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房产属于夫妻共有吗现在怎么办理_国外房子算夫妻共有吗
1.房东在国外房产如何交易
2.离婚海外资产怎么处理
3.细思极恐,王宝强美国房产“只留给活人”,到底有多阴谋论
4.加拿大房屋产权有哪些共有形式
近几年来,加拿大出台了打击国际逃税的一系列新举措,增加本国税收。在这种环境下,移民加拿大正确申报海外资产和规划今后资产的转入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和我一起来看看加拿大移民海外资产如何申报及转入。
什么样的资产是可以安全转入的:税务局要求加拿大的税务居民申报海外资产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你隐瞒收入而逃税,因为作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从长登那天起你就有义务为你的全球收入向加拿大纳税。加拿大是不对资产征税的,只对收入征税。所以,如果你能证明你转过来的这笔钱是出自以下3个来源,这笔资产就是安全的:
1. 这笔钱是你移民加拿大前就有的
2. 这笔钱是你移民以后挣得的,但是你已经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过,并且纳过税了
3. 这笔钱是你的父母等人赠予给你的,或是你继承的遗产
什么时候将资产转入最好:
我们强烈建议客人将要转入的钱尽快转入,这是因为:一般来说,在新移民登陆的前一两年,税务局知道你需要转入资金安家置业,他们对你资金的转入监察相对来说会比较宽松。不过,如果你正确地申报了海外资产和海外收入,并且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任何时候你都可以将资产安全地转移到加拿大来。
收入报多少比较合适:
当然是如实申报最没有风险了。一般来说,我们建议,你所报的年收入在交税以后,至少要能够支付你的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坐吃山空”的做法是不合逻辑的。税务局对房产和车辆登记处的资料是随时可以查到的。长期的收入和支出严重倒挂,容易引起税务局查税。同时,你申报的家庭收入最好能够跟你所在社区的家庭平均水平相接近,明显偏低也容易引起税务局的稽核。
收入应该怎样报:
我们建议你优先申报你的海外资产产生的收入,尤其是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投资,债权等产生的收入。因为你如果将你的海外资产的收入先申报了,你就可以如实申报这些海外资产,从而为今后海外资产的合法转入做好准备。打工和租金收入如果不报,税务局目前的情况下可能不会查到,不过你今后如果要将这部分钱转过来是会有问题的。
税务局的查税方法:
就目前来说,加拿大税务局一般不会主动去中国查税,或是要求中国方面提供某人名下的资产情况。如果他们对某个科目有疑问,他们会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据。所以,在目前环境下,如果你隐瞒中国的资产或是收入不报,只要你永远不把这些资产转过来,加拿大税务局一般是不会查到的。但是,如果有一天你将这笔资产转过来了,税务局发现了,你无法说清资产的来源,你将面临补交税款,罚款和利息,这个数额很可能是巨大的。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加拿大和中国大陆,香港,澳门都已经同意用自动交换信息新标准(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AEOI),承诺从2018年开始与其他缔约国进行信息交换。所以,到时侯,也许加拿大税务局可以像美国一样实现全球查税。
移民时申报的资产和报税时申报的资产不一样可以吗:
申请移民时向移民局申报的资产与你登陆后向税务局申报的资产有较大的差距是正常的。因为:1. 这中间有好几年的时间,你的资产发生变化是正常的;2. 税务局和移民局一般是各司其职,只要你给税务局申报的资产是当时的真实情况,即使比申请移民时多,税务局也不会追究你。不过,一般来说,你在移民时申报过的资产,最好在向税务局申报海外资产时也申报。
自住房怎么申报:
用于自己或是父母亲友居住的房子是不用在T1135表上申报的。但是不申报,不等于不用纳税。加拿大税务局规定,每一对夫妻在全球范围内只有一套自住房的增值税是可以免交的,这套房叫做你的“主要住宅”。所以如果你除了这套主要住宅以外,还拥有其他房产,今后在出售那些房产时,增值部分的一半,要纳入当年的收入里面纳税。如果你没有纳税,等卖房子所得的钱转过来时,税务局发现你漏税,你将面临罚款和利息。
资产的成本怎么确定:
对于新移民来说,你的资产的成本是你登陆那天的市场价值。房产,非上市公司股份等要找第三方的评估公司评估。这个评估也可以等你出售资产的时候再进行。将登陆时的市场价值评高一点是有好处的,因为这个评估价值越高,今后资产的增值部分就越小,你要交的增值税就越少,但是最好在合理的范围内。虚构不存在的资产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当税务局要求提供那笔资产的来源时,你没有办法提供你虚构的证据。
债权怎么申报:
你拥有债权的证据绝不是一纸借条那么简单。税务局会要求有正式的借款合同,钱转到你的债务人名下时的转帐记录,债务人向你支付利息的记录,还款等等。而且,借债不付利息,在加拿大人看来是不合常规的。
关于父母赠予:
如果你的父母不是加拿大的税务局民,他们将他们名下的资产赠予你,或是作为遗产留给你,是不会有任何税务上的后果的。但是,你在登陆前或刚登陆的时候就将你的大笔资产送给你的父母,然后当你需要钱的时候由他们用赠予的方式将钱转给你是有可能受到税务局的质疑的 – 因为你还是这个资产的实际受益人,你的父母实际上只是为你“代持”该资产。根据“事实重于形式”的原则,你还是需要为该资产所带来的收入在加拿大纳税。
关于未申报的资产今后的转入问题:
加拿大没有遗产税,但是每个人离世时,税务局视同该纳税人以离世前一天的市场价值,将其名下的所有资产都处置掉了,增值部分要交完税以后,余下的所有资产才能转给继承人。如果你有一大笔海外资产从来就没有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过,而且这笔资产在你孩子的名下也没有申报,今后我们百年后,这笔资产怎么转给孩子?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关于海外隶属公司的申报问题:
你在中国的海外隶属公司是中国的纳税实体,只要你进行的是积极的生意,无论公司有多少盈利,一般都不用向加拿大税务局交税。只有作为股东的你从公司拿到分红,或是作为雇员的你从公司领到工资时,你才需要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收入并纳税。所以说,申报海外隶属公司本身并没有税务上的直接后果。申报的好处是:你出售公司股份或是资产的钱今后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转过来,而且,你作为股东给公司的借款可以免税的转过来。如果以前没有申报,可以通过参加税务局的“主动坦白”来补报。主动坦白的好处是:晚报的罚款可能会被免除
房东在国外房产如何交易
随着国内多个城市的楼市调控政策收紧,海外房产再次成为中国买家关注的焦点。但购买海外房产不是件容易事儿,过程中隐藏着各种各样的“坑”,并不是每一个中国买家都可以顺利过关。记者通过访多位业内专家,揭露出海外买房四大陷阱。
1、买房送移民
在海外买房人群中,不少中国买家受到了移民需求的驱动,他们希望购买国外的一套房产作为自己获得外国移民许可的敲门砖。正是因为抓住了此类中国买家的购房心理,一些海外房产中介打出“买房送移民”的宣传语推销海外房产。
北京房展组委会副秘书长魏克非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在国外,部分国家将房产认定为是投资开发项目,一般不与移民挂钩。比如,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购买房产,就不代表可以办理移民。”
“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不同,南欧部分国家为缓解经济低迷状况,推出了吸引海外投资的移民政策。比如在葡萄牙或西班牙购买50万欧元的房产,可以办理家庭移民。在希腊购买25万欧元的房产,可以办理家庭移民。”魏克非说。
魏克非提醒说,“中国买家为了移民购买海外房产,先要弄清楚外国当地的移民政策,不要一味地听信海外房产中介的‘买房送移民’宣传语。即使有的国家允许外国人买房办移民,对买房的门槛也有一定的要求。中国买家不要误信少数海外房产中介的虚报价格,造成买了房产还达不到门槛,最终无法办理移民。”
2、加价出售房产
“很多中国客户觉得海外房产看起来很便宜,比如一套国外的别墅仅二三百万元起,但实际上这个价格已经比国外当地价格贵了10%到20%。”我爱我家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吴洪斌说,由于海外房地产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中国买家并不能全面了解海外房产的价格。这给少数不正规的海外房产中介或国外小型开发商有了可乘之机,他们有可能会加价向中国买家出售房产。
对于不正规的海外房产中介和国外小型开发商加价出售海外房产的原因,吴洪斌分析说,“一方面,国外小型开发商通过海外房产中介向中国客户出售海外房产,往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给中介机构,这部分费用被转嫁到了房价之中,由中国客户买单。另一方面,少数不正规的海外房产中介为了谋取更多利益,也会加价向中国客户出售海外房产。”
据吴洪斌介绍说,在海外买房过程中,中国客户要注意核实海外房产的价格。通常情况下,中国买家海外房产的价格可以用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大型品牌开发商打造的海外房产,会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公示价格;二是部分国家或地区的公共信息网站上,对海外房产的价格做了披露;三是部分国家机关网站上,公布了海外房产的价格;四是中国客户可以到外国实地看房,并聘请外国当地中介核查海外房产价格是否符合外国当地市场价格。
3、产权不清
与在国内买房一样,中国买家在国外买房也要注意核实房屋产权真实情况。因为房屋产权不清,中国买家有可能会遭受损失。吴洪斌表示,“在国外,有些二手房存在产权不清的情况。比如海外房产的产权属于夫妻两人,妻子把房子卖给了中国买家,丈夫并不知情。过了一段时间,当丈夫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他可以提起诉讼。而中国买家就会因此惹上麻烦。”
“除此之外,在国外购买新房也有风险。”吴洪斌说,有的国外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海外房产,并没有取得当地的批准,就出售给了中国买家。一旦此类房产长时间无法通过当地批准,中国买家就难以获得合法产权。
4、虚包租承诺
中国买家购买海外房产,容易遇到虚包租承诺的问题。21世纪不动产中国区投资人俱乐部总监刘超表示,“海外房产销售宣传中,经常会出现包租承诺,可是并不是每一个包租承诺都能完全兑现。比如有的海外房产卖给中国买家后,第一年出租出去了,但第二年就租不出去了。国外开发商或代理商无法按照事先的包租承诺向中国买家支付租金。当中国买家飞到国外当地去查看房子时,发现经过一年的出租,海外房产已经变得破旧不堪了。所以中国买家要注意保留与包租承诺有关的证据,以便出了问题可以更好地维权。”北京晨报记者武新
-置业建议
聘请专业人员把关
海外房地产市场对于中国客户来说是陌生的。面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法律体系以及不同的市场规则,中国买家难以了解清楚。所以在海外房产交易过程中,中国买家需要聘请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来进行把关。
21世纪不动产中国区投资人俱乐部总监刘超对北京晨报记者说,“海外房产交易比较复杂,中国买家应该聘请专业律师、专职翻译、正规海外房产中介等专业人士提供专业服务。实际上,中国买家与国外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使用的是外语。中国买家难以搞清楚合同中每一个条款的意思,就需要专职翻译进行翻译,也需要专业律师对合同内容进行把关。”
“对于海外房产的价格是否合理、海外房产的产权是否清晰等问题,正规海外房产中介可以帮助中国买家进行核实。”刘超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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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海外资产怎么处理
澳洲房产始终受到海外人士的关注,其中中国买家是非常多的,澳大利亚是一个人力,财力,求学,旅游都相当发达的国家。来这里的海外人士不管是出于工作、求学、移民,都需要考虑住宿的问题,再加上澳洲房产的各种优势所在,使得澳洲的房子备受青睐。
而说起澳洲房产,我们需要对澳洲房产如何进行房产交易有所了解,不管是你准备去购买,还是日后出售都需要知道。想要到澳洲去买房,首先要了解澳洲的国家政策和银行的政策。
根据澳洲的国家政策,1.不是本地居民在澳洲买房只能购买全新住房。不能购买二手住房。2.虽然澳洲对不是本地居民买二手房有政策规定,但是对买房数量是没有限制的,如果你经济条件相对比较好,购买一栋房产在偿还一年之后可以购买第2套房产。
在澳洲购买房产,首先要准备足够的资金,没有钱什么都是白瞎,所以你得根据自己所能承受得价格去挑选适合的房源,而且你还需要选择什么样的交易方式,例如是全款还是,如果是,那么你还得知道方面政策,澳洲最高可80%,但是具体还需要根据你的情况和机构的情况而定,一般要准备各种各样的材料,的机构不同,金融产品也不同,需要的材料也是千差万别的。
不管他们需要什么样的材料,但主要的材料还是只有4点:1.资产,资产包括你在自己国家的房产,存款,汽车财物等一系列的资产的报表都要上交,2.债务,的时候必须主动的说明你有没有债务上面的情况,或者是有其他3.支出,支出方面是想让你说明自己在国内的收支证明能不能支付在澳洲购房的。4.明,需要上交自己的,有夫妻的话,夫妻双方的户口等复印件都要一一上交。
如果你准备是全款买房,那么你必须要考虑到付完全款会不会影响到你自己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如果不会,那么当然你选择全款还是不错的,毕竟付全款的好处是不用担心每个月要还。你也不用担心每个月因为还不上而有压力,想想都轻松啊!
澳洲房产如何进行房产交易
那么说到正题了,对于在澳洲买卖房产来说,具体如何交易现在我们来介绍一下:
1.买卖双方携带好双方,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且上报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上报的价格,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价格估价。不且实际的价格会给与买家提醒。
3.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印花税,卖方要到地方税务局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等。然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交纳交易费和工本费。
4.等待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卖方提供的原来的房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缴纳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变更了土地使用权就合理的完成了买房步骤!
这就是澳洲房产交易的具体步骤,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或者想要了解澳洲房产信息,那么你都可以直接在线咨询,让专业的澳洲购房顾问来为你作专业详细的介绍。
温馨提醒: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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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极恐,王宝强美国房产“只留给活人”,到底有多阴谋论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只可以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境外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把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通过中国的法律进行分割。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均分。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约定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按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加拿大房屋产权有哪些共有形式
8月15日,自被网络曝光出王宝强离婚财产分割名单中有一套美国洛杉矶的房产以后,这套在洛杉矶帕沙迪纳(Pasadena)价值百万美元的独立屋就被网友扒了个底朝天。
据世界日报报道,经南加州华人地产经纪核实,王宝强的这栋房产位于巴沙迪那山脚下东北区域,产权是王宝强和马蓉两人共同拥有。
这套独立屋沿着山,购于2013年12月20日,他们转账120万美元现金,一次付清房款,从一位男性白人手中购得。
前院没有围栏,门口停著一辆红色的老式福特车,车内还放著几个高尔夫球。
按门铃没有人应门,但从玻璃窗往里面看,可以看到门口有一个鞋架子,上面摆放了一双七至八岁左右的男童穿的蓝色球鞋,屋里面竖着摆放了一张床垫。
图为网络曝光的王宝强美国房产
从洛杉矶县府纪录资料办公室(LA Ccounty Record Office)显示,王宝强马蓉夫妇在巴沙迪那的房产上特别注明了一条不同寻常的附加条款“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
意思是房子虽然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但只给活着的人,如果其中一方发生意外,另一方会无条件成为这套房产唯一产权人。
而基于此前的各种关于猜测,不少人将这个条款也冠以“阴谋论”。
意思是,若没有这一条款,而男方发生意外,男方在这套房子中本享有的一般产权通常会和老婆、孩子一同分享,而且如果男方父母也要来分房产,“这件事就会变得很乱、很麻烦”。
但加上这一点后,孩子与男方的父母就完全不必动心思了,“没有任何争议空间,房子100%属于女方,就算男方另立遗嘱,写明要将房子给父母,遗嘱都无效”。
不过,这真的是阴谋论吗?这同时也牵出了另一个话题。中国人海外买房究竟该挂谁的名字呢?
信任度很高的夫妻一般才签“只留给活人”这个条款
买房必然涉及产权问题。事实上,在美国“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条款,是联合共有(Joint Tenancy)这种产权形式的一个最大特征。
联合共有,全称留存者取得权的联合共有财产。只要财产有一个以上所有者即可用这种产权方式,它意味著联合共有人共同拥有这份完整财产的不可分割权益。
当联合共有人一方死亡,健在的另一方会自动继承已故配偶的财产份额-健在者取得权的份额,从而避免遗产认证(至少在最后一个联合共有人死亡前)。
遗嘱和信托不能控制联合共有人死亡时财产的去向,所以联合共有有时就被认为是一种便捷的遗产规划方案。因为我们仅讨论的是夫妻,所以当夫妻的一方死亡时不会征收财产税。
这种财产基本原则会按公平市价原则适用于已故配偶所有的一半财产,并且会减少健在配偶出售财产的资本利得税。
简言之,而这个条款的特别之处在于: 如果一方突然死了,处理房产手续将会变得非常简单,共同所有的房产会自动转为活着的人一人所有,不会有税的问题。
这其实是我们所见到的夫妻拥有产权的最常见方式,当然可能并非最好的方式。因为确实存在一种可能性,就是联合共有其中一方的道德风险问题。
据社长在美国的律师朋友介绍,一般夫妻在美国买房时经常会签订这一条款。不过一般来说是信任度很高的夫妻才会签订,信任度有问题的夫妻可以不勾选这一条款。
房产为双方共有 马蓉一个人卖不了
另据网友爆料,王宝强在美国洛杉矶的房产已经在美国相关网站挂牌出售。
然而,由于该房产是王宝强和马蓉双方的共同财产。根据美国的法律,若房子共有人,各占50%的权利,则其中一个人不可将房子的一半卖掉,他只能转移其对这不动产的50%的权利给他人。
所以按照法律的要求,马蓉是无权私自出售改房产的。不过如果要对美国的房产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也就是说,房产在哪个国家,就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我国法院无法对此做出处理。所以如果王宝强想要获得该房产价值的一半,需要到美国洛杉矶当地法院起诉分割财产。
对于在中国提起诉讼的打官司的钱都需要问陈思成借钱的王宝强,想要争取这套美国房产一半所有权还要远赴美国打官司,社长表示很心疼。
随着国内房产政策的收紧,很多投资者纷纷转向海外,其中加拿大房产就深受中国投资者的青睐,每年投资加拿大房产的人数是居高不下。那么大家对加拿大房屋产权共有的形式是否有所了解呢?下面就和我一起了解下吧。
作为一个重要资产,很多有家庭的购房者在买房子时就会考虑夫妻联名共同拥有产权,或者是和子女联名共同拥有产权,个别的还有和朋友联名买房而共同拥有产权的。
但是,在加拿大,中文的“共有产权”对应到英文上,却有两种不同的形式,就是联权共有(Joint Tenancy)和分权共有(Tenants in Common)。虽然都是共有产权,但是其内涵意义大不相同,尤其是在业主一方过世之后的财产继承方面区别重大。
联权共有(Joint Tenancy)
联权共有指共同拥有房产的两名或多名业主,以同等的份额拥有某处房,且不可分割,各名业主对使用整个房产拥有同等的权利。
如果这处房产有两名业主,那么各占二分之一产权;如果有三名业主,就各占三分之一;以此类推。但是各名业主拥有的产权是不可分割的。
当其中一名业主即将离世时,其产权会转移给其他还在世的产权共同共有人。这意味着,该财产不会成为死者遗产的一部分,不受遗嘱的限制;既不会作为遗产的一部分被征税,也不会在遗产受益人中进行分配。
对于大多数夫妻来说,联权共有是比较普遍的。
分权共有(Tenants in Common)
相比于联权共有,分权共有产权的两名或多名业主,并不一定要平等地共有这处房产。各名业主可以拥有该处房产的不同比例,例如,一方拥有40%的产权,而另一方拥有60%的产权,而且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出售或抵押属于他们的部分。如果产权文件上没有指明各名业主的产权份额,那就默认各名业主有同等份额,比如两个人就是各占二分之一,三个人就是各占三分之一。
如果不幸共有产权的其中一名业主离世,他所拥有的这部分房产属于他的个人遗产,并受遗嘱的限制,将在遗产的受益人中进行分配。然而,房产作为一个整体,是很难具体切割分配的,通常需要冗长的法律程序。
一般来说,再婚组成的家庭通常会选择“分权共有”形式的共有产权。朋友之间共同投资买房,或是投资度地产,也会选择分权共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多人共有房屋产权,但产权文件上没有注明是“联权共有”还是“分权共有”,BC省的法律会将其默认为“分权共有”。
有时候我们会看到一所房子出现两个地产经纪分别代理挂牌的事情,这通常是离婚夫妻将房产中各自的权益部分委托不同的地产经纪人出售而出现的情况,两部分加起来才是整幢房屋的价格。
“联权共有”续存必须满足四个特征
在房地产的产权文件中,即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业主作为联权共有人,但在法律上联权共有并不会自动产生或继续延续。为了创造和维持“联权共有”,在法律上,在财产转让以及共有关系续存期间,必须满足以下四个“一致”特征:
业权一致(Unity of title):财产转移发生在同一法律文书中:
利益一致(Unity of interest):在性质、范围和持续时间上,每名联权共有人者的利益必须一致;
所有权一致(Unity of possession):每名联权共有人对整个房产有不可分割的所有权;
时间一致(Unity of time):每名联权共有人的利益必须同时生效。
因此,在法律上,如果上述四个特征的任意一个特征不能保持,那么“联名共有”关系就被切断或破裂,产权共有关系就回归到“分权共有”形式。
这一点非常重要,设你和某人联权共有一套房产,但这个人可以在你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切断“联权共有”关系。比如说他(她)可以在你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权益转让给第三方,这时就会自动切断原来的“联权共有”关系,而转变成三方“分权共有”。
总之,“联权共有”是一种极易打破的产权共有形式,即使你想规避遗产问题而通过“联权共有”的方式在身后将房产转移给自己的子女,这其中也还有其他许多比较细节的法律问题。我不是法律专家,也难以将此问题讲述清楚,读者有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律师。
和成年孩子一起联权共有要考虑可能的后果
对于父母与成年子女联权共有房产以规避遗产继承问题,地产律师Peter Borszcz说,这样的安排可能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和缺陷,因此进行规划前最好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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