店之间具备迅捷而高效的信息交流体系。基层商店各个环节的经营、销售、存货信息应能源源不断地汇集到总部,而总部则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分析、处理、作出信息反馈。这一切只能通过现代化的数据处理系统来完成。由于管理信息有可能涉及成千上万种商品的种类、式样、价格、销量等,因此计算机网络化将是不可避免的选择。为此必需进行大笔的一次性投入。此外,连锁店总部要发展和维持本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成功者和先驱者的地位,就要集中一批训练有素的零售业专家,以承担整个企业的战略决策,商品和购职能。这意味着作为连锁店总部的前期智力投入。

各类连锁店(正规连锁、特许连锁和自由连锁形式),无论其集中化的程度如何,都需要保证在消费者心目中具有统一的形象。广告、促销、公共关系、规划、商店设计等方面的前期投入也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在以后的连锁经营中可以由众多商店共同分撑广告、促销等方面的费用,但在开办连锁店以前。这一系列费用必然是由未来作为连锁店总部的商店来承担的。

没有足够的资金,是没有条件发展连锁式的经营的;正规连锁店组织需要完全依赖于自己的资本进行扩展工作。特许连锁和自由连锁店虽然在开办新店方面可以利用被特许人或加盟店的资本,但作为一个特许权授予人和加盟店总部,本身缺乏充足的资金实力是无法吸引被特许人和加盟店的。

(2)独特的贸易商标和良好的商誉。

进行连锁经营的商业企业首先应当是市场竞争中的成功者,具有自己独具特色的贸易商标和企业形象,有一定的商业知名度。一个打得响的贸易商标和企业良好的商誉是企业成功的标志,也是一个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作为连锁店组织的开发者,拥有独特的贸易商标和良好的商誉则是一个连锁店总部成熟的标志之一。试想,一个商店若是自己牌子不响,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不佳,拿什么资本去开发连锁店?即便勉强办了连锁店,也只是向社会复制一种劣制品和落后的经营方式。它不可能在市场竞争中站住脚跟;也没有持久的经营潜力。只有具备了自己企业的独特形象,并且有创造性地根据市场变化完善自己形象的能力。连锁店的经耿才有发展的潜力。

商业企业的商标关系着企业的形象,需要进行认真的研究。一般来说,成功的商店商标都具备两大特点:第一,发音简洁、容易上口,其标识具有大众性和可普通接受性;第二,其商标和标识是一种发明,具有创造性和独特性,这样容易在消费者心目中产生深刻的印象,同时也比较容易进行注册登记。

商誉是企业贸易商标的内在价值,与一个企业的知名度和信用程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一个商店贸易商标的内在价值越大,其商业辐射力就越强。进行商业连锁经营成功的可能性也越大。一个有良好商誉的企业,很容易在新开辟的地区被当地的消费者所接受。这个企业如果想发展加盟店,它的名声能使它有较广阔的选择余地。

问题七:连锁经营里面有哪八大心太 成就 学习 付出 宽容 平常 乐观 自律 感恩 某些版本“平常”和“乐观”调了位置

问题八:连锁企业的特点是什么? 随著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快餐的社会需求不断扩大,现代快餐的基本特征正好满足了社会的基本需求。操作标准化、配送工厂化、连锁规模化和管理科学化,是我国快餐现代化的重要发展目标与方向。而连锁经营是实现其发展目标的保证,规模经营、专业分工、信息技术、品牌形象等优势正是快餐企业实行连锁经营的因素所在。

关键词:快餐企业 连锁经营 动因

在上世纪90年代国民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8%的背景下,我国快餐业以20%的年递增率迅速增长,行业利润率在15%-25%之间,快餐业成为支持餐饮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快餐企业的特征

随著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餐饮消费观念逐步改变,外出就餐呈理性化发展趋势,对消费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更加追求品牌质量、品位特色、卫生安全、便捷。随之而来的是快餐的社会需求不断扩大,市场消费大众性和基本需求性特点表现得更加充分,操作标准化、配送工厂化、连锁规模化和管理科学化的理念,经过实践的深化,得到行业接受和认同,并从快餐业扩展到餐饮业,成为我国餐饮现代化的重要发展目标与方向。快餐作为现代餐饮的生力军和先锋军,成为现代餐饮发展的重要代表力量。

从快餐的社会需求、市场定位、服务特征与发展条件与模式等方面看,快餐与正餐的消费动机、市场定位和就餐要求明显不同。正餐酒楼的特征更多的是以满足精神性消费为主r快餐是以满足人们的生活基本就餐需求为主,就餐目的更多地体现出消费的物质性。现代快餐的制售快捷、食用便利、质量标准、服务简便、营养均衡和价格低廉的基本特征正好满足社会的基本必须性:消费的大众普及性,服务的简便快捷性和经营的价廉物美性。

快餐业连锁经营的动因

连锁经营正是以若干同业店铺,以同进货或授予特许等方式联结起来,实现服务标准化,经营专业化,管理规范化,共享规模效益的一种现代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连锁经营模式是实现规模扩展的理想方式,能较好地体现快餐市场定位和自身特征。快餐业如果继续传统的生产方式和分散的组织形式,将严重制约我国快餐业向规模化发展,面对洋快餐的冲击,中式快餐业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从国内经营业绩较好的快餐企业来看,以经营同类品牌品种、使用统一名称、统一标识,以统一购、加工、配餐、配送为核心,以资本与产权为纽带或授权与特许经营等方式联结起来,实现产品服务标准化、生产加工工厂化、管理规范化、共享品牌与规模效益。归纳起来,连锁经营具有规模经营、专业分工、信息技术、品牌形象、规范市场的优势。正是这些因素促进快餐企业具有连锁经营的客观要求。

(一)规模经营是实现经济效益的必要前提

连锁经营方式出现以前,快餐规模经济的要求同零售活动的分散化、个性化之间的矛盾一直制约著零售经营走向规模化。由于连锁经营实现了购、配送、销售的一体化,形成了产销一体化或零售一体化的流通格局,从而提高了流通领域的组织化程度。而且,连锁经营是一种“一对多”的经营方式,即连锁总部向外面对众多的供应商,向内面对众多的连锁店,承担著商品集散的功能,并在公司内部实行购销职能的分离,连锁总部负责进货或配送,连锁店负责分散销售。集中进货使连锁店获得了低成本的优势,从而为廉价销售奠定了基础r连锁店面数量大,深入消费腹地分散销售迎合了消费的分散和就近就餐的消费习惯,也增强了消费者与连锁店之间的感情联系,从而有效的解决了餐饮业传统经营中追求规模效益和消费分散性之间的矛盾。此外,连锁经营能够就其具有的共享效应和扩张效应迅速的扩大经营规模,从而发挥其规模优势,进而控制市场。......>>

问题九:企业要想有做好连锁经营,需要注意些什么? 也许你一抬头就能看到南飞的雁群,他们一会儿排成一字,一会儿排成人字。加快了飞行速度防止了被猎杀,而落伍的大雁很难再追上雁群,只会成为枪下的猎物。也许你见过草原上数量庞大成百上千的野牛群,他们依靠数量的众多而令对手远远逃遁,他们遇到猛虎猎豹,就将头向成一个圈,用锐利的牛角形成一个铜墙铁壁,使来犯者无处下手。而单独行动的野牛,常常成为猛兽的佳肴。个体的力量往往是比较弱小的,如落伍的大雁和独行的野牛一般,而如果将个体的力量进行捆绑,在共同的旗帜下利用群体的力量,才能使总体的力量远远大于个体力量相加的总和。在现代市场营销方式中,连锁专卖就是这样一支力量。  连锁专卖店是一种委托经营,即委托他人销售自己的产品,同时给委托者一定的优惠条件,双方互惠互利。对于所有的加盟商,由企业进行统一的形象策划,统一的规划设计,统一的管理模式和统一价格与服务。它将许多的弱小的个体组成为强大的队伍,有利于品牌的打造、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以及追求更大的利润。连锁专卖店具有以下意义:  1、大限度地开拓市场,增加市场竞争能力。  2、有利于树立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  3、使生产和销售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分工更加细致。  4、可以用较少的资金投入,占领更广阔的市场。  5、使生产企业有更大的精力关注品牌建设。  6、加盟商减少广告与品牌费用的巨大投资。  连锁专卖店在登陆中国的开始,便以其强大的生命力,迅速地风靡神州大地,麦当劳、肯德基,沃尔玛,一个个成功的范例,令商界人士刮目相看。家具企业亦不例外,八十年代谈经销,九十年代谈营销,二十一世纪谈连锁,家具业的经营理念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然而,连锁经营行业毕竟是一个十分年轻的新事物。在这里,没有出现人们所期待的家具界的麦当劳、沃尔玛,人们所看到的只是更多的四不像式的特许与连锁,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急功近利与短期行为  企业和加盟商只重眼前利益不看未来,把索取利益看得太重,不注重产品开发创新使加盟商利益失损,不舍得投资宣传、培训使经销商见利就走等缩短了经销商的寿命。  2、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落后  目前家具行业,在整体管理水平上,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方面,都有许多地方落后于其它行业,因此,作为盟主的一方,有时难以给加盟商提供应有的支持,因此,加盟对于各地的家具销售商来讲没有更大的吸引力。  企业要想有做好连锁经营,除需具有优秀的品牌、过硬的质量和优惠的价格以外,还需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形象策划  形象是识别某一组织与系统的重要标志,任何一个组织和系统都有它特有的形象。连锁经营作为一种商业营销模式,统一形象有助于吸(全球品牌网)引顾客,造成巨大的市场声势,有助于品牌的培育等。统一形象应包括统一的名称、商标、宣传品、张贴物、广告词、挂图、宣传画、包装以及统一的装饰特摆设、统一的卖场布置、统一的工作程序、统一的店员衣着等。  2、统一规划设计  统一规划设计是连锁经营的基本内容之一,只有各加盟店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才能确保整体组织其它方面的统一。它包话统一的地域规划、产品规划、规模规划和统一的形象设计规划。  3、统一管理模式  各加盟店应该在统一的管理模式之下工作,形成统一的管理风格,使顾客从一家加盟店进入另一加盟店,有相同的感觉。统一管理模式包括统一的管理架构、组织气氛、工作程序、管理风格和统一的人员配置形式。  4、统一价格与服务  各盟店在产品的销售上取统一定价,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擅自调价,更不可加盟商之间进行价格的恶性竞争。在服务方面,取统一的服务方式......>>

问题十:连锁经营管理 是个什么样的专业(详细一点说) 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集团化的发展以及高科技的日新月异为连锁经营提供了发展契机,使其迅速风靡全球,在很多发达国家的商业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近年来,我国经济的日趋国际化使许多连锁经营品牌入驻中国,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已拥有5000多个连锁体系,超过起源国成为世界之最。 然而,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连锁经营管理无论是规模还是领域都存在一定差距,连锁经营管理人才明显滞后于连锁经营市场需求,造成高薪人空的尴尬局面,连锁经营发展遭遇瓶颈。

现代连锁经营的发展离不开先进的运营管理思想和经营技术的支持,其体现在连锁经营的各个环节,涉及选址、开店、商品和服务管理、营销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管理等关键职能,而这些职能的顺利实现要求相关人员具备比传统流通业和服务业更高的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为此,连锁经营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掌握连锁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行业的连锁工商企业从事市场调查研究、连锁推广、商务谈判、商品购销业务、连锁店营销策划与管理、店面运营管理、连锁店电子商务运营与管理、连锁店物流管理、公关与广告策划等经营管理工作,具有经营策划能力、运营管理能力、公共关系能力、商务谈判能力,熟悉国际、国内市场,懂得商品知识,具有电子商务技能,胜任营销管理与策划工作的高级复合型应用人才。

连锁经营管理师培训项目适合领域:工商管理、行政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经济类专业。连锁经营管理师主要通过对“连锁经营的形成、发展及未来的发展趋势、经营决策和战略管理、连锁经营的商品管理、商品陈列、物流系统管理、企业的内部组织管理、展店管理及中外著名连锁企业的案例分析”等专业学习,逐步了解和掌握现代连锁企业的经营管理、运作模式,从而为“金融业、零售业、旅游业、房地产业、教育培训业、餐饮业、服务业”等各类连锁经营企业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

信义房屋代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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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抵押和信托等。借款也可以指某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抵押和信托等。

新型的互联网"P2P"模式,即以互联网作为平台,撮合借款人(peer)和个人投资者(peer)交易,投资者看好项目,把钱借给需要的人。互联网P2P模式的优点是"快速、高效、不受地域限制"等等,近年来移动互联网"闪电借款"模式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移动互联网有着更高效便捷的属性,为传统借款带来新的运营模式。

中文名称:借款

外文名称:borro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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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借入的资金

不用征信的有哪些

金融机构给人放贷的一个重要审核前提就是需要对人的个人征信报告做出相关的审查,这也是的决定性因素之一。那么,不用征信的有哪些?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不用征信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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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里的地产生意经

上海信义房屋中介咨询有限公司,十大房产中介,成立于1981年,极具影响力的房屋中介连锁服务品牌,上海优秀服务商标,以不动产为主要经营范畴信义企业集团成立于1981年,目前在已拥有超过300家直营店,自1994年以来连续成为房地产中介业中营业额最大的公司,也是唯一一家股票上市的房屋中介公司。

是最高荣耀“品质奖“获得者,这不仅是房仲业唯一获奖企业、历年来唯一获此殊荣的连锁服务业品牌,更是全世界唯一获得国家级品质奖项的房仲企业。

多年来,信义企业集团始终秉持着“以人为本“的信义精神,以踏实稳健的经营脚步,伴随着创新思维的企业文化,屡屡创新房仲市场经营模式,建立消费者对信义房屋品牌的信赖。

为了因应全球房仲市场快速成长及国际间对房仲服务的需求,信义企业集团于2007年斥资12.5亿并进驻位于顶级商圈的“信义大楼“,全球运营总部正式成立,这标志着信义企业集团已步入品牌国际化新阶段。

随后并以一连串的行动,展现跨足全球市场的决心。

除开启与跨国人才培育的交流,更将经营版图从、中国大陆延伸到,未来更将透过专业经理人才之培育,将信义房屋在成功的发展经验,输出到全球每个角落。

目前信义企业集团的事业版图,以信义房屋为起点,取以不动产为主要经营范畴的垂直化经营策略,发展湾区核心事业群区关系事业群、中国区信义事业群以及文化公益事业四展基础。

另外,在这二十余年来,信义企业集团将事业版图延伸至海外各大都会城市,包括上海、北京、重庆、苏州、杭州等地。

2008年7月开始并以双品牌策略深耕中国市场,透过以“信义房屋“为直营体系的品牌及以“科威国际“为加盟体系的品牌,更多的消费者最好的房屋中介服务。

并以“全球事业

品牌领航“的决心,朝全球化的品牌迈进。

除了不动产产业方面的整合之外,信义企业集团始终本于“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感恩心情,将企业发展和对社会的奉献结合在一起。

在考虑到推广信义文化及不动产专业教育的重要性后,信义企业集团更先后成立信义文化基金会、行义文化出版社、政治大学商学院信义不动产研究发展中心及小区一家协进会,以扮演好企业公民、善尽社会责任为己任。

经营理念:上海信义房屋中介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理念,一言以蔽之就是「信义立业,止于至善」,唯有做到「信义」才能成功「立业」,而立业不仅仅是指创业而已,更包括个人的成家、立业,信义房屋的企业目标不仅是「永续经营」,更要「止于至善」,不断地改善与成长,进而达到「寿而康」的境界。

立业宗旨:我们坚信永恒的价值

热情实现家业梦想

分享每个独特的故事

共同成就丰富人生

和谐成长

生生不息

经营使命:是从对自己负责开始,进而对公司、对产业、对社会负责,发挥由内而外的功夫,努力去做,希望由信义人影响其他的社会大众,让更多的人成为广义的信义人;由公司影响到其他公司成为广义的信义公司,使所有的人都能成为信义人,所有的公司都能成为信义公司。

管理方法:系本于“、法治“的精神,以参与式的管理,由下而上进行决策。

同时,产生的规范及准则,上至董事长,下至基层同仁都要遵守,使每一位同仁的价值观与公司的规范趋于一致,进而形成一高贯彻执行力的组织体系。

产品分类:房产家居,家饰家纺房产,房产中介二手房品牌理念:品牌发源地:董事长:周董电话:800-820-4520,021-2322-2666品牌成立年份:1981

广告策划大师有哪些

14年,麦当劳的创始人雷.克罗克,被邀请去奥斯汀为德克萨斯州立大学的MBA班作演讲,他问学生们他是做什么的?大家异口同声答道:“你是做汉堡包的”。雷哈哈大笑:“我料到你们会这么说。”

他止住笑声,并很快说:“其实并不是做汉堡包的,我真正的生意是房地产。”

01从卖烧烤到卖汉堡

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爆发,美国因此处于经济大萧条时期。彼时,美国实施禁酒令已10年之久,正餐餐厅因此受到很大的冲击,基本无人问津。相反,快餐厅减少了服务流程,并且以低价格、出餐快、效率高的特点赢得了那些奔波在运输行业的工人们,汽车餐厅业态在美国南加州地区迅速兴起。

1937年,Maurice McDonald 和 Richard McDonald 两兄弟在加州的圣贝纳迪诺小镇(SanBernardino)创办了一家汽车餐厅(Drive-through),名为 Dick and Mac McDonald,主营烧烤(Bar-B-Que)。

1948 年,麦当劳兄弟发现烧烤店里汉堡最受顾客喜欢,其销售额占比也是最高的,于是便主打这款价格低、上餐快的汉堡,并且马上推出招牌式产品—15美分优质汉堡。

烧烤店正式转型为汉堡店。

02汉堡背后的地产商

1954 年,雷·克罗克(Ray Kroc)与麦当劳兄弟签署协议,加入麦当劳,负责麦当劳特许经营权的全美授予事项。

1955 年,麦当劳公司成立。

1956 年,麦当劳地产公司成立。

雷·克罗克将自有的房产、汽车抵押给财产所有人,财产所有人将土地租赁给麦当劳,麦当劳以土地租赁合同作为抵押向银行 ,以银行建立餐厅后,以餐厅作为抵押获得银行以支付土地租赁费用;出租餐厅,收取租金偿还银行。

核心逻辑即:加盟商支付的租金,偿还银行(用于餐厅建设)和土地租赁费用。由于土地(租赁合同)和房产(餐厅)均已抵押,现金流风险极高。

不过事实证明,这后来让麦当劳十分有利地控制了加盟商,包括供应链、营销、运营等方面的统一管理,也为麦当劳日后收取随着地价上涨的租金的盈利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8年,美国的零售地产价格不断上涨。这促使了餐饮所在地段模式逐渐形成两级分化现象:坐落在繁华商圈的大多都是小面积门店,主推特色产品,占地面积较大的餐厅被迫移到城市的非中心区。

土地价格的疯狂上涨,证明了麦当劳引以为豪的地产模式非常得益于麦当劳在 利率低 位时就大举借债进入房地产市场。

1968年—12年,麦当劳门店开始疯狂扩张:这一时期麦当劳购入/长期租赁了超过 1400家门店的土地。

20 世纪 90 年代,麦当劳拥有美国69%的本土餐厅的土地所有权,海外的比例则为 35%。

2016年—2017 年,麦当劳承租的门店占总门店数比例为 40%和 33%,地产带来的租金收入分别为 61 亿、65 亿美元,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 25%、29%。

与专业地产投资和开发商相比,麦当劳地产的成功之处在于:

前者是在努力复制一批相同风格的商业地产项目,但纯粹靠地产形成自己强势品牌的,不管是在哪个国家也就那么几家,不多,也多不起来。

后者是已经在商业经营方面形成了相当强势的品牌,麦当劳一直在卖汉堡,并没有推出某个地产品牌,但它传统企业品牌与地产的结合,正使它的利润达到了长流之水的效果。

03进入中国

正当它的地产运营模式很大程度上为西方著名商业企业所共有时,麦当劳则把眼光放得更加长远。比如,漂洋过海,进入中国。

1990年10月,位于繁华深圳东门的麦当劳餐厅,是中国大陆第一家麦当劳餐厅。

1992年4月,北京王府井麦当劳餐厅开业,成为麦当劳在全世界面积最大的餐厅。店铺坐落于北 京东 单大街与长安街接口处的黄金地段,后来经历王府井改造,麦当劳因拆迁土地补偿狠赚了一笔,由此可见麦当劳投资房地产眼光之犀利。

麦当劳在一边做快餐的同时,一边做地产,从来没有停止过。它已经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制造快餐程序、店面摆设规则、店铺选址秘诀。

2017年1月,中信集团旗下的中信股份、中信资本控股、凯雷投资集团和麦当劳联合宣布达成战略合作并成立新公司,后者将成为麦当劳未来20年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主特许经营商。本次交易完成后,麦当劳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的1750多家直营餐厅转为特许经营。

2017年10月,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消息,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已正式更名为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PS:在此暂且继续称它为麦当劳)

特许经营模式使麦当劳通过使用加盟商的资金杠杆迅速地扩张。

其主要业务是土地购买或者长期租赁,然后提前买下商圈的商铺,租给麦当劳某个分店的加盟商,同时自己赚取地产增值的 收益 。

目前,麦当劳遍布全球六大洲120多个国家,拥有约3万+间分店。

当麦当劳扩张到全球之后,已然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房地产商,它拥有美国以及世界其他地方的一些最值钱的街角和十字路口的黄金地段。

04地产盈利模式

麦当劳在房地产上的利润来源,简单来说即买卖热门的商铺,或从加盟店铺收高租金。

由于加盟者一般都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高额的土地费用和建筑费用(大约3-5万美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也通常无力争取。

麦当劳公司就负责代加盟商寻找合适的开店地址,并长期承租或购进土地和房屋,然后将店面出租给各加盟店,获取其中的差额。这是麦当劳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这实质是麦当劳房地产公司用各加盟店的钱买下房地产,然后再把它租给出钱的加盟店。

这种房地产经营策略,实际上是把第一债权人的权利转让给了麦当劳房地产公司,以使它能具备从银行取得的资格。这既解决了加盟者开店的资金困难,又增加了麦当劳公司的收入,同时,通过控制房地产,更有利于麦当劳加强对受许人的管理。

资料表明,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麦当劳的近万家餐馆中,有60%的房地产权属于麦当劳总部,另40%是由总部出面向当地房地产主承租的。由此,房地产收入成为麦当劳的主要收入。麦当劳收入的1/3来自直营店,其余来自加盟店,其中,房地产收入占这部分收入的90%。

此模式的天才之处在于使用了长期的固定的 费率 收购了地产,它将可变成本都转嫁到特许加盟商上。当销售价格不可避免地增长时,加盟费也随之增长,但公司的固定成本相对保持平稳,这个模式将麦当劳打造成了一个强劲的现金流公司,延续至今。

05黄金地段原则

商业地产到底有多赚钱?

几年前,肯德基进驻郑州国贸360广场,以1500万的价格拿下了当时的商铺位,后来LV看上了那个地方,出价3个亿,但是肯德基依然不为之动摇。仅仅几年时间,这个地价就翻了20倍。

其实,在地产中淘金的非地产企业,远不止麦当劳这一家。

中原房地产投资顾问公司商业策划部总监蔡宇翔表示:很多品牌零售企业都是商业用房的大房东,对商业用房的需求量非常大,所以通常能以较低的价格租到房子。他们对地段的商业前景也有自己一套非常专业的分析模式,由于自带强大的品牌效应,在他们入住一个地方后,往往自然而然地会跟着涌进来很多小租户,他们再以较高的价格把店铺分成很多块租给小业主,这个租金差价就是这些企业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

麦当劳首席财务官哈里.索恩本说过一句话:“本质上我们并不真的是在食品行业,我们是在房地产行业……我们出售十五美分汉堡包的唯一原因,是因为这是带来收入现金流的最佳产品,靠汉堡找租户能够向我们支付房租。”

麦当劳华东地区总裁施文哲这样表述:“麦当劳之所以开一家火一家,第一是地点,第二是地点,第三还是地点。”

麦当劳的选址在公司内部是一件极为重大的事情,通常一个店的开与否要经过三到六个月的考察,考察的问题极为细致,甚至涉及到店址是否与城市规划发展相符合,是否会出现市政动迁和周边动迁,是否会进入城市规划红线。进入红线坚决不碰,老化商圈内坚决不设点,纯住宅原则上也不设点。

麦当劳里的地产生意经:因为强大的品牌效应和专业地段的选择,带来强大的顾客流量,有人的地方才有江湖,才能转化成源源不断的利润。

地段,对商业用房的影响在此体现的淋漓尽致。地段不好的投资房都是耍流氓,尤其是商业用房。

单位出高额的利息集资合法吗?

国内的

叶茂中,资深营销策划人和品牌管理专家,与李光斗、徐大伟并称为21世纪中国广告界的策划三雄。叶茂中阳刚如火,善于广告定位,堪称策划之霸。李光斗时尚如风,擅长品牌优化,堪称策划之儒。徐大伟挥洒如雨,热心公益事业,堪称策划之侠。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非法集资

》(银发[1999]41号)规定: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编辑本段内容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 非法集资

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有些领导为非法集资者搭台圈钱,某些官员和部门捧场助兴甚至参与分肥,双方一唱一和配合默契,群众一眨眼工夫就被骗得血本无归,这样的故事为何能一再上演屡试不爽?面对某些官员与非法集资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前者“拉下水”,很难说前者只是“无意间”沦为“活道具”而成了“从犯”。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绝不能放过这些面目暧昧的“活道具官员”,只要他们参与了非法集资的“演出”,无论只是收取了出场费,还是接下来还有更进一步的运作,都必须为此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编辑本段主要特点

其特点是: 非法集资近30亿原东华董事长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编辑本段非法集资种类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

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 最近的变化: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除了以上的手法,还有最新的变化。例如: ⊙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 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编辑本段识别方法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 传销印象

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和伎俩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编造虚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 跨省非法集资

,骗取群众信任。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编辑本段非法集资的三大新特征

今年上半年,河北共发生涉嫌非法集资案件13起,都是用直接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形式,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具有三大新特征: 一是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二是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三是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1]

编辑本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小蚂蚁如何套来30亿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编辑本段主要手段

1、非法发行有价证券。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1998年7月29日)规定:“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形式进行有偿集 河南商丘人大代表吴振海非法集资6.1亿

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院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发行,不得擅自设立或批准发行外券种。对违反规定的,要依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对上述《实施方案》进行严格解释,在现阶段我国住房抵押证券操作,在明确具体的规定出台之前,很有可能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涉嫌非法集资。再如,1998年10月6日证监会《关于 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规定“先改制后发行”规则之后,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类似股票的“股权卡”方式募集设立公司的行为同样涉嫌非法集资。 2、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债权凭证。这是非法集资案件比较常见的案型, 主要是非法集资者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债权凭证,承诺到期偿付高额回报方式进行集资。 3、非法发行会员卡、会员证。1993年4月22日《院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利用发行会员证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发布之后,法律规定各种形式的会员证发行一律属于非法集资,直到1998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局发布《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了会员卡发行和交易的批准程序之后,按照该《试行办法》办理批准程序的会员卡发行才不属于非法集资。 4、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化,出售份额处置权。建设部《关于不得给一个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94)建房管字第09号)规定,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一平方米产权证书的行为,违反我国集资法律规定,属于非法集资。2001年《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2条明确规定:“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5、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未按法律规定批准设立基金会、互助会、储金会、农村救灾扶贫储金会、“标会”等进行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存款等,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作出了明确审批程序和业务许可范围等方面的规定。 6、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河南百花集团以与社会公众签订“连锁营销协议书”形式非法集资,又如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商品房销售中的返本销售非法集资。 7、以发行私彩或变相发行**的形式集资。《院关于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1991年12月9日)规定:“发行**的批准权集中在院。需发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人民和院有关部门,应提前半年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发行及发行办法,经人民银行审查后,报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1999年1月25日)规定下属行为属于非法集资:“(一)以有奖销售为名,变相发行**的;(二)私人擅自发行与销售**的;(三)在境内发行境外**的;(四)以传销方式发行**的。” 8、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明确禁止企业取传销经营方式,同时明文禁止如下变相传销方式:“(一)将传销由公开转入地下的;(二)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的; (三)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四)取会员卡、储蓄卡、**、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五)其他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国家工商局、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2月17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又明确认定了数种变相传销行为为非法经营行为。 9、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998年左右部分地区出现以开发“果园”、“庄园”的名义非法集资的现象,如某果园开发公司通过宣传“只要投入7800元,拥有50年私人果园,33株龙眼树”进行非法集资,针对上述违法现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明文禁止利用土地开发进行非法集资,并规定:“农林开发用地必须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明确规划要求和转让、转租的限定条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分割转让、转租。”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农林开发项目信贷管理,严禁利用土地开发和土地转让名义非法集资的通知》(银发〔1999〕254号)也有相关禁止性规定。 以上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明文归纳的若干种非法集资案型。 11、教育储备金。前一阶段,各地民办学校大量取教育储备金的教育收费方式,即要求学生(家庭)一次性缴纳一笔大额资金(10~30万),称为“教育储备金”,学校同时承诺学生在校期间毋须再交纳其它费用,并且在学生离校时可原数返还所缴“教育储备金”。随着番禺、湖南、武汉等地先后爆发巨额教育储备金无法返还学生家长的案件,各地向后出台政策禁止民办学校收取任何形式的教育储备金,如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策(1999)2号文件等。在此之前,国家教委1991年5月3日发布的《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第9条规定:“集资办学应贯彻自愿、量力和群众受益的原则,按地方人民的有关规定进行。中小学校不得自行向群众和社会硬性摊派费用,也不得向学生征收集资费。”《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7条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因此,民办学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即向学生家长收取教育储备金的,应认定为非法集资。 12、地方发行或变相发行地方债权。《预算法》第28条明文规定:“除法律和院另有规定外,地方不得发行地方债券”。因此,《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中明确禁止上述非法集资行为。 13、以“招商”名义从事非法集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企业以招商等名义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工商企字[1998]第272号)规定坚决查处企业借“招商”名义非法集资,并且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规定核定企业经营范围,不得核定“招商”以及类似的不规范用语。”

编辑本段非法证券

为揭露非法集资给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非法证券活动主要是指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非法发行股票,是指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擅自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变相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用广告、公告、电话、信函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以及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的行为。如果是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经证监会批准,股票转让后,公司股东不得超过200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的行为也是变相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的机构和个人从事的证券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跨省非法集资 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 非法证券活动表现形式主要有: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或各类基金份额,谎称这些证券将在海内外证券上市;兜售所谓原始股或基金份额;以所谓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国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甚至产权、证券的名义,未经证监会批准,非法向社会公众推销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证券投资为名,群众钱财。 社会公众可从两方面来识别非法证券活动:一是从证券的发行方式识别,无论是股权(股票)、债券还是基金,其发行方式是不是取了前面提到的公开发行的方式,如果取了这种方式,就要看是否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批准,可以判别它是否是非法的行为。二是从发行证券的中介机构识别,看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承销、代理买卖活动,是否取得了证监会批准,如果没获批准,就可判别是一种非法证券业务。根据《证券法》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上市交易或在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那些所谓的“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及“金汇基金”“瑞士共同基金”“金手指基金”等完全是,投资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编辑本段托管造林

“托管造林”是近两三年出现的现象,其基本运作方式一般是通过租赁、承包或其他方式获取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再转让给社会零散投资者,然后投资者再将林地和林木委托给公司经营。这种转让与托管为一体的经营模式,风险极大。目前,已经暴露出一些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不法行为,并给投资者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这些“托管造林”公司主要用了以下几种欺骗手段: 一是为公司披上合法外衣,一般极力宣传“托管造林”模式是响应中央9号文件精神,是国家鼓励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建设和投资的新模式,欺骗投资者。二是以林权证为幌子,博取投资者信任。“托管造林”公司许诺购买林木后将转交或帮助投资者办理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印制的林权证,使投资者相信林木是真实存在的、权益是有保障的,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三是夸大林木生长量及林业投资回报率。“托管造林”公司多数在宣传中许诺很高的投资回报率或出材量,甚至宣传投资林业零风险。而实际上,林木生长受自然条件、品种选择、经营措施、自然灾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托管造林”公司在宣传中,向投资者隐瞒投资林业所要承担的风险。四是承诺有专业的管护队伍和机械设备,负责对投资者购买的林木进行精心管护。实际上,这种承诺是否履行很难监督,有些公司根本没有所谓的专业管护队伍,也没有实施正常的营林和管护措施,林木生长状况也很差。五是宣传林木伐不受伐限额指标的控制。这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不符。 《森林法》规定,除农村居民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伐林木必须申请伐许可证,按许可证规定的面积、 小小蚂蚁如何套来30亿株数、树种、期限、伐方式等进行伐。而一些“托管造林”公司以“谁造谁有”为借口,宣称当事人想伐就可以伐,实际上在欺骗投资者。六是装扮公司经营形象,赢得投资者的好感:在重要的商业地段租用高档写字楼作为公司的经营场所,打造具有经营实力的形象;宣称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打造专业性;组建各种类型的监督委员会等,体现投资者对公司的监督权。而实际上,这正是的一部分。 《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的使用权可依法转让。除此之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目前国家尚未制定具体的流转办法,有的省份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可按照地方性法规进行流转。国家尊重森林经营者的经营目标,保障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但在林木伐上有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按照《森林法》的规定,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伐;除农村居民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伐林木必须申请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伐。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伐林木者,需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交包括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申请文件,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发证权限,在批准的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内审核发放林木伐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