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海外房产天津_投资海外房产的优缺点
1.我国最大的房地产巨头是谁?
2.天狮集团是传销吗天狮集团是正规公司吗?
3.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方式的研究
4.中国知名房地产企业有哪些
5.在天津的外商独资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谢谢!
许仰东
许仰东,1962年8月8日出生,籍贯江苏省张家港市,东华大学(原中国纺织大学)机械工程系毕业,硕士研究生,系上海荒岛房产的创始人,现任中国第一个房地产企业出海联合体—上海连合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兼任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理事、上海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副会长等职。
中文名:许仰东
外文名:Island
别名:荒岛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江苏省
出生日期:1962年
职业:企业家
毕业院校:上海东华大学
代表作品:房地产整合营销理论
爱好:写作
人物生平
☆农村生活
许仰东出生在江苏长江边的普通家庭,系家中长子,他一直认为父亲是他人生第一个老师,就读当地一所省重点中学。自小有主见、独立、好学,经历了初期,记忆中的核心词是:贫穷、淳朴、河流、原野。
☆校园经历
本科期间就读在上海东华大学机械系,许仰东爱好文学,期间创作诗歌、散文,曾获上海《文学报》青年诗歌创作奖,大学期间入党并任学生会。年留校任教,后调入校报当主编。
☆新闻生活
1986年,上海《文汇报》全国招聘编辑,许仰东进入《文汇报》社重要新闻部任编辑,后在国家住建部部长侯捷等许多业界人士教导支持下,出任全国第一个省市级报的房地产周刊主编,创办了《文汇报》“房产世界”周刊,开始启用“荒岛”的笔名。期间,撰写了近30万字的房地产新闻点评,成为中国第一代有影响力的房地产主编。
☆创办荒岛
1999年,在上海房地局和上海房地集团直接支持下,许仰东在上海创办第一个房地产工作室——上海荒岛房产工作室并任主任,兼任上海房产信息发展公司总裁,上海房地产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及参与上房不动产研究中心筹建。由此步入中国房地产营销界。上海荒岛房产工作室在中国房产营销界推出第一份定期专业报告《荒岛报告》,荒岛房产工作室先后在全国12个省市开设了分支机构,跻身中国房产营销十强。期间,许仰东率先推出的《房地产整合营销》理论,在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院校作为中国房地产营销早期重要理论推广,应邀在全国重点院校讲课,二十多个省级市地产论坛成为主讲嘉宾。
☆媒体整合
在与上海解放日报合作组建上海房产信息发展公司的实践后,许仰东与中润解放合作,组建上海润岛传播有限公司并任总裁,创办上海“地产星空”系列专版,解放日报《地产星空》,新闻晨报《地产星空》,新民晚报《地产星空》,SMG《地产星空》等系列地产专版,每周在上海文汇新民报业集团、上海解放报业接团、上海文广集团出版近100版的地产专版,成为上海传统媒体真正的整合者,引起房地产传媒界的关注。
☆代开发探索
2010年,许仰东跨入房地产“代开发”领域,任上海中凯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他强调房地产进入资本和智能并重的双甲方时代;先后在江苏、辽宁、江西、陕西、河南开展了房地产代开发业务,并两次应邀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年会上作主题演讲。
☆组建联合出海舰队
2015年,由许仰东发起倡导的中国第一家房地产企业出海联合体——上海连合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由国内10家著名房地产企业合作,并注册于上海自贸区。许仰东任首届总裁,拉开了中国房企联合开拓海外新市场的崭新篇章,以此推动中国房地产国际化的步伐。
许仰东集媒介运行、学术研究及市场营销于一体。他先后担任上海房地产营销双十佳评选活动秘书长、上海房地产品牌拓展活动秘书长、99中国住宅发展论坛副秘书长,出版了《上海房地产营销理论与实践》、《上海房产营销案例版》、《上海房产营销案例98版》、《家庭投资指南》等系列专著,主持研究的课题《房地产整合营销》获上海市科技成果二等奖,近年来担任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生班主讲教授及上海交大房地产研究生班主讲教授,并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江苏、河南、浙江、重庆、江西、湖北、香港、长春、沈阳、天津等二十多个省市举行个人营销理念演讲,被评为中国房地产营销界信息主义的代表。
2003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商业房产策划专家、中国房地产十大营销策划专家及中国房地产特殊贡献专家。被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聘为研究员。中国经济出版社《总裁的声音》一书把他列为中国房地产十位卓越管理者。他所带领的上海荒岛房产工作室跻身上海房产营销十强及中国二十家优秀房地产中介代理机构,旗下拥有房地产新闻系统、经营房地产策划、代理、房地产开发管理人才近600人。
许仰东于2001年提出了《房地产整合营销理论》,被《房地产报》、《中国房地产》、《营销》杂志等多家媒体转载。其房地产实战理论,正运用于杭州、南京、重庆、上海等地。
主要奖项
2004年人民日报社、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中国营销学会等颁发首届中国房地产策划大奖赛“特殊贡献奖”
2004年发现杂志社入选《中华优秀人物大典》
2004年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颁发《中国广告业十大新坐标人物》
2004年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中国营销学会首届中国房地产策划大奖赛组织委员会颁发《中国房地产十大营销策划专家》
2004年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中国营销学会首届中国房地产策划大奖赛组织委员会颁发《首届中国房地产策划大奖赛特殊贡献奖》
2005年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颁发《2005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家》
2005年中国房地产细节展组委会颁发《2005中国房地产细节展房地产营销专家》
2005年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上海市房地产经济学会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上海市土地学会颁发《上海房地产18年·流通领域十大贡献企业家》
2008年中国房地产策划师年会组委会颁发《中国房地产策划大师》
2008年国际建筑业协会颁发《国际文化优秀人物奖》
2008年2007年度中国诚信企业协会中国房地产品牌研究中心等四家单位颁发《中国房地产中介行业上海地区诚信建设十强影响力人物》
2009年中国住宅产业化建设促进会亚洲住宅与环境发展研究会等6家单位颁发《2009中国领袖地产营销策划十佳创新****》
2011年新闻晨报社颁发《上海房地产年度十大风云人物》
2012年新民晚报社颁发《上海房地产年度人物》
2014年网易房产颁发《海外地产最具影响力人物》
2014年搜狐焦点颁发《2014年度最具领导力人物》
主要社会活动
19年担任上海房地产双十佳评选活动副主任、秘书长
在上海地区首次选拨出周忻等10位营销人才
1998年担任上海佘山国际板块全国推广活动秘书长
在中国高端市场形成上海佘山国际区域地位1999年担任中国住房发展论坛营销论坛秘书长
在中国房产产业退出整合营销理论并启动实践
2000年担任上海首届房地产品牌推展活动秘书长
“绿地集团”等成为第一批全国地产知名商标
2001年担任首届沪港地产论坛活动秘书长
“绿地集团”等上海30余位地产企业家首次赴港交流
主要学术著作
1999.06中国住房发展论坛《房地产营销策划十大障碍》论文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1999.08《跨世纪发展热点聚焦》一书
《房地产营销十大障碍》论文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P467-476书号:ISBN7-81049-352.3/F298
2000.06《房地产整合营销理论与实践》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
“上海市科技成果奖”
2002.04《总裁的声音》一书
《信息主义代言人》论文企业管理出版社P329-338书号:ISBN7-80147-667-0
2004.10《实战型房地产EMBA课程精选》一书清华大学出版社124-133书号:ISBN7-302-09644-9/TU.236
《上海房地产市场研究》论文
2005.08《房地产营销管理》论文
全国房地产策划师岗位认证培训
2006.01《中国房地产行业百强成功案例》一书
经济管理出版社P531-542书号:ISBN7-80207-481-9
2008.06《直面上海楼市,思考房企现状》论文
《房地产经纪》2008.06(总69期)准印证(k)第529号
2010.10中国住宅发展论《房地产代开发模式实践》学术论文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12.03第四届中国房地产发展论坛《保障房开发模式探讨》论文
住建部房地产业司、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12.08《上海房企七大挑战》论文
新民晚报2012.8.08
主要学术论文
1996.06出版《上海房地产营销理论与实践》专著副主编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书号:ISBN7-5617-1551-X/F.061
1998.12出版《家庭投资理财指南》专著副主编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书号:ISBN7-5439-1332-1/Z.869
1999.01出版《房地产营销技能与实例》专著副主编
上海三联书店书号:ISBN7-5426-1212-3
2002.01出版《新世纪人居经典》专著主编
东方出版中心书号:ISBN7-80627-851-6/TU.4
我国最大的房地产巨头是谁?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500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0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集团)有限公司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实地产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龙湖集团
SOHO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阳光100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沿海绿色家园集团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正荣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金昌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奥园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方圆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
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
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宝龙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国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景瑞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明发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塘沽贻成实业有限公司
百步亭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禹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居易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永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隆鑫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上投房地产有限公司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渝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爱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上海中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东方航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翠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百嘉信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百通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健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中惠熙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昆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伟东置业集团
深圳市合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金龙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宏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乾豪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兴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世纪城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恒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东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骏置业控股有限公司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天狮集团是传销吗天狮集团是正规公司吗?
当然是万科集团
万科1988年进入房地产行业,1993年将大众住宅开发确定为公司核心业务。至2008年末,业务覆盖到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经济圈为重点的31个城市。当年共销售住宅42500套,在全国商品住宅市场的占有率从2.07%提升到2.34%,其中市场占有率在深圳、上海、天津、佛山、厦门、沈阳、武汉、镇江、鞍山9个城市排名首位
目前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公司聚焦城市圈带的发展战略,截至2014年底,公司进入中国大陆65个城市,分布在以珠三角为核心的广深区域、以长三角为核心的上海区域、以环渤海为核心的北京区域,以及由中西部中心城市组成的成都区域。此外,公司自2013年起开始尝试海外投资,目前已经进入香港、新加坡、旧金山、纽约等4个海外城市,参与6个房地产开发项目。2014年公司实现销售面积1,806.4万平米,销售金额2,151.3亿元,销售规模居全球同行业领先地位。截至2014年底,公司物业服务覆盖中国大陆61个大中城市,服务项目457个,合同管理面积10,340万平方米。
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方式的研究
在中国,有很多非常牛的公司,其中一家就是天狮集团。不过,这家年收入好几个亿的公司,却被人怀疑是传销公司。那么,大家觉得天狮集团是传销吗?换句话来说,天狮集团是不是正规公司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天狮集团以及集团的大老板。
天狮集团不是传销
小编搜索资料所得,李金元,现任天津天狮集团董事长、总裁。1958年6月出生于河北沧州,80年代靠倒卖服装、录音机、粮食等赚取“第一桶金”,曾被工商部门查处,冠以“投机倒把”等罪名。虽然有不光彩的过去,但现在可风光了。
1993年,35岁的李金元在天津创办“天狮”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但遭遇院紧缩银根、加强监管的“风暴”,他颗粒无收。由此,他转型营销保健品,其后短短3年间,李金元在全国发展了约300万人的传销队伍。仅1996年初到19年8月,天狮靠传销就有了19.89亿元的销售额,利润高达6.39亿元。
1998年4月,院发文禁止传销,天狮不得不转战海外。在俄罗斯、乌克兰、匈牙利、波兰等国家相继建立起天狮保健品传销网点。至今,李金元已将业务发展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李金元被冠以中国“直销之父”、“天津首富”等多个头衔,2014年以350亿元的身价位列2015年胡润全球富豪榜的204位。
也就是说,现在的天狮集团,是一家正规的直销公司,并非传销。其实,直销和传销是有一些相似,但最大的区别在于,直销不害人不骗钱,是合法的。所以,大家不应该质疑天狮集团,也不要说一些不实传闻,诋毁天狮集团,以免惹上麻烦。
中国知名房地产企业有哪些
一、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现状
1.银行
目前,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内、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主要是定金及预付款)二个方面。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较低,主要依赖银行。银行信贷资金贯穿于土地储备、交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的整个过程。根据央行和银监会对全国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市)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有55%的资金直接来自银行系统,而另外的自筹资金主要由商品房销售收入转变而来,大部分来自购房者的银行按揭,按首付30%计算,企业自筹资金中有大约70%来自银行;“定金和预收款”也有30%的资金来自银行,如果将施工企业垫资中来源于银行部分加上的话,来源于银行的资金总比例将高达70%以上。银行实际上支撑了房产开发商经营周转的主要资金链。对比银行最多不超过房地产总投资40%的国际通行标准,我国房地产企业对银行的依赖度明显过高。一旦房地产经济发生波动,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风险将转变为银行的金融风险,进而影响国家的金融安全。为此,开始频频出招调控,自2003年的“121号文”开始,2004年《商业银行房地产风险管理指引》、2005年“国六条”、“国十五条”相继出台,银行信贷被逐步收紧。特别是2007年国家开始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央行连续六次加息以及连续十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虽然这一措施并不是专门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而是为了收缩流动性、压制通胀压力,但给房地产的资金供应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房产企业资金链的脆弱显露无遗,房地产企业融资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资金瓶颈,开发商有待拓宽融资渠道。
2.房地产信托
房地产信托一般是指以房地产及其相关资产为投向的资金信托投资方式,即信托投资公司制定信托投资,与委托人(投资者)签订信托投资合同,委托人(投资者)将其合法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房地产投资,或进行房地产抵押或购买房地产抵押证券,或进行相关的房地产投资活动。
紧缩性的宏观政策使对银行信贷依赖性极强的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非常紧张,这使房地产企业对银行以外的融资渠道的资金需求增加,房地产信托业务得以发展。全国各信托投资公司陆续推出了自己的信托产品,比如,上海国投推出了多元组合的房地产信托业务模式—信托、财产权信托、信托股权融资等。现阶段我国信托产品主要有两种模式:①是股权融资。②模式是债权融资。前者是对一些自有资本金不足35%的房地产企业,信托投资公司以注入股本金的方式与房地产公司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使其自有资本金达到35%的要求,信托投资公司作为股东获得投资回报。后者则是针对虽然自有资金己达到国家要求,但是由于某些原因等造成房地产企业短期资金困难,这时候信托投资公司就可以筹集一定资金定向地贷给房地产开发企业,补上资金缺口,这种操作方式类似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而政策规定银行不能这样做。
2004年共发行了98支房地产集合资金(含财产)信托投资(以下简称房地产信托),实际募集资金总计115.? 866亿元,平均每个房地产信托募集1.? 18亿元,与2003年相比总额增长93.?4%。
不过,目前信托产品存在一些制度性的限制,例如,法律政策的制约、信托产品的流通性问题,以及信托的异地发行、资金异地运用的管理与审批比较严格等,这些都制约着房地产信托的发展。但从长远来看信托资金是一个能为房地产企业提供长期稳定资金的渠道,是对房地产业的融资渠道的一个很好的补充,这种模式将会发展成为中国房地产企业的主流融资模式。
3.上市融资
上市融资也是房地产企业一个理想的融资渠道,分直接上市融资和间接上市融资两种。直接上市融资额比较大,但是上市融资的门槛高,比如负债率不能高于70%的规定使很多企业达不到上市要求。我国房地产企业由于传统的融资渠道单一,一般负债率都在75%以上。因此,通过直接上市的企业数量很少。
更多的房地产企业选择间接上市——买壳上市。买壳上市需要大量现金,买壳上市的目的是通过增发、配股再融资筹集资金,但前提是企业必须有很好的项目和资产进行置换。而拥有大量现金、好的开发项目与优质资产,这些都是中小企业很难具备的。因此我国房地产企业走上市融资的路子还很艰难。上市融资在房地产业总资金来源中的比重较小。2004年底,筹资总额占全部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不足0.?5%?。06年到07年国内股市高奏凯歌,房产企业融资额可能突破千亿。但随着股市行情的逆转,这种局面也只是昙花一现。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企业多达4万余家,而我国境内上市的房地产公司只有90家(根据2005年数据,其中79家在沪深两市上市和11家在香港上市)。 4.海外房产基金
据初步统计目前进入我国的海外基金已超过100家。摩根士丹利、新加坡投资公司、SUN-REF盛阳地产基金、美林投资银行等著名国际地产基金也都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这些海外基金一般会挑选国内有实力的大企业强强联合,合作开发。截至2006年1-11月份累计统计,中国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总量中外资增速明显,利用外资总额313.6亿元,同比增长21.6%。应该说海外房产基金的进入可以缓解国内房地产业对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有助于融资方式的多样化。
但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再加上国内一些房产企业运作的不规范,所以,海外房产基金在中国的投资还存在着一些障碍。
另外海外资金在政策上得不到支持,中国并不缺资金只是缺少金融工具。为了防止海外资金的过多涌入,2006年和2007年间国家陆续出台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关十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督的通知》等文件,一系列的限外令使海外基金在中国的运作困难重重。
5.债券融资
房地产证券是房地产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重要工具,也是房地产资金筹集的一条重要渠道。房地产债券较一般债券收益相对较高;与股票相比,又可以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而有较高的安全性,又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因此,在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企业债券成为企业外部融资的优先考虑的方式,债券融资额往往是股票融资额的3到10倍。而我国的房地产债券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债券融资额总量方面,远远不及股票融资额。目前,我国房地产债券的发行规模很小,债券流通市场不健全,债券发行程序不规范,债券评级的准确性、可信性还有问题。这些都影响了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规模。07年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标志着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正式启动,发行条件较原来宽松很多。《试点办法》施行之后,房地产证券融资的比重有望增加。
二、发展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多层次房地产融资体系
当前我国房地产融资的主要问题是建立一个稳定的多层次的房地产融资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企业多样化需求。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融资市场参与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缺少专业信贷机构,目前唯一的住房储蓄银行是天津市中德储蓄银行。房地产债券、房产信托和基金发育不良对我国房地产融资贡献有限。股权融资门槛相对较高,中小企业很难达到要求通过上市融资。近年来在国家对金融的宏观调控下,银行缩紧信贷,房地产企业深感资金压力。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多层次的融资体系,为不同类型企业提供不同的融资场所,才能真正减少对银行的依赖。
2.加紧开发房地产金融投资产品
房地产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发展,关键是需要设计出有差异的、服务不同房产企业的金融产品,从而形成一个稳定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供应体系。目前,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建设刚开始起步。世界流行的五大金融产品中,我国独缺房地产金融产品。国内银行还没有专业的、系统的地产投资开发。我们国家的房地产信托实际上和银行基本上是一样,只不过银行是吸收存款来的,地产开发资金是通过批发的,本质还是银行的。2008年开始银行信贷正逐步退出房地产,取而代之的是地产基金、地产投资机构、地产专业投资银行,包括地产信托和地产的信托基金。房地产自身的金融建设必然会成长起来。
3.完善房地产金融法律法规
国家、地方和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体系不全,规定不具体。从整体上看,严重滞后于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在房地产融资多元化的过程中,新出现的很多融资工具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就难免陷入混乱局面。必须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对新型融资工具的组织形式、资产组合、流通转让、收益来源和分配等,作出严格规范。才能使我国的房地产多元化融资规范的发展。
总之在信贷紧缩的大环境下,我国房地产融资迫切需要摆脱依懒银行信贷的单一局面,走多元化发展路线。但面临现实的困难,房地产金融市场中融资中介机构不健全,金融产品和融资方式太匮乏,法律法规不完善。这就需要一方面国家在加强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努力创新金融工具,不断丰富融资方式。一方面房地产企业自身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避免单纯依靠银行资金,根据企业特点,用多种融资途径方法。
在天津的外商独资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谢谢!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1988年进入房地产行业,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房地产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公司聚焦城市圈带的发展战略,截至2015年底,公司进入中国大陆66个城市,分布在以珠三角为核心的广深区域、以长三角为核心的上海区域、以环渤海为核心的北京区域,以及由中西部中心城市组成的成都区域。此外,公司自2013年起开始尝试海外投资,目前已经进入香港、新加坡、旧金山、纽约、伦敦等5个海外城市,参与数1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2015年公司实现销售面积2067.1万平米,销售金额2614.7亿元同别增长14.3%和20.7%,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上升至3.00%。公司物业服务业务以万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万科物业”)为主体展开。万科物业始终以提供一流水准的物业服务、做好建筑打理作为企业立命之本,积极开展市场化,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居住服务。截至2015年底,公司物业服务覆盖中国大陆64个大中城市,服务项目近千个,合同管理面积2.1亿平方米。
中国恒大集团
十大房地产开发商,中国精品地产的领先者,集商业物业/旅游综合体/体育及文化产业于一体的上市集团,享有“民生地产”的美誉
恒大集团是集民生住宅、文化旅游、健康及体育为一体的企业集团。总资产5400亿,员工8万人。2014年销售额1315亿,纳税171亿;2015年前三季度销售1287亿,全年销售目标1500亿,有望跻身世界500强。
拥有中国特级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工程监理公司、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万达集团创立于1988年,形成万达商业、文化旅游、电子商务、连锁百货四大产业。截至2014年,企业资产5341亿元,年收入2424.8亿元。已在全国开业123座万达广场,78家酒店(其中68家五星级酒店),6600块**屏幕,99家百货店。万达集团2020年目标:企业资产1万亿元,收入6000亿元,净利润600亿元,成为世界一流跨国企业。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家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特大型混合所有制企业,创立于1992年7月18日,总部设立于中国上海。
成立23年来,绿地已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大基建、大金融、大消费等新兴产业并举发展”的多元格局,坚定实施资本化、公众化、国际化发展战略,旗下企业及项目遍及北京、上海、广州等80多个中国城市以及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等海外九国十二城,实现了国内A股整体上市(600606.SH)及部分资产香港H股上市(00337.HK 01365.HK),构筑起境内外整合的资本平台,位列2015年《财富》世界企业500强第258位。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利集团控股的大型国有房地产上市公司,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连续五年荣膺中国房地产行业领导公司品牌。2006年7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上市,并入选"2008年度中国上市公司优秀管理团队",2013年荣获上市公司综合实力第二名,风险控制第一名。2013年,保利物业获评中国物业管理行业top200第二名、百强企业首选服务品牌第二名。截止至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突破3600亿元,实现签约金额1366.76亿元,2015年实现签约金额1541.04亿元。
保利地产成立于1992年,经过十年扎实发展,2002年成功完成股份制改造,遂开始实施全国化战略,加强专业化运作,连续实现跨越式发展。目前,公司已完成以广州、北京、上海为中心,覆盖57个城市的全国化战略布局,拥有292家控股子公司,业务拓展到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销售代理以及商业会展、酒店经营等相关行业。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始创于19年香港,全国性地产品牌,中国房地产行业知名品牌,以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为主的上市公司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外发展”或“本公司”)于一九七九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是中国最大建筑联合企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在香港的控股子公司。一九九二年八月,公司在香港联合上市,首开中资企业以香港本地业务资产直接上市之先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中国海外(0688.HK)正式获纳入为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2年,2007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是一家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涵盖建筑、装修、物业发展、物业管理、酒店开发及管理等行业的国内著名的综合性房地产开发企业。
迄今,碧桂园已在全国开发逾90个高品质地产项目,遍布广东、广西、天津、安徽、江苏、浙江、湖南、湖北、重庆、辽宁、黑龙江、内蒙古等区域,服务逾30万业主。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世界500强企业华润集团旗下的地产业务旗舰,是中国内地最具实力的综合型地产发展商之一,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商业地产开发及运营、物业服务等。
1994年,华润置地于北京成立,1996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0年,香港恒生指数有限公司把华润置地纳入恒生指数成份股,华润置地成为香港50家、蓝筹股之一。
龙湖地产有限公司
始于1994年,房地产-商业地产十大品牌,国内较早的购物中心开发商,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集地产开发、商业运营和物业服务与一体的专业大型地产公司
龙湖地产1993年创建于重庆,发展于全国,是一家专注产品和服务品质的专业地产公司,业务涉及地产开发、商业运营和物业服务三大领域。2009年,龙湖地产有限公司(股份代码:960)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截至目前,集团拥有雇员14000余人,业务遍布中国长三角、西部、环渤海、华南和华中24个城市,累计已开发项目超过100个,已竣工建筑面积超过2982万平方米,待开发土地储备约3352万平方米,2014年销售额突破490.5 亿元人民币,经营规模和综合实力居中国房地产行业领先地位。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金8.06亿人民币,集房地产设计、开发、工程监理、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等业务为一体,拥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开发资质、甲级设计资质、甲级工程监理资质、一级物业管理资质及一级房地产中介资质,是中国综合实力较强的房地产企业。公司于2005年7月14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为首家被纳入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内地房地产企业。
天津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1、天津市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自企业成立至正式投产前,经天津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进口本企业拟投产的产品样品,保税展示。
外商投资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项目,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高新技术作价出资或入股,经审批机构核定,作价金额不受限制。
(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国际创业中心、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园及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中心内的办公、实验、生产等用房,对处于“孵化期”的项目实行零租金。
(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园及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每年拔出财政收入的3%,作为科技风险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外商引进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开发农业,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经认定的生产性农业高科技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按减半征收,先征后返的方式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对企业所得税实行全额征收,减半返还。减半征收的实际税率不低于10%。
(二)在天津市外向型高科技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天津市农业科技引进消化中心建立的新技术、新产品试验基地,自有营业收入起,3年内免征农林特产税。
(三)从事水果、蔬菜、畜禽产品、海淡水产品、绿色食品和工艺口等6项农副产品开发、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品种和质量优于同类产品,并且能带动农户或配套企业扩大出口,可以获得农业产业化专项优惠的支持。
外商投资天津交通、市政设施,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外商在天津市投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及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经市税务部门批准,减按15%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经市财政部门批准,在投资回收期内逐年全额返还营业税。
(二)对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前款所述企业,经市财政部门批准,从获利年度起5年内逐年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自第六年开始,5年内逐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
2、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汇编)
一、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扩大国内购
(一)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关税。
(二)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三)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转让技术比照国内科研机构免征营业税。
(四)外国企业向我境内转让技术,凡属于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经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五)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含10%)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六)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允许1993年底前成立的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在2000年底前,选择执行“不征不退”或“免抵退”政策(只能选择一次)。
二、鼓励扩大出口
(一)、运用多种经济手段进一步支持出口
1、进一步提高部分出口商品的退税率,从1999年7月1日起实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按增值税的征税率执行。
2、有关商业银行要根据信贷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出口企业所需流动资金,适当增加进口料件的外汇;对实力强、效益好、重合同、守信用的出口企业经过信用评级给予一定的出口信贷的授信额度。
3、取消对企业出口收汇结汇和入帐的审核,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直接到银行办理结汇和入帐。 4、放宽对出口核销单的发单限制。
(二)规范加工贸易管理
1、尽快落实并逐步完善制定的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标准,鼓励企业争当A类企业,对评定为A类且符合标准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简化管理程序。
2、暂停加工贸易进口食糖、植物油、天然橡胶、羊毛的进口配额管理,列入加工贸易管理限制类商品目录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由海关严格监管。
3、为减轻企业负担,允许“实转”企业以多种形式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
4、进行设立规范、封闭式的出口加工区的试点,逐步引导出口加工企业向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集中。在划定的区域内,实行“境内关外”管理体制,有海关监管。对区外运入区内的物资,视同出口,按规定予以退税,同时要取措施防止出现企业将销售不出去的商品运入区内仓储的现象;对区内运往区外的产品视同进口,按产品使用的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区内的加工增值不征收增值税。
(三)简化进出口环节管理手续,减少收费
1、规范进出口环节的收费。减少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范围,清理进出口检验检疫和港口经营性收费,禁止乱收费,取消重复性收费,降低行政性收费总规模,制定新的检验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2、进一步简化各出口环节的管理手续,各海关要加快出口商品的通关速度;税务部门要加快退税进度。
三、对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补充规定
(一)、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投资性公司的额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额的4倍。投资性公司因经营需要,额拟超过缴付的注册资本额的4倍,应当报对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
(二)、鼓励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三)、投资性公司可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四)、投资性公司可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
(五)、投资性公司可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
四、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融资时,允许中资商业银行接受外方股东担保。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质押方式向境内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申请人民币,外商投资企业所有外汇资金均可做质押;对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可由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保证;取消外汇质押、外汇担保项下的登记手续和对提供外汇担保的外资银行信用等级的特别限制。外方股东担保和外汇担保人民币应符合产业政策,可用于满足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需求,但不得用于购汇。外汇担保人民币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二)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缓解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时中方股本金不足问题。同时允许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股东应增加的股本金同步到位的前提下,对中方股东发放不超过50%的股本,期限不超过10年。
(三)允许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外方投资者海外资产向境内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提供抵押,由中资商业银行的海外分行或国内分行向其发放。
(四)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发行A股或B股。
(五)向在国家重点鼓励的能源、交通等领域投资的外国投资者提供政治风险保险、履约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服务。
五、进一步改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一)适当减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要求中方控股和不允许外商独资等限制项目。
(二)凡属鼓励类且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项目,均由省级人民审批,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备案。院有关部门和各地人民要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项目及企业设立的审批手续,加快审批进度。
(三)进一步完善对经常项目下售汇真实性审核的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缩短审核时间;
外商投资企业可凭企业设立时的技术转让协议及批准文件办理其技术引进项下的售付汇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可在限额内将外汇结算帐户中的存款转为定期存款。按属地管理原则,下放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的审批权限,取消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备案登记制度。
(四)逐步缩小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的强制性价值鉴定范围、改进鉴定办法,取消对外商独资企业进口设备的强制性价值鉴定。规范海关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加快通关速度。坚决制止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乱收费、乱检查和各种摊派。
(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再缴纳场地使用费。
(六)抓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尽快调整不利于吸引外资的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和吸引
(一) 对经确认的国家级新产品和专利产品所实现的利润,自销售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经确认的市级新产品所实现的利润,自销售之日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 为吸引外商在我市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参照国有研究开发机构的财税政策,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取先征后返形式。
(三) 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研究机构,扩大中间实验的新产品所实现的利润,参照我市内资企业新产品所得税政策执行。
(四) 本市各类投资公司向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资,投资额达到被投资企业资本金25%以上的,对其股权分利免征企业所得税;并按该分利额的50%抵扣投资公司自身的计税利润,减征企业所得税三年。
(五) 企业从新产品成功投产后,可连续三年按该项新产品新增净利润的5%的比例,在成本费用中提取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对开发该项新产品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鼓励外商在我市投资的财税政策:
(1) 中外合资企业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企业的一方因将土地和地上原有不动产作价出售而形成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对出让方取得的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受让方办理土地及地上不动产权属转移手续,免征契税。
(2) 对外商在我市投资举办银行、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及高级咨询公司,新购建的自用办公房产免征契税,免征城市房地产税一年。银行及保险公司自获利年度起免征地方所得税。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及高级咨询公司,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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