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房产销售渠道_海外房产销售代理
人在国外可以委托在国内的人卖房子。可以委托来办理,不需要本人回来。需要写授权书,授权书要公证。建议等房产证下来之后再卖。只要一份授权委托书,并且经过公证就可以了。别的不需要。授权书上写明房屋坐落,授权办理的事项。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在国外,可以委托他人卖房子。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形出具委托书:当事人在取得或变更房产登记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出具手写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在提交委托书的同时,还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的件,如不能提交委托人件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产权人在转让房产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用律师见证的,应当提交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承担因见证不实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的承诺。代理境外人士登记的,提交的委托书应经当事人所在地的驻外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未成年人取得或变更产权登记时,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法定监护关系(父母是户主的户口本或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及监护人件办理产权登记;转让房产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智残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需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监护人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或公证书,涉及处分房产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综上所述,人在国外可以委托在国内的人卖房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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