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国房产买卖双方交易有什么要注意的

2.国外房地产发展现状

海外房产如何销售_海外房产销售挣钱吗

随着国内多个城市的楼市调控政策收紧,海外房产再次成为中国买家关注的焦点。但购买海外房产不是件容易事儿,过程中隐藏着各种各样的“坑”,并不是每一个中国买家都可以顺利过关。记者通过访多位业内专家,揭露出海外买房四大陷阱。

1、买房送移民

在海外买房人群中,不少中国买家受到了移民需求的驱动,他们希望购买国外的一套房产作为自己获得外国移民许可的敲门砖。正是因为抓住了此类中国买家的购房心理,一些海外房产中介打出“买房送移民”的宣传语推销海外房产。

北京房展组委会副秘书长魏克非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在国外,部分国家将房产认定为是投资开发项目,一般不与移民挂钩。比如,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购买房产,就不代表可以办理移民。”

“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不同,南欧部分国家为缓解经济低迷状况,推出了吸引海外投资的移民政策。比如在葡萄牙或西班牙购买50万欧元的房产,可以办理家庭移民。在希腊购买25万欧元的房产,可以办理家庭移民。”魏克非说。

魏克非提醒说,“中国买家为了移民购买海外房产,先要弄清楚外国当地的移民政策,不要一味地听信海外房产中介的‘买房送移民’宣传语。即使有的国家允许外国人买房办移民,对买房的门槛也有一定的要求。中国买家不要误信少数海外房产中介的虚报价格,造成买了房产还达不到门槛,最终无法办理移民。”

2、加价出售房产

“很多中国客户觉得海外房产看起来很便宜,比如一套国外的别墅仅二三百万元起,但实际上这个价格已经比国外当地价格贵了10%到20%。”我爱我家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吴洪斌说,由于海外房地产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中国买家并不能全面了解海外房产的价格。这给少数不正规的海外房产中介或国外小型开发商有了可乘之机,他们有可能会加价向中国买家出售房产。

对于不正规的海外房产中介和国外小型开发商加价出售海外房产的原因,吴洪斌分析说,“一方面,国外小型开发商通过海外房产中介向中国客户出售海外房产,往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给中介机构,这部分费用被转嫁到了房价之中,由中国客户买单。另一方面,少数不正规的海外房产中介为了谋取更多利益,也会加价向中国客户出售海外房产。”

据吴洪斌介绍说,在海外买房过程中,中国客户要注意核实海外房产的价格。通常情况下,中国买家海外房产的价格可以用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大型品牌开发商打造的海外房产,会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公示价格;二是部分国家或地区的公共信息网站上,对海外房产的价格做了披露;三是部分国家机关网站上,公布了海外房产的价格;四是中国客户可以到外国实地看房,并聘请外国当地中介核查海外房产价格是否符合外国当地市场价格。

3、产权不清

与在国内买房一样,中国买家在国外买房也要注意核实房屋产权真实情况。因为房屋产权不清,中国买家有可能会遭受损失。吴洪斌表示,“在国外,有些二手房存在产权不清的情况。比如海外房产的产权属于夫妻两人,妻子把房子卖给了中国买家,丈夫并不知情。过了一段时间,当丈夫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他可以提起诉讼。而中国买家就会因此惹上麻烦。”

“除此之外,在国外购买新房也有风险。”吴洪斌说,有的国外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海外房产,并没有取得当地的批准,就出售给了中国买家。一旦此类房产长时间无法通过当地批准,中国买家就难以获得合法产权。

4、虚包租承诺

中国买家购买海外房产,容易遇到虚包租承诺的问题。21世纪不动产中国区投资人俱乐部总监刘超表示,“海外房产销售宣传中,经常会出现包租承诺,可是并不是每一个包租承诺都能完全兑现。比如有的海外房产卖给中国买家后,第一年出租出去了,但第二年就租不出去了。国外开发商或代理商无法按照事先的包租承诺向中国买家支付租金。当中国买家飞到国外当地去查看房子时,发现经过一年的出租,海外房产已经变得破旧不堪了。所以中国买家要注意保留与包租承诺有关的证据,以便出了问题可以更好地维权。”北京晨报记者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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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专业人员把关

海外房地产市场对于中国客户来说是陌生的。面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法律体系以及不同的市场规则,中国买家难以了解清楚。所以在海外房产交易过程中,中国买家需要聘请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来进行把关。

21世纪不动产中国区投资人俱乐部总监刘超对北京晨报记者说,“海外房产交易比较复杂,中国买家应该聘请专业律师、专职翻译、正规海外房产中介等专业人士提供专业服务。实际上,中国买家与国外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使用的是外语。中国买家难以搞清楚合同中每一个条款的意思,就需要专职翻译进行翻译,也需要专业律师对合同内容进行把关。”

“对于海外房产的价格是否合理、海外房产的产权是否清晰等问题,正规海外房产中介可以帮助中国买家进行核实。”刘超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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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房产买卖双方交易有什么要注意的

首先,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已经明确了自己是要做海外房产的销售,那么你就明确了,你自己的客户的基本划分一是可以去海外或者有想法去海外的人事方面的话比较好确定范围。另一方面就是说房地产的销售房地产有其独特的特点重点在于投资和居住,如果都满足的话,那就更好了。

国外房地产发展现状

中国人在泰国买房需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合同方面:

当您购买泰国房产时,大多数情况下,在您支付订金后卖方将为您提供一份购房合同或者购房协议。该合同或协议为英语或泰语。在签字前认真审核合同内容是非常重要的。有时您可能需要翻译文件并执行两个版本。

审核购房合同的重要性

尽管房产地契已确切描述了该房产的基本情况、所在位置,以及房产的所有人,并且购房合同也确切描述了卖方何时以及基于何条款出售该房产。但在泰国,常规的购房合同仅列出基本的合同权利,并不会巨细靡遗地列出买方和卖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像在其他很多国家那种详尽的销售合同则可能应对很多意外情况,比如买卖双方的违约。

因此,您应该仔细审核这份泰国房产合同:

1.正确理解购房合同内容,以确保买房进展顺利。

2.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可能遗漏一些您与卖方已达成的谈判成果,这些应记入合同当中。

3.合同可能缺乏一些重要条款。比如购房合同未明确房产税费的支付。

4.合同可能缺乏关于期房竣工的相关规定,如果延期竣工开发商如何支付罚款。

通常,未竣工的楼盘项目在购房合同中会附有建设、简图或工程蓝图。对于期房,合同中应清楚描述时间表和建设标准。

交房方面:

购买泰国房产,在交房阶段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时间范围

(1)购房时的合同里应该有时间范围,明确规定了施工建设的开始日期以及竣工日期。

(2)检查所有扩展条款,看看是否有给予开发商延期几个月完工却又不受任何惩罚的条款。

二、价格

(1)合同里应当明确写明房产价格、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最好在合同中能列成一个时间表。

(2)施工完成后面积可能发生改变,因此应对竣工房产进行面积核算。同时,谨防未与房产开发商交涉过的额外费用。

三、买方支付违约

(1)确保支付违约的罚款对买方不是太重。

(2)“立即解除合同并扣留买方已支付的款项”这样的合同条款很常见,但买方应当尽量要求在合同中约定预留一段时间以便弥补违约过失。

四、开发商违约

确保如果开发商由于无力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施工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全额退款。

五、建筑装修标准

(1)购房合同中应附房产施工中所有材料的清单,包括所用材料的质量、数量和型号。通常情况下,越详细越好。

(2)注意合同中允许开发商使用“相似或更好质量”的材料替换条款,确保以买方的最终决定来拟定这样的合同。

六、建筑平面图

(1)确保建筑平面图附在购房合同后。

(2)注意合同中允许房产开发商“修改”平面图但“相似”于约定平面图这样的条款。不管这些偏差是否细微,都应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表达。

七、土地的所有人

(1)在签订第一份协议的时候,应明确房产开发商是该相关土地的合法所有人。

(2) 可以在协议中加入补充条款,例如,如果开发商当下未获得土地所有权,该协议可由买方单方面终止,并且买方获得全额退款。

八、转让

(1)很多事情都是未知的,所以合同中要有相应的“退出条款”以免生改。

(2)转让条款允许你转让原合同义务给第三方,而针对这一做法开发商有权决定应支付的手续费用。转让条款还可能允许你在市场有利的情况下选择转售房产。

十、纠纷解决

(1)不管你多么小心,或者你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有多好,都可能会发生争议。

(2)合同中应有仲裁条款,以便解决各种纠纷。相比司法诉讼,仲裁所需成本不高,过程不繁杂。

总而言之,尽管泰国购房的手续并不十分复杂,但所有购房者依旧还是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对房产的细节和合同细节仔细推敲研究,最好还要有专业的法律人士从旁指导,才能更高程度地确保自己的投资安全。

1、发展历史悠久,中介事业发达

国外的房地产中介已发展了近百年的历史,不论买卖存量还是增量房地产几乎都是通过中介进行交易,所有买房信息都通过经纪人协会传送。如果开发商自已不是经纪人,还要委托经纪人中介机构来办理,而自己专心致志开发生产。对于房地产预售,则必须通过经纪人办理,买房只付不超过房价1%的定金,房子建好后,如果买方不满意,可以退房。在美国,房地产交易有85%是通过中介服务交易而成,可见其民众对房地产中介业的信任,究其原因,主要是他们有一

套独具特色的房地产中介管理制度和运作手段。

2、法规健全

如美国自1917年就相继颁布了《州执照法》、《一般代理法规》、《契约法规》、《专业理论法则》,其中房地产《执业法》最严,作用最大。美国的房地产执照法规定了经纪人取得执照的条件、资格、标准等,并由州房地产委员会作为执行该法的机构,核发、拒发、扣留、吊销执照,出现纠纷视情节可进行诉讼。这些法规是美国房地产中介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是规范中介行为、保护各方权益的保证。

3、行业个人资格准入严格,机构准入市场化

美国房地产经纪人制度规定了两类资历不同的专业人员,一类是销售员,另一类是经纪人,他们必须通过房地产经纪人执照考试,方可取得执照开业。房地产经纪人取得执照的条件是: (1)销售员:年满18岁的自然人,修完《房地产原理》,考试合格后,在会计、商业、公证、专业法律、产业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办公室行政管理、房地产实务等10门课中任选6门,18个月内学完,并达到2门合格者,才能取得销售员执照。(2)房地产经纪人: 年满18岁的自然人或法人,大学学历,2年实务,修完房地产实务, 法律规章、财务、估价、会计共5门必修课,并在商业、法律、管理、公证等课程中再选3门,通过考试。一般能通过考试的人大约只有20%。为保证房地产经纪人的专业水准和服务质量,每年还要参加考试,接受再教育。执照每4年须申请重新换发, 要求申请者同时应提出证据证明执照持有人业已完成45小时有关不动产的最新教育原理课程、讨论或会议。

美国房地产估价员的专业资格也有资历不同的两种,一是高级住宅估价师,一是估价学会会员,后者较前者资质深。此外,日本、芬兰、比利时等其他各国和台湾、香港都有相应个人资格准入制度。如日本具有估价资格的是不动产鉴定士,英国为英国特许测量师,香港为产业测量师,德国为地产估价员。 中介机构组织形式通常是事务所合伙制,自由进入市场,自己创造质量、信誉和品牌,谁占领市场谁生存,优胜劣汰。

4、中介企业发展注重连锁经营和品牌效应

美国“威茨特”经纪人组织有6000人,有自己专门发行的房地产广告信息,组成了跨州的联销店。香港的“仲量行”在全球27个国家设有69个办事处,职工近4000人。为了加强实力,著名中介公司香港测量师行、戴玉祥产业咨询公司、 英国上市物业顾问公司DTZ联合成立戴德量行,进行房地产服务的跨国经营。

日本、台湾的房地产中介的组织方式都不是独立经营,主要3种形式是; 直营连锁经营、加盟连锁经营和加盟直营混合式。

5、充分集信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

源于美国的MLS——“多重上市服务” 系统风行于欧美国家, 而美国各大州之间都成立有MLS协会。它是一种互联网上的房源数据库解决方案,提供经纪人专业管理运营工具及社区服务网络,含义是房地产业内房屋销售及行销的信息共享。 在几个国家或一个国家不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可利用MLS这样一套专业软件以及Web形式进行房屋销售与房源信息的交流,并通过互联网直接管理MLS系统的数据库。

6、国外大型中介机构抢滩中国

由于普遍看好中国市场, 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将是未来10年世界上最大的房地产市场之一,许多国外中介公司意欲进驻中国。全球规模最大的特许经营房地产中介体系——美国“21世纪不动产”已在中国内地全面启动,继去年10月在北京设立总部之后,短短几个月内,触角已延伸到中国许

多省市地区,所到之处反响强烈。在“每家加盟店都独立拥有和运营”的原则下,“21世纪不动产”为各个合作商提供先进的经营系统以及专业的帮助和辅导,充当其房地产中介业务的长期顾问。它的合作商可以利用其强大的品牌,吸引国际、国内的更多客户,通过互联网共享系统内丰富的信息,以及靠体系的规模效应降低自身运营成本。 1、发展历史悠久,中介事业发达

国外的房地产中介已发展了近百年的历史,不论买卖存量还是增量房地产几乎都是通过中介进行交易,所有买房信息都通过经纪人协会传送。如果开发商自已不是经纪人,还要委托经纪人中介机构来办理,而自己专心致志开发生产。对于房地产预售,则必须通过经纪人办理,买房只付不超过房价1%的定金,房子建好后,如果买方不满意,可以退房。在美国,房地产交易有85%是通过中介服务交易而成,可见其民众对房地产中介业的信任,究其原因,主要是他们有一

套独具特色的房地产中介管理制度和运作手段。

2、法规健全

如美国自1917年就相继颁布了《州执照法》、《一般代理法规》、《契约法规》、《专业理论法则》,其中房地产《执业法》最严,作用最大。美国的房地产执照法规定了经纪人取得执照的条件、资格、标准等,并由州房地产委员会作为执行该法的机构,核发、拒发、扣留、吊销执照,出现纠纷视情节可进行诉讼。这些法规是美国房地产中介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是规范中介行为、保护各方权益的保证。

3、行业个人资格准入严格,机构准入市场化

美国房地产经纪人制度规定了两类资历不同的专业人员,一类是销售员,另一类是经纪人,他们必须通过房地产经纪人执照考试,方可取得执照开业。房地产经纪人取得执照的条件是: (1)销售员:年满18岁的自然人,修完《房地产原理》,考试合格后,在会计、商业、公证、专业法律、产业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办公室行政管理、房地产实务等10门课中任选6门,18个月内学完,并达到2门合格者,才能取得销售员执照。(2)房地产经纪人: 年满18岁的自然人或法人,大学学历,2年实务,修完房地产实务, 法律规章、财务、估价、会计共5门必修课,并在商业、法律、管理、公证等课程中再选3门,通过考试。一般能通过考试的人大约只有20%。为保证房地产经纪人的专业水准和服务质量,每年还要参加考试,接受再教育。执照每4年须申请重新换发, 要求申请者同时应提出证据证明执照持有人业已完成45小时有关不动产的最新教育原理课程、讨论或会议。

美国房地产估价员的专业资格也有资历不同的两种,一是高级住宅估价师,一是估价学会会员,后者较前者资质深。此外,日本、芬兰、比利时等其他各国和台湾、香港都有相应个人资格准入制度。如日本具有估价资格的是不动产鉴定士,英国为英国特许测量师,香港为产业测量师,德国为地产估价员。 中介机构组织形式通常是事务所合伙制,自由进入市场,自己创造质量、信誉和品牌,谁占领市场谁生存,优胜劣汰。

4、中介企业发展注重连锁经营和品牌效应

美国“威茨特”经纪人组织有6000人,有自己专门发行的房地产广告信息,组成了跨州的联销店。香港的“仲量行”在全球27个国家设有69个办事处,职工近4000人。为了加强实力,著名中介公司香港测量师行、戴玉祥产业咨询公司、 英国上市物业顾问公司DTZ联合成立戴德量行,进行房地产服务的跨国经营。

日本、台湾的房地产中介的组织方式都不是独立经营,主要3种形式是; 直营连锁经营、加盟连锁经营和加盟直营混合式。

5、充分集信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

源于美国的MLS——“多重上市服务” 系统风行于欧美国家, 而美国各大州之间都成立有MLS协会。它是一种互联网上的房源数据库解决方案,提供经纪人专业管理运营工具及社区服务网络,含义是房地产业内房屋销售及行销的信息共享。 在几个国家或一个国家不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可利用MLS这样一套专业软件以及Web形式进行房屋销售与房源信息的交流,并通过互联网直接管理MLS系统的数据库。

6、国外大型中介机构抢滩中国

由于普遍看好中国市场, 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将是未来10年世界上最大的房地产市场之一,许多国外中介公司意欲进驻中国。全球规模最大的特许经营房地产中介体系——美国“21世纪不动产”已在中国内地全面启动,继去年10月在北京设立总部之后,短短几个月内,触角已延伸到中国许

多省市地区,所到之处反响强烈。在“每家加盟店都独立拥有和运营”的原则下,“21世纪不动产”为各个合作商提供先进的经营系统以及专业的帮助和辅导,充当其房地产中介业务的长期顾问。它的合作商可以利用其强大的品牌,吸引国际、国内的更多客户,通过互联网共享系统内丰富的信息,以及靠体系的规模效应降低自身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