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找房子哪个网站好_海外房源联系方式怎么填写才正确
1.南京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弄虚作企业和人才将被取消资格
2.政治面貌怎么填写才正确
3.南京人才购房办法:弄虚作企业和人才将被取消资格
4.籍贯格式怎么填写才正确
微博个人认证怎么填写?
新浪个人身份认证
新浪微博的V用户就是新浪个人身份认证,新浪微博的V用户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公信力,需对自己所做言行负责任。一般来说具有一定知名度或影响力的人或者企业比较容易申请V用户。当然,个人申请只要达到一定的条件也是允许的。下面来看看申请的步骤吧。
需要准备的是:个人信息认证材料,如工卡、行业资格证书等
1.首先是必须有一个新浪微博,直接在浏览器搜索框输入“新浪微博注册”。
2.找到入口就可以注册了。
3.注册好以后,打开你的微博,点击右上角的圆圈图标,再点击下拉单中的V认证。
4.你会发现里面有新浪微博个人认证要求:有清晰的头像、绑定手机、关注数30、粉丝数100,和2个互粉橙V好友。(2个互粉橙V好友没有的,可以在新浪微博找几个让别人帮帮忙,一般的人是愿意帮助别人的!)
5.把第三步骤的要求全部做齐全,然后点击立即申请。6.认证方式选:个人认证;
基本信息填写:名字,号码等;
填写认证:写你的身份,做哪个行业。
关键一点事上传行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明你个人身份的信息。填好后点提交。
7.等待橙V好友转发微博,等待新浪方面审核。(审核时间一般是3-5天)
注:个人认证资料上传越仔细越真实越容易通过。
新浪微博认证说明应该要怎么填写?
XXXX公司 这样。
新浪微博认证学生怎么填职位填写
微博认证都需要职业证明的。
目前没有职业证明的不支持微博认证。
新浪个人身份认证
新浪微博的V用户就是新浪个人身份认证,新浪微博的V用户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公信力,需对自己所做言行负责任。一般来说具有一定知名度或影响力的人或者企业比较容易申请V用户。当然,个人申请只要达到一定的条件也是允许的。下面来看看申请的步骤吧。
需要准备的是:个人信息认证材料,如工卡、行业资格证书等
1.首先是必须有一个新浪微博,直接在浏览器搜索框输入“新浪微博注册”。
2.找到入口就可以注册了。
3.注册好以后,打开你的微博,点击右上角的圆圈图标,再点击下拉单中的V认证。
4.你会发现里面有新浪微博个人认证要求:有清晰的头像、绑定手机、关注数30、粉丝数100,和2个互粉橙V好友。(2个互粉橙V好友没有的,可以在新浪微博找几个让别人帮帮忙,一般的人是愿意帮助别人的!)
5.把第三步骤的要求全部做齐全,然后点击立即申请。
6.认证方式选:个人认证;
基本信息填写:名字,号码等;
填写认证:写你的身份,做哪个行业。
关键一点事上传行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明你个人身份的信息。填好后点提交。
7.等待橙V好友转发微博,等待新浪方面审核。(审核时间一般是3-5天)
注:个人认证资料上传越仔细越真实越容易通过。
微博个人认证怎么弄啊。我没有公司。不知道填什么
首先你的微博要关注人数达到30人,你的粉丝要达到100人,需要2个带橙V认证用户的互相关注。就可以申请V认证,需要填写你的资料,信息,电话,工作地址之类的,上传一张正面照片,一张您本人双手持半身照片,一张工作证明带有公章的,提交后,就会提示你邀请6个带橙V的用户转发你的微博确认,你邀请的人里面只要有任意两人转发就可以了。但橙V用户必须是认证3个月以上的。亲身体验,希望纳。
新浪微博个人认证已通过想修改认证说明,把原来的说明替换掉怎么做啊 5分
个人认证信息格式:
认证信息的基本格式统一为公司+职务+姓名。
如何修改认证信息:
认证申请通过后,您可在帐号-帐号设置-认证信息中修改认证信息。
认证信息审核时间:
如原有的认证信息被修改,相关工作人员会在48小时内为您审核。
需提交材料:
证明材料主要用来审核您的认证信息,需要递交能证明您新认证信息身份真实的资料, 例如:名片,工作证件,包含个人信息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截图等。
其他:认证信息修改后未通过审核,可重新提交材料再次申请;认证信息修改通过审核后,如想再次修改,需要等待30天之后才可再次提交。
新浪微博的用户在认证通过后,如有需要更改认证说明,需要到“账号设置-认证信息”中修改,认证系统会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通过审核后的认证说明将会更新在用户的微博页,如未通过审核,则保留以前的认证说明。每30天有且只有1次修改机会.
如何申请新浪微博认证
一、个人认证基本条件:
申请个人认证的微博帐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绑定手机、有头像、粉丝数不低于100、关注数不低于30,至少2个橙v互粉好友,,有发微博内容且能体现活跃的真实个人 申请认证填写资料时,如果实际生日跟生日不一致,以号码为准。
二、个人认证分类:
请参考在职认证、职业资格认证、作品和获奖成就认证的各行业和种类的认证分类 verified.weibo/...orestd
三、认证资料和方式:
新浪微博个人认证支持好友帮助认证和上传材料认证方式
1、好友帮助认证:
通过邀请微博已认证的好友(本行业或本单位等)帮助确认身份信息的方式,可简化所提交的材料并节省认证所需时间。好友为申请者提供认证信用担保
2、上传材料认证
用户可上传在职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作品和获奖证明进行认证 。
在职认证:用户以上传盖章工作证明的方式认证本人在 *** 、机构、企业等单位正式在职工作身份的新浪微博认证类型。
职业资格认证:用户以提交合法取得的国家公认的职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等的方式认证本人职业身份或技能水平的新浪微博认证类型。
作品和获奖认证:代表作品证明是用户以提交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过的书刊、书画、唱片、**、电视、舞蹈等作品证明材料的方式认证本人代表作品和作者身份的微博认证类型。
获奖/成就认证是用户以提交在国际、国家级的重要、知名的赛事或活动中获得奖项或称号的证明材料的方式认证本人获奖情况或主要成就的新浪微博认证类型。
四、认证审核时间:
好友帮助认证在两位好友完成帮助之后24小时内进行快速审核,职业资格、作品和获奖认证、在职认证因核实单位信息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不论审核通过与否,都会收到审核通知。若未收到通知,说明审核还未结束。
五、海外用户申请认证:
请在认证页面中“个人认证”部分进行认证申请。若您有国内手机号可绑定后在线上平台申请; 若无国内手机号,可将个人资料发邮件至邮箱,资料包括包括认证说明、****(邮箱、手机号码)、或者护照以及所在加盖所在公司盖章的证明扫描件。 不同海外地区资料发送邮箱请查看:海外用户如何申请个人认证? verified.weibo/verify/oversea
六、海外用户认证审核时间:
海外用户提交认证申请后,相关人员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不论审核通过与否,都会收到通知。如超出审核时间仍未收到通知,请您以私信的形式联系@微博客服 并提供以下信息: 1、微博登录名和密码前三位;2、申请认证提交时间;3、发送认证邮件的邮箱地址;4、接收认证申请的邮箱地址。望纳
新浪微博认证都需要写什么?
申请步骤如下:
首先要登陆自己的微博,并找到身边加V认证的好友,点击一下他头像旁边的“V”标致,进入申请界面。
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认证,当然除了个人认证也有多个机构认证,这根据实际需要去衡量。
除了本身认证的一些要求外,还有一些硬性的比较号完成的要求“微博账号需有头像、绑定手机、粉丝数30、关注数30,并且微博内容需能体现活跃的真实个人。
这里有认证和证件认证两种方式,如果证件比较齐全,比如是老师又有教师资格证和该校的工作证或者是职称等,建议选择后者比较方便。
如果证件不够齐全,或者不能申请比较合理的认证,那么可以选择认证,让好用中的认证用户用名义担保认证你后,也同样能达到认证的效果。
微信已远远超越了其最初设计的语音通信属性,其平台化的商业价值显然更值得期待微博的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而且养生和大家的健康息息相关,可以去操作。微博上和粉丝互动啊,发布新的微博啊,活动啊,这些都可以很好地吧公司的微博运营起来。如果自己公司专供核心业务的话可以把微博的运营外包出去。我知道的比较好的微博代运营公司是速速微博公司,他们帮一些大品牌的公司运营,信誉上靠得住。速速微博营销从开始就企业微博申请、微博认证协助,从专业角度出发,更有利于企业微博后期的推广,随着业务的不断增加,可以设置专题页面,认证,加粉丝,微博推广,帮助企业微博营销的效果更佳明显
微博认证说明怎么写
一、新浪微博对哪些用户进行身份认证:
1、有一定知名度的演艺、体育、文艺界人士
2、在公众熟悉的某领域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人
3、知名企业、机构、媒体及其高管
4、重要新闻当事人
个人用户如何申请新浪认证?
1、确保申请者是在上述需要认证名人范围之内
2、微博使用实名,且为最被公众熟知的姓名或称谓
3、在微博中至少发表一条以上博文
4、确保提供准确详实的身份说明介绍
5、确保提供确切可验证的即时****,如邮箱、单位和个人电话
6、提供身份及工作证明的扫描件,证明系本人申请
二、如何申请企业认证 :
1、微博使用实名,且为最被公众熟知且具备企业特征的名称,微博一经认证,暱称将不能被修改
2、一般情况下,微博活跃度要求是,内容超过30条,粉丝超过30个
3、下载填写《企业用户认证信息表》和《企业认证申请公函》并加盖企业彩色公章,以及提交同样加盖彩色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证明等其他证明文件,按照企业认证页面提示发送到指定邮箱。
微博认证怎么弄
现在主流的微博有腾讯微博和新浪微博,不知道你问的哪个?我把两个都说下:
一、新浪个人身份认证
新浪微博的V用户就是新浪个人身份认证,新浪微博的V用户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公信力,需对自己所做言行负责任。一般来说具有一定知名度或影响力的人或者企业比较容易申请V用户。当然,个人申请只要达到一定的条件也是允许的。下面来看看申请的步骤吧。
需要准备的是:个人信息认证材料,如工卡、行业资格证书等
1.首先是必须有一个新浪微博,直接在浏览器搜索框输入“新浪微博注册”。
2.找到入口就可以注册了。
3.注册好以后,打开你的微博,点击右上角的圆圈图标,再点击下拉单中的V认证。
4.你会发现里面有新浪微博个人认证要求:有清晰的头像、绑定手机、关注数30、粉丝数100,和2个互粉橙V好友。(2个互粉橙V好友没有的,可以在新浪微博找几个让别人帮帮忙,一般的人是愿意帮助别人的!)
5.把第三步骤的要求全部做齐全,然后点击立即申请。
6.认证方式选:个人认证;
基本信息填写:名字,号码等;
填写认证:写你的身份,做哪个行业。
关键一点事上传行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明你个人身份的信息。填好后点提交。
7.等待橙V好友转发微博,等待新浪方面审核。(审核时间一般是3-5天)
注:个人认证资料上传越仔细越真实越容易通过。
南京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弄虚作企业和人才将被取消资格
南京发布最新人才新政!根据南京人才安居平台最新发布,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自1月15日起施行。同时,《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办法(试行)》(宁政办发〔2018〕3号)、《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宁委办发〔2019〕89号)一并废止。
相比此前新政有以下关键变化:
1、硕士学历需在南京缴纳社保满6个月;
2、本科学历需在南京缴纳社保12个月;
另外还加强了资格审核和惩罚力度:
1、伙同他人弄虚作骗取《人才购房证明》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人才购房申请资格;
2、如有弄虚作,取消人才购房资格,收回房源等。
政策原文如下:
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办公厅
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购实商品住房办法》的通知
宁委办发[2021] 3号
各区委和人民,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 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已经市委、市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办公厅?
2021年1月15日
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关于人才工 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人才安居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扩大人才购房政策覆盖面,着力解决好人才普遍关心的购买商品住房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供应对象
第二条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 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 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 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 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 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三) 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四) 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 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五) 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六) 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 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 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七) 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 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批准的举荐 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 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八) 经市批准的其他人才。
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 港、澳、台人才。
以上供应对象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 的高层次人才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可享受人才购房政策,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视政策实施效果,市房产部门牵头适时调整供应对象相关条件,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申请与审核
第三条人才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申请时须如实填写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提供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因单位性质原因无劳动合同 的,须由单位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第四条市、区两级组织、发改、科技、工信、人社、房产、投促、税务等部门负责审核工作。
(―)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 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参照《南京市人才 安居办法》人才认定的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 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三)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 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 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取 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由 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四) 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 骨干,由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五) 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 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批准的举荐 人才,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六) 经市批准的其他人才,由区人才 安居办初审,市人才安居办汇总审核意见,报 市批准。
第五条 人才提交的申请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给予《人才购房证 明》,有效期1年,逾期的须重新申请。
第四章供应房源
第六条定向筹集房源。根据人才需求, 结合项目上市情况批量或整体筹集,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第七条市场优先供应房源。全市可售商品住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每批次供应房源为本次申请上市销售量的20%-30%,具体数量由开发企业根据人才需求,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第五章供应方式
第八条定向筹集的房源集中供应。根据每个项目的不同特点,结合位置、套型、价格等因素单独制定销售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供应的房源、数量、价格、对象等内容并向社会公示,人才凭《人才购房证明》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由指定的单位或开发企业按照销售方案组织人才集中选房。
第九条市场优先供应的房源分批供应。市房产部门根据项目开盘,在“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即将开盘的商品住房信息和服务专员****,人才凭《人才购房证明》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按照“人才优先,过程公开”的原则,根据公示的销售方案,组织人才和其他购房人同步选房。
(一) 需要摇号的项目。相关开发企业在办 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通过摇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人才选房顺序号,并根据项目本次申请上市销售量的20%-30%确定人才入 围名单,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组织选房。未入围的人才不纳入本批次人才选房,该部分人才可报名参加其他购房人摇号或轮候下一期开盘房源,也可在《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内选择其他商品住房。
(二) 不需要揺号的项目。相关开发企业在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根据销售方案,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组织选房。
选房过程中放弃的,人才仍可在《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内申购其他商品住房项目,放弃的房源由其他购房人依次递进选房。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条开发企业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详细的销售方案,做好日常接待、需求登记、公开 公示等服务,按照房产销售行业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组织开展选房、认购、缴款、签约等销售 工作,规范销售行为,确保销售工作平稳有序 进行。
第十一条房屋销售过程中,人才和开发企业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履行各自义务,履约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或追究违约方责任。
第十二条鼓励金融机构为人才提供优惠、便捷的金融服务。定向筹集的房源原则上以优惠的价格、较低首付比例向符合条件的人才供应。
第十三条市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区人才安居办要做好辖区内的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本区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市发改、科技、工信、投促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利于创新名城建设、有利于优秀人才集 聚、有利于主导产业发展”的导向,将政策覆盖 到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 确保政策覆盖不留死角。
第十四条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1次人才购房政策且仅限购买1套住房,办理报名登记、选 房、认购、缴款、签约等手续时须本人持《人才购房证明》。持《人才购房证明》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商品住房,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
第十五条企业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承诺对本企业人才购房申报的真实性负责,伙同他人弄虚作骗取《人才购房证明》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人才购房申请资格,按规定纳入企业征 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追究企业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人才在申请购房服务过程中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虚报瞒报、炒卖房号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人才购房资格,未购房的注销其《人才购房证明》,已选房或认购的收回房源,已签约的不 予合同备案。同时,2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人才购房政策,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件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办法(试行)》 (宁政办发〔2018)3号)、《2020年南京市 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宁委办发 [2019] 89号)同时废止。
政治面貌怎么填写才正确
为进一步扩大人才购房政策覆盖面,着力解决好人才普遍关心的购买商品住房问题,江苏省南京市人民办公厅1月15日印发了《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与2020版《办法》相比,2021版《办法》新增了45岁以下本科学历人才分类,并在老版基础上明确,硕士学历需在南京缴纳社保满6个月,本科学历人才需在南京缴纳社保12个月;伙同他人弄虚作骗取《人才购房证明》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人才购房申请资格;如有弄虚作,取消人才购房资格,收回房源等。
2020年4月,南京曾出台《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提出45岁以下人才凭本科学历证书即可落户,可优先购房。该《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举措升级,放宽落户门槛;同时,在南京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本科毕业生,在南京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可优先购房。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凭学历证书即可在南京落户。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
具体来看,新版《办法》中商品住房供应对象有八类,包括在南京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在南京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以及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批准的举荐人才。这四类人才只需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在南京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这三类人才在满足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条件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需在南京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45岁以下本科人才需满足缴纳12个月社保的条件。
第八类是经南京市批准的其他人才。
同时,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南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的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可享受人才购房政策;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在2020版《办法》中,对南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家庭申请时,限定了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
此外,新版《办法》依然对人才家庭申请购房要求诚信申报,但强化了对因弄虚作而购得房源的监管。细分了尚未购房和已认购两种情况。如发现存在弄虚作、虚报瞒报、炒卖房号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人才购房资格,未购房的注销其《人才购房证明》,已选房或认购的收回房源,已签约的不予合同备案。同时,2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人才购房政策,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新版《办法》增加了对企业的要求。企业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承诺对本企业人才购房申报的真实性负责,伙同他人弄虚作骗取《人才购房证明》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人才购房申请资格,按规定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追究企业法律责任。
以下为《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市委市人才安居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扩大人才购房政策覆盖面,着力解决好人才普遍关心的购买商品住房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供应对象
第二条 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三)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四)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五)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六)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七)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八)经市批准的其他人才。
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以上供应对象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的高层次人才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可享受人才购房政策,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视政策实施效果,市房产部门牵头适时调整供应对象相关条件,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申请与审核
第三条 人才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申请时须如实填写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提供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因单位性质原因无劳动合同的,须由单位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第四条 市、区两级组织、发改、科技、工信、人社、房产、投促、税务等部门负责审核工作。
(一)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参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人才认定的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三)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四)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由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五)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批准的举荐人才,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六)经市批准的其他人才,由区人才安居办初审,市人才安居办汇总审核意见,报市批准。
第五条 人才提交的申请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给予《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1年,逾期的须重新申请。
第四章 供应房源
第六条 定向筹集房源。根据人才需求,结合项目上市情况批量或整体筹集,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第七条 市场优先供应房源。全市可售商品住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每批次供应房源为本次申请上市销售量的20%—30%,具体数量由开发企业根据人才需求,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第五章 供应方式
第八条 定向筹集的房源集中供应。根据每个项目的不同特点,结合位置、套型、价格等因素单独制定销售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供应的房源、数量、价格、对象等内容并向社会公示,人才凭《人才购房证明》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由指定的单位或开发企业按照销售方案组织人才集中选房。
第九条 市场优先供应的房源分批供应。市房产部门根据项目开盘,在“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即将开盘的商品住房信息和服务专员****,人才凭《人才购房证明》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按照“人才优先,过程公开”的原则,根据公示的销售方案,组织人才和其他购房人同步选房。
(一)需要摇号的项目。相关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通过摇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人才选房顺序号,并根据项目本次申请上市销售量的20%—30%确定人才入围名单,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组织选房。未入围的人才不纳入本批次人才选房,该部分人才可报名参加其他购房人摇号或轮候下一期开盘房源,也可在《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内选择其他商品住房。
(二)不需要摇号的项目。相关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根据销售方案,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组织选房。
选房过程中放弃的,人才仍可在《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内申购其他商品住房项目,放弃的房源由其他购房人依次递进选房。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条 开发企业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详细的销售方案,做好日常接待、需求登记、公开公示等服务,按照房产销售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选房、认购、缴款、签约等销售工作,规范销售行为,确保销售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 房屋销售过程中,人才和开发企业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履行各自义务,履约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或追究违约方责任。
第十二条 鼓励金融机构为人才提供优惠、便捷的金融服务。定向筹集的房源原则上以优惠的价格、较低首付比例向符合条件的人才供应。
第十三条 市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区人才安居办要做好辖区内的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本区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市发改、科技、工信、投促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利于创新名城建设、有利于优秀人才集聚、有利于主导产业发展”的导向,将政策覆盖到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确保政策覆盖不留死角。
第十四条 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1次人才购房政策且仅限购买1套住房,办理报名登记、选房、认购、缴款、签约等手续时须本人持《人才购房证明》。持《人才购房证明》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商品住房,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
第十五条 企业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承诺对本企业人才购房申报的真实性负责,伙同他人弄虚作骗取《人才购房证明》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人才购房申请资格,按规定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追究企业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人才在申请购房服务过程中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虚报瞒报、炒卖房号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人才购房资格,未购房的注销其《人才购房证明》,已选房或认购的收回房源,已签约的不予合同备案。同时,2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人才购房政策,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办法(试行)》(宁政办发〔2018〕3号)、《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宁委办发〔2019〕89号)同时废止。
南京人才购房办法:弄虚作企业和人才将被取消资格
政治面貌怎么填写才正确
政治面貌怎么填写才正确,我们都知道现在找工作都会在表格上看到政治面貌这项,政治面貌分为很多种大部分都是群众,所以一定要知道。接下来一起来看看政治面貌怎么填写才正确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政治面貌怎么填写才正确1政治面貌通常按照以下13类进行填写:分别为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_革党员、_盟盟员、_建会员、_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现称普通居_,与居_相对应)。
政治外观显示出政治联系,这是一个人的政治身份的最直接反映。 它是指一个人参加的政党和政治团体,它间接地表明了他自己的思想倾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 例如,如果有人加入九三学社,那么他的政治面貌就是九三学社社员。 如果他加入中国***,他的政治出场就是中国***的成员。
扩展资料
政治面貌在建国初期又被称作本人成分,可以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你是学生你可以填“学生”,如果你是工人你可以填“工人”或者是“教师”“职工”“退休工人”等等。
1、农村
农村的本人成分从高到低主要有地主、富农、中农、中下农、贫农。
2、城市
城市本人成分从高到低主要有_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手工所有者,学生,中小学教师,小职员,小文员,小律师,小商人等),半无产阶级(文员,小贩等), 无产阶级(工人,职员)等。
常见的政治面貌的种类有中国***员、共青团员、群众3种,如果已经加入中国***,就填党员,预备期内的党员填预备党员;如果加入了中国共青团,就填共青团员,如果什么都没有加入,那么就写群众即可。
对于大多数高中、大学生以及28岁以下的青年而言,政治面貌基本都是团员。相应的就填写“团员”。
如果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身份也就变为了群众,相应的就填写“群众”。
如果加入了中国***,就填写“党员”,如果是预备党员,就填写“预备党员”以此类推,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政治面貌分为以下13类,代码及名称如下
01、党员
02、预备党员
03、共青团员
04、_革党员
05、_盟盟员
06、_建会员
07、_进会员
08、农工党党员
09、致公党党员
10、九三学社社员
11、台盟盟员
12、无党派人士
13、群众(现称普通居_,与居_相对应)
政治面貌怎么填写才正确2政治面貌是指一个人的政治身份。在我国,政治面貌共分为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_革党员、_盟盟员、_建会员、_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现称普通居_,与居_相对应)等13类。
1、党员
中国***党员,简称党员、***员或党员,分为中国***正式党员和中国***预备(候补)党员,是指按照《中国***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被批准加入中国***的工人、农_、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2、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3、共青团员
在中国,共青团员是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成员。共青团员要服从于***的领导,信仰共产主义,是仅次于***员的`共产主义者。
是指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成员。他服从于***的领导,信仰共产主义,是次于***员的共产主义者,是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成员之一,和对***员的要求一样,要求共青团员有先锋模范作用,在青年学生中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实践中锻炼自己,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员。
4、_革党员
中国国_党革命委员会简称_革。中国国_党革命委员会成员,即_革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_主党派之一,由中国国_党_主派和其他爱国_主分子创建、具有政治联盟特点、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是与执政党中国***通力合作的一个参政党。
5、_盟盟员
中国_主同盟成员即_盟盟员
中国_主同盟,简称_盟,是中国***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_主党派之一。
6、_建会员
中国_主建国会成员即_建会员
中国_主建国会简称_建。主要由经济界人士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
7、_进会员
中国_主促进会会员即_进会员
中国_主促进会(简称:_进),是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中国_主促进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八个参政的_主党派之一。
8、农工党党员
中国农工_主党党员即农工党党员
中国农工_主党(简称农工党)于1930年8月9日在上海成立,是以医药卫生、人口和生态环境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同中国***通力合作的参政党。
9、致公党党员
中国致公党,中国_主党派之一,简称致公党。由华侨社团美洲致公堂发起,于1925年10月在美国旧金山成立。
以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
10、九三学社社员
九三学社,前身为_主科学座谈会,1945年9月3日更名为九三学社,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_主党派之一。
它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领导、同中国***亲密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11、台盟盟员
台湾_主自治同盟成员即台盟盟员
台湾_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是由居住在中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是与执政党中国***通力合作的一个参政党。
12、无党派_主人士
无党派_主人士是一个历史概念,有特定的含义,专指在中国***领导的新_主主义革命中没有参加任何党派组织,而参加了人民_主运动的知名人士。
13、群众
指“未加入党团的人”,表示“党员”与“群众”的区别,“干部”与“群众”的区别。
籍贯格式怎么填写才正确
为进一步扩大人才购房政策覆盖面,着力解决好人才普遍关心的购买商品住房问题,江苏省南京市人民办公厅1月15日印发了《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与2020版《办法》相比,2021版《办法》新增了45岁以下本科学历人才分类,并在老版基础上明确,硕士学历需在南京缴纳社保满6个月,本科学历人才需在南京缴纳社保12个月;伙同他人弄虚作骗取《人才购房证明》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人才购房申请资格;如有弄虚作,取消人才购房资格,收回房源等。
2020年4月,南京曾出台《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提出45岁以下人才凭本科学历证书即可落户,可优先购房。该《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举措升级,放宽落户门槛;同时,在南京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本科毕业生,在南京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可优先购房。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凭学历证书即可在南京落户。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
具体来看,新版《办法》中商品住房供应对象有八类,包括在南京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在南京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以及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批准的举荐人才。这四类人才只需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在南京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这三类人才在满足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条件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需在南京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45岁以下本科人才需满足缴纳12个月社保的条件。
第八类是经南京市批准的其他人才。
同时,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南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的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可享受人才购房政策;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在2020版《办法》中,对南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家庭申请时,限定了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
此外,新版《办法》依然对人才家庭申请购房要求诚信申报,但强化了对因弄虚作而购得房源的监管。细分了尚未购房和已认购两种情况。如发现存在弄虚作、虚报瞒报、炒卖房号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人才购房资格,未购房的注销其《人才购房证明》,已选房或认购的收回房源,已签约的不予合同备案。同时,2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人才购房政策,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新版《办法》增加了对企业的要求。企业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承诺对本企业人才购房申报的真实性负责,伙同他人弄虚作骗取《人才购房证明》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人才购房申请资格,按规定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追究企业法律责任。
以下为《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人才安居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扩大人才购房政策覆盖面,着力解决好人才普遍关心的购买商品住房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供应对象
第二条 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三)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四)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五)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六)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七)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八)经市批准的其他人才。
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以上供应对象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的高层次人才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可享受人才购房政策,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视政策实施效果,市房产部门牵头适时调整供应对象相关条件,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申请与审核
第三条 人才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申请时须如实填写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提供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因单位性质原因无劳动合同的,须由单位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第四条 市、区两级组织、发改、科技、工信、人社、房产、投促、税务等部门负责审核工作。
(一)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参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人才认定的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三)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四)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由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五)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批准的举荐人才,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六)经市批准的其他人才,由区人才安居办初审,市人才安居办汇总审核意见,报市批准。
第五条 人才提交的申请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给予《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1年,逾期的须重新申请。
第四章 供应房源
第六条 定向筹集房源。根据人才需求,结合项目上市情况批量或整体筹集,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第七条 市场优先供应房源。全市可售商品住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每批次供应房源为本次申请上市销售量的20%—30%,具体数量由开发企业根据人才需求,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第五章 供应方式
第八条 定向筹集的房源集中供应。根据每个项目的不同特点,结合位置、套型、价格等因素单独制定销售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供应的房源、数量、价格、对象等内容并向社会公示,人才凭《人才购房证明》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由指定的单位或开发企业按照销售方案组织人才集中选房。
第九条 市场优先供应的房源分批供应。市房产部门根据项目开盘,在“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即将开盘的商品住房信息和服务专员****,人才凭《人才购房证明》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按照“人才优先,过程公开”的原则,根据公示的销售方案,组织人才和其他购房人同步选房。
(一)需要摇号的项目。相关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通过摇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人才选房顺序号,并根据项目本次申请上市销售量的20%—30%确定人才入围名单,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组织选房。未入围的人才不纳入本批次人才选房,该部分人才可报名参加其他购房人摇号或轮候下一期开盘房源,也可在《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内选择其他商品住房。
(二)不需要摇号的项目。相关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根据销售方案,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组织选房。
选房过程中放弃的,人才仍可在《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内申购其他商品住房项目,放弃的房源由其他购房人依次递进选房。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条 开发企业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详细的销售方案,做好日常接待、需求登记、公开公示等服务,按照房产销售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选房、认购、缴款、签约等销售工作,规范销售行为,确保销售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 房屋销售过程中,人才和开发企业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履行各自义务,履约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或追究违约方责任。
第十二条 鼓励金融机构为人才提供优惠、便捷的金融服务。定向筹集的房源原则上以优惠的价格、较低首付比例向符合条件的人才供应。
第十三条 市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区人才安居办要做好辖区内的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本区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市发改、科技、工信、投促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利于创新名城建设、有利于优秀人才集聚、有利于主导产业发展”的导向,将政策覆盖到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确保政策覆盖不留死角。
第十四条 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1次人才购房政策且仅限购买1套住房,办理报名登记、选房、认购、缴款、签约等手续时须本人持《人才购房证明》。持《人才购房证明》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商品住房,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
第十五条 企业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承诺对本企业人才购房申报的真实性负责,伙同他人弄虚作骗取《人才购房证明》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人才购房申请资格,按规定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追究企业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人才在申请购房服务过程中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虚报瞒报、炒卖房号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人才购房资格,未购房的注销其《人才购房证明》,已选房或认购的收回房源,已签约的不予合同备案。同时,2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人才购房政策,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办法(试行)》(宁政办发〔2018〕3号)、《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宁委办发〔2019〕89号)同时废止
籍贯格式怎么填写才正确
籍贯格式怎么填写才正确?在日常生活中,学校是需要收集学生信息的,而籍贯一项是必填的,籍贯有着严格的填写方式。那么接下来就由我带大家详细的了解下籍贯格式怎么填写才正确的相关内容。
籍贯格式怎么填写才正确11、先填写你出生地的省份,比如湖南省。
2、写完省份后,写出生地的城市名,比如长沙市。
3、接着填写出生地的县级或区级名称,比如雨花区。
注意事项:
1、籍贯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并不是本人现在的居住地。
2、籍贯也不一定是本人户口本的所在地,比如户口已经从湖南迁至北京,籍贯依然是湖南。
3、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 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
“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是1999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的解释,。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大多数与祖父的出生地、户籍地是一致的。
如果祖父出生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也最好填写长期居住地一致的出生地或者户籍地作为籍贯。还是无法确认的,可以综合祖父往上直系亲属的籍贯、祖父的出生地与户籍地、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的具体情况,向管理使用该资料的单位或部门咨询,一经确认,非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因档案资料的矛盾冲突带来新的困扰。
祖父的出生地这一说是此“填写说明”的一个歧意,后来的历次文件都把这一说法取消了。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扩展资料:
籍贯(the permanent place of residence of someones great-grandfather and paternal ancestors ),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籍贯格式怎么填写才正确2城市籍贯填写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籍贯填写至县,前面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比如湖南沙市岳麓区,山西治县等。
籍贯详细指的是祖籍地,为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籍贯详细指的是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
户籍地和籍贯说明
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祖籍地或籍贯地,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地不是户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或在中国的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分配从外地迁移或近代时才移民到新地方的。
例如张三此前户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辈及以上)是湖南,如今户口从四川迁到了北京。他的籍贯准确说是湖南。
经常使用的 XXX 人,其中的 XXX 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贯,而不是户籍地,比如“湖南人”,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贯地是湖南,是湖南的人,而不是说某人的户籍地是湖南。
籍贯格式怎么填写才正确3学生籍贯正确填写方式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籍贯和户口所在地的区别
通俗的讲,籍贯是指你的老家(家乡);而户籍所在地是说你现在户口在哪里,就是归哪里的派出所管。
详细的讲,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本人户口会迁移到单位、学校等,这时户籍所在地就发生了变更,以户口迁移的新地址为户籍所在地。
什么是祖籍?
祖籍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祖先崇拜所产生的观念,所以在祖籍的追溯和认定上,通常是以父系祖先、祖辈的家族长久的居住地过的地区为祖籍,而不必参考母亲或外祖父的祖籍。
祖籍是指一个家族族群认定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传统上指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有些地区习惯以祖父的籍贯为祖籍,而有些地区例如台湾省人民则大多数是以十多代以前祖先在大陆的居住地为祖籍,海外的华人则是以父系祖先在中国的籍贯地为祖籍。祖籍是汉民族的传统文化概念,可以指祖父的籍贯地,也可以指更加久远的祖先籍贯,即一个家族父系祖先曾经长期世代居住的地方。
中国几千年来,都非常重视籍贯。中国华夏族(汉族)和周围的民族在数千年来的交往中,人员往来频繁,渊源久远。其原因主要有:政治因素(政治亡命、外交出使、政治联姻、抗倭援朝等),经济因素(外贸商事等),偶然因素(遇风漂海等),生存(战乱避难、犯法避祸、宗族传布、东渡谋生等)等等。经历漫长的岁月,他们逐渐迁徙到新地方开创新社会或融入了当地社会,离开了原来居住的地方,因此他们就有了祖籍地,以区别现在他们的居住地,但也保留了许多历史的痕迹。由于中国面积广大,人口庞大,不同地方的人群还是有所不同的。由于方便不同地方的人交流认识,祖籍,能代表一群人的特征、习惯、文化精神等等,祖籍地使一个可以间接知道一个人大概的情况的。而祖籍所含有的这些信息,也是通过所属这个籍贯的人或一群人,在其他地方的所作所为,给其他地方的人留下的印象且不断更正和丰富的。一般来说,其他地方的人,通过了解那个人的祖籍,就可以知道哪个人大概是怎样的人,也有少数人比较特别,和某地人有所不同,但多多少少都有所属祖籍的这个地方的人的某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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